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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的创新

发布时间: 2022-07-25 06:37:21

1、如何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形式 全民守法

1.增强全社会法治意识。全面实施普法规划,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各族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全面推行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把宪法法律和重要法规规章列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列为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必修课,定期举办法治专题班,开展领导干部法治知识培训轮训。搞好面向青少年的法治宣传教育,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
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加强党委和政府对普法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宣传、文化、教育部门和人民团体在普法教育中的职能作用。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加强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注重运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开展普法。把法治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在城乡社区广泛开展案例普法和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办好法治宣传教育栏目,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提高普法实效。把法治宣传有效融入法律服务之中,探索建立集法治宣传、法律咨询、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职能于一体的法律服务平台。
2.繁荣法学研究和法治文化。优化高等教育资源配置,加强法学专业学科建设,不断提高法学教育水平。加强法学研究,支持法学研究机构和阵地建设,加快建设法学方面的自治区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组织开展重大课题研究特别是民族工作法治理论研究。
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完善城乡公共活动场所法治宣传教育设施,支持和鼓励法治文学、艺术、影视创作,引导各级各类宣传文化单位、文化艺术表演团体创作更多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化作品,增强法治文化的渗透力和影响力。
3.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坚持把法治和德治结合起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入开展“德润草原·文明之行”等主题实践活动,加大先进典型评比选树宣传力度,深化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增强法治的道德底蕴,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修身立德,自觉做讲修养、讲道德、讲廉耻的表率。
加强社会诚信建设,建立健全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等社会征信体系和工作机制,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使尊法守法成为各族干部群众的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

2、如何以法治精神深入推进社会治理创新

一、社会管理创新一定要立足于幸福百姓。提高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是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根本目的,社会管理创新一定要立足幸福百姓,坚持将管群众向群众管进行转变,要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做到社会稳定和谐,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二、社会管理创新要增强社会管理合力。正确处理政府与社会组织以及各相关主体之间的关系,明确各方主体在社会管理中的定位。党和政府在社会建设中处于中心位置,完善社会管理的一系列政策和法规,重视对优秀的管理者、优秀的专业人员和优秀的社会组织的培养和培育,通过对社会管理领域进行过程引导和规范,实现政府对创新活动和创新行为的有意识引导、调控和激励,同时要健全和完善社会自治、自律和自我发展的新机制,充分发挥各种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在社会管理上的主体性及其对政府社会管理的监督制约作用。

三、社会管理创新要重点解决的问题。推进社会管理创新,进一步完善社会管理体系,既要全面展开工作,又要抓住源头性、根本性和基础性问题。重点在于解决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特殊人群帮教管理、网络虚拟社会建设管理等问题。

(一)、进一步加强和改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创新。目前我国有超过2亿的流动人口,在中国的东西部地区之间、城市与农村之间流动。这种流动对社会管理提出很大挑战。为了更好调动流动人口建设流入地的积极性,要保障流动人口在流入地的各项社会福利,切实保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从就业、居住、就医、子女教育等基本民生入手,不断创新统一有效管理新机制,实现城乡一体化和服务全覆盖的人口互动管理模式,使流动人口能够全面参与并真正融入当地社会生活,变流动为活力,从根本上解决流动人口不稳定和不和谐等问题。

(二)、进一步加强和推进特殊人群帮教管理创新。加强刑释解教人员衔接工作机制建设,强化看守所、司法所与家庭、单位、社区之间的对接联系,健全完善帮扶措施,减少脱管失控现象,最大限度地降低重新违法犯罪率。认真落实刑释解教人员安置,解决刑释解教人员在就业、生活、家庭等方面的实际困难,促使其顺利融入社会。

(三)、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信息网络管理创新。信息时代,网络舆情逐渐成为党和政府倾听民声、了解民意的一个重要渠道。与传统信息渠道相比,网络信息具有显而易见的优势。但不可否认,网络是一把“双刃剑”,引导有方,就能为我所用;引导不当,就会深受其害。正因如此,加强和完善信息网络管理,提高对虚拟社会的管理水平,是加强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和谐的一项重要内容。一方面,要善于引导和调控网络舆情,特别是对影响社会稳定的网民言论要加强监控。另一方面,要完善互联网行业管理制度,完善立法,规范网络监督,依法查处制作传播虚假、有害信息的网站和个人,掌握网上舆论的主导权。

3、如何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创新

(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理念的创新
法制宣传教育的不断推陈出新,关键在于不断产生适应时代要求的新思维、与时俱进的新理念,必须从以下七个方面进行深化和准确认识。一是法制宣传教育,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密不可分的部分和重要内容。二是法制宣传教育,“法律至上”理念是至要,要使公民由对法律的实用需求上升到对法律内在的价值目标和权威的崇敬。三是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不应再是普及性和灌输式的说教,而应注重服务,重在帮助群众提高认识和依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四是法制宣传教育,要与依法治理紧密结合,领导干部、公职人员必须把法治理念真正植入心脑,切实做到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五是法制宣传教育,是一项长期的、系统的工程,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要坚持不懈,滴水穿石。六是法制宣传教育,既要靠责任,靠精神,靠奉献,更要靠制度,靠机制,靠法律。实现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自身的法制化,本身就是法制宣传教育的成果。七是法制宣传教育要增强市场意识,政府主导的法制宣传教育必须强化,社会化、市场化的法制宣传教育也必须精心研究。
(二)法制宣传教育形式的创新
法制宣传教育的形式和载体,是影响法制宣传教育实效性的重要环节,法制宣传教育的形式、方法、手段、载体必须要不断推陈出新,适应新形势的要求。一是要积极拓展载体。首先要充分利用媒体营造氛围。要巩固好传统媒体,电视、广播、报纸、杂志已经是百姓生活不可或缺的内容,在这些媒体上开辟法制宣传教育专栏,办成系列,办出特色,形成氛围。同时要研究和利用好新兴媒体,把法制宣传教育从群众在法律上一个简单的获取过程变为群众与普法者互动互融过程,实现“普法网站”、“手机报”、“电子报”的“报网互动”、“台网互动”功能,体现宣传教育的多元化、开放性、生动性和及时性,让群众喜闻乐见,潜移默化,寓教于乐。其次要占领阵地巩固平台。发挥好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街道的橱窗、板报、电子显示屏等基础宣传阵地作用,寓法制宣传教育于日常生活的时时刻刻;依托好党校、中小学校等社会教育阵地,创办各类法制学校,拓展法制宣传教育的领域;构建好家庭学法阵地,通过编印发放法律读本、法制宣传台历、挂历等,将法制宣传的触角延伸到与群众家庭生活密切相关的方方面面。二是不断创新手段。既要坚持传统的做法,在各类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活动开展法制宣传,又要不断创新普法手段,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加大法制文艺创演力度,增加城镇建设中的法治元素,落实“订单式普法”和“靶式普法”,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主动性,增强法制宣传的实效性。
(三)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的创新
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是深化普法教育的内在要求,是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效果的重要途径。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继续推进法治城市(县区)创建活动,把法治城市(县区)创建活动作为深化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要载体,制定创建活动的指导性意见,制定评先表彰条件和检查考评办法,及时总结推广经验,使各地结合实际,积极稳妥地扎实推进。要不断提高基层创建活动的质量和水平。要构建法治实践的综合评价体系,不仅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依法治理方面进行评价,还要在法治环境、法治意识、民生保障上进行评价,不仅在具体指标上进行考核,还要引入社会评价、民意测评等机制,体现法治创建的全民性和全面性。要建立“法治单位”、“法治乡镇”、“法治村社”、“法治学校”、“诚信守法企业”等“法治细胞”逐级评选、申报、验收、公示、复查等动态管理和考评机制,提升创建质量和水平。
(四)法制宣传教育科学评估考核的创新
科学评估考核是推动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的有效手段。可以从三个方面进行探索,形成一个比较客观的综合评价体系。一是完善小康社会的评价体系,科学合理地确定法制宣传教育在小康社会的占比。二是要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长远发展目标和各级党委、政府任期目标进行管理,明确为“一把手”工程进行实施,从而确保工作、人员、经费等保障机制的落实。三是以定期开展公民法律意识状况调查为依托,了解分析各类重点对象的法律需求,找准法制宣传与公民法律需求的结合点,不断校正宣传重点及宣传形式和方法。四是阶段性检查与五年验收相结合,切实开展阶段性的评估检查工作,检验宣传教育成效,强化措施抓落实,确保法制宣传教育目标任务的全面实现。

4、如何把法治思维贯穿城市治理创新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改革总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促进社会公平与稳定,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增强社会发展活力,提高社会治理水平,全面推进平安中国建设,维护国家安全,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具有重大意义。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改进社会治理方式,创新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体制,关键是坚持依法治理,加强法治保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把社会治理“谁来治理”“治理什么”“怎样治理”三大内容纳入法治轨道。
一、创新社会治理要靠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各级领导干部作为运用法治方式治国理政的执政主体,必须具有较高的法治思维水平和能力。各级领导干部要自觉学法、尊法、守法,努力提高法治思维水平和能力,注重发挥法治在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善于运用法治方式治理社会、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要大力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要加强对公民人身、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的保障。要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确保领导干部依法正确行使权力,在发挥社会治理中的主导作用同时,发挥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各类社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的协同作用,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公民依法参与社会管治理,健全多主体构成的社会治理机制,实现政府治理与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的良性互动。
二、创新社会治理要靠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维护社会安定有序。政府在社会治理中起主导作用,强化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过程就是社会治理的过程。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就是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政放权,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公正廉洁执法。要推动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要着力解决依法行政方面存在的问题,加强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建设有限政府、服务政府、阳光政府、高效政府、廉洁政府、责任政府。要进一步推进政企分开,防止政府职能“越位”、“错位”和“缺位”。要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变多头执法、重复执法问题,纠正执法就是收费的现象。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推行政务公开,接受人民监督。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推进行政问责的制度化、规范化,加大问责力度,增强行政问责的针对性、操作性和时效性。
三、创新社会治理要靠公正司法,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公平正义。社会治理就是在解决矛盾纠纷中进步的。要建立畅通有序的诉求表达、心理干预、矛盾调处、权益保障机制,使群众问题能反映、矛盾能化解、权益有保障。要加强源头治理,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要注重民生和制度建设,尽可能防止和减少社会问题的产生。要加强动态协调,注重平等沟通和协商,及时化解社会矛盾。要加强应急管理,有效应对和妥善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化解消极因素,激发社会活力。要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建立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综合机制。要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通过推动省级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的统一管理,优化司法职权配置,规范司法行为,保证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检察权。要以司法独立促司法公正,让审判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
四、创新社会治理要靠推进全民守法,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创新社会治理的基础在全民守法。要认真组织实施“六五”普法规划,针对领导干部、农民、学生等不同群体开展不同要求、不同内涵的法治理念教育,使之树立作为制度支撑的自由、平等、公正和法治的社会主义法治价值观;树立规则意识,消除公民违法的机会主义和侥幸心理,形成人人学法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要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做起,从具体行为习惯做起,做到凡是法律禁止的,都不去做;凡是法律提倡的,积极对待;凡是法律保护的,依法遵守。尊重和保障人权是国家的责任,维护自身权益是公民的权利。在任何情况下,公民都应做到维权与守法的统一,维护自身权益的努力必须合法、合情、合理,决不允许以违法犯罪的方式、破坏法治和秩序的方式、侵害他人权益的方式进行。

5、创新型经济对法治提出哪些新需求

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走对路。如果路走错了,南辕北辙了,那再提什么要求和举措也都没有意义了。全会决定有一条贯穿全篇的红线,这就是坚持和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一个管总的东西。具体讲我国法治建设的成就,大大小小可以列举出十几条、几十条,但归结起来就是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一条。

恩格斯说过:“一个新的纲领毕竟总是一面公开树立起来的旗帜,而外界就根据它来判断这个党。”推进任何一项工作,只要我们党旗帜鲜明了,全党都行动起来了,全社会就会跟着走。一个政党执政,最怕的是在重大问题上态度不坚定,结果社会上对有关问题沸沸扬扬、莫衷一是,别有用心的人趁机煽风点火、蛊惑搅和,最终没有不出事的!所以,道路问题不能含糊,必须向全社会释放正确而又明确的信号。

这次全会部署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我们党在治国理政上的自我完善、自我提高,不是在别人压力下做的。在坚持和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个根本问题上,我们要树立自信、保持定力。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一个重大课题,有许多东西需要深入探索,但基本的东西必须长期坚持。

第一,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最根本的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依法治国是我们党提出来的,把依法治国上升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也是我们党提出来的,而且党一直带领人民在实践中推进依法治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要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有利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完成党的执政使命,决不是要削弱党的领导。

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题中应有之义。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只有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治国、厉行法治,人民当家作主才能充分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法治化才能有序推进。

坚持党的领导,不是一句空的口号,必须具体体现在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上。一方面,要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统筹依法治国各领域工作,确保党的主张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另一方面,要改善党对依法治国的领导,不断提高党领导依法治国的能力和水平。党既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自觉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又要发挥好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在依法治国中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

第二,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保证了人民当家作主的主体地位,也保证了人民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主体地位。这是我们的制度优势,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区别于资本主义法治的根本所在。

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必须坚持法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要保证人民在党的领导下,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要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依法治国全过程,使法律及其实施充分体现人民意志。

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要充分调动人民群众投身依法治国实践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使尊法、信法、守法、用法、护法成为全体人民的共同追求。

第三,必须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平等是社会主义法律的基本属性,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要求。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必须体现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个方面。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尊重宪法法律权威,都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都必须依照宪法法律行使权力或权利、履行职责或义务,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任何人违反宪法法律都要受到追究,绝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借口任何形式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各级领导干部在推进依法治国方面肩负着重要责任。现在,一些党员、干部仍然存在人治思想和长官意识,认为依法办事条条框框多、束缚手脚,凡事都要自己说了算,根本不知道有法律存在,大搞以言代法、以权压法。这种现象不改变,依法治国就难以真正落实。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首先解决好思想观念问题,引导各级干部深刻认识到,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法律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证宪法法律实施就是保证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实现。

我们必须认认真真讲法治、老老实实抓法治。各级领导干部要对法律怀有敬畏之心,带头依法办事,带头遵守法律,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如果在抓法治建设上喊口号、练虚功、摆花架,只是叶公好龙,并不真抓实干,短时间内可能看不出什么大的危害,一旦问题到了积重难返的地步,后果就是灾难性的。对各级领导干部,不管什么人,不管涉及谁,只要违反法律就要依法追究责任,绝不允许出现执法和司法的“空挡”。要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重要依据。

第四,必须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法律和道德都具有规范社会行为、维护社会秩序的作用。治理国家、治理社会必须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既重视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又重视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

发挥好法律的规范作用,必须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强化法律对道德建设的促进作用。一方面,道德是法律的基础,只有那些合乎道德、具有深厚道德基础的法律才能为更多人所自觉遵行。另一方面,法律是道德的保障,可以通过强制性规范人们行为、惩罚违法行为来引领道德风尚。要注意把一些基本道德规范转化为法律规范,使法律法规更多体现道德理念和人文关怀,通过法律的强制力来强化道德作用、确保道德底线,推动全社会道德素质提升。

发挥好道德的教化作用,必须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强化道德对法治文化的支撑作用。再多再好的法律,必须转化为人们内心自觉才能真正为人们所遵行。“不知耻者,无所不为。”没有道德滋养,法治文化就缺乏源头活水,法律实施就缺乏坚实社会基础。在推进依法治国过程中,必须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培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提高全民族思想道德水平,为依法治国创造良好人文环境。

第五,必须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走什么样的法治道路、建设什么样的法治体系,是由一个国家的基本国情决定的。“为国也,观俗立法则治,察国事本则宜。不观时俗,不察国本,则其法立而民乱,事剧而功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从我国实际出发,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既不能罔顾国情、超越阶段,也不能因循守旧、墨守成规。

坚持从实际出发,就是要突出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要总结和运用党领导人民实行法治的成功经验,围绕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不断丰富和发展符合中国实际、具有中国特色、体现社会发展规律的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依法治国提供理论指导和学理支撑。我们的先人们早就开始探索如何驾驭人类自身这个重大课题,春秋战国时期就有了自成体系的成文法典,汉唐时期形成了比较完备的法典。我国古代法制蕴含着十分丰富的智慧和资源,中华法系在世界几大法系中独树一帜。要注意研究我国古代法制传统和成败得失,挖掘和传承中华法律文化精华,汲取营养、择善而用。

坚持从我国实际出发,不等于关起门来搞法治。法治是人类文明的重要成果之一,法治的精髓和要旨对于各国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具有普遍意义,我们要学习借鉴世界上优秀的法治文明成果。但是,学习借鉴不等于是简单的拿来主义,必须坚持以我为主、为我所用,认真鉴别、合理吸收,不能搞“全盘西化”,不能搞“全面移植”,不能照搬照抄。

扎扎实实把全会提出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这次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了全面部署,提出的重大举措有180多项,涵盖了依法治国各个方面。全党要以只争朝夕的精神和善作善成的作风,扎扎实实把全会提出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第一,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是贯穿决定全篇的一条主线,既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性质和方向,又突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工作重点和总抓手,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具有纲举目张的意义。

依法治国各项工作都要围绕全面推进总目标来部署、来展开。法治体系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骨干工程。落实全会部署,必须加快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

“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要坚持立法先行,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加快完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体系,完善包括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在内的社会规范体系,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供基本遵循。要加快建设包括宪法实施和执法、司法、守法等方面的体制机制,坚持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确保宪法法律全面有效实施。要加强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努力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运行和监督体系,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

要完善党内法规制定体制机制,注重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的衔接和协调,构建以党章为根本、若干配套党内法规为支撑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提高党内法规执行力。党章等党规对党员的要求比法律要求更高,党员不仅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而且要严格遵守党章等党规,对自己提出更高要求。

第二,准确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工作布局,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必须统筹兼顾、把握重点、整体谋划,在共同推进上着力,在一体建设上用劲。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依法治国是我国宪法确定的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而能不能做到依法治国,关键在于党能不能坚持依法执政,各级政府能不能依法行政。我们要增强依法执政意识,坚持以法治的理念、法治的体制、法治的程序开展工作,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推进依法执政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执法是行政机关履行政府职能、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主要方式,各级政府必须依法全面履行职能,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完善执法程序,严格执法责任,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三者各有侧重、相辅相成。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需要全社会法治观念增强,必须在全社会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要在全社会树立法律权威,使人民认识到法律既是保障自身权利的有力武器,也是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培育社会成员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环境,自觉抵制违法行为,自觉维护法治权威。

第三,准确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点任务,着力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从目前法治工作基本格局出发,突出重点任务,扎实有序推进。

推进科学立法,关键是完善立法体制,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要优化立法职权配置,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健全立法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完善法律草案表决程序,增强法律法规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提高法律法规的可执行性、可操作性。要明确立法权力边界,从体制机制和工作程序上有效防止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法律化。要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及时反映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要求、人民群众关切期待,对涉及全面深化改革、推动经济发展、完善社会治理、保障人民生活、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抓紧制订、及时修改。

推进严格执法,重点是解决执法不规范、不严格、不透明、不文明以及不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要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推进各级政府事权规范化、法律化。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依法行政体制。要严格执法资质、完善执法程序,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确保法律公正、有效实施。

推进公正司法,要以优化司法职权配置为重点,健全司法权力分工负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制度安排。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都要旗帜鲜明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绝不容许利用职权干预司法。“举直错诸枉,则民服;举枉错诸直,则民不服。”司法人员要刚正不阿,勇于担当,敢于依法排除来自司法机关内部和外部的干扰,坚守公正司法的底线。要坚持以公开促公正、树公信,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杜绝暗箱操作,坚决遏制司法腐败。

推进全民守法,必须着力增强全民法治观念。要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要坚持法治教育从娃娃抓起,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精神文明创建内容,由易到难、循序渐进不断增强青少年的规则意识。要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尊法守法成为全体人民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

第四,着力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队伍至关重要。我国专门的法治队伍主要包括在人大和政府从事立法工作的人员,在行政机关从事执法工作的人员,在司法机关从事司法工作的人员。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首先要把这几支队伍建设好。

立法、执法、司法这3支队伍既有共性又有个性,都十分重要。立法是为国家定规矩、为社会定方圆的神圣工作,立法人员必须具有很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具备遵循规律、发扬民主、加强协调、凝聚共识的能力。执法是把纸面上的法律变为现实生活中活的法律的关键环节,执法人员必须忠于法律、捍卫法律,严格执法、敢于担当。司法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司法人员必须信仰法律、坚守法治,端稳天平、握牢法槌,铁面无私、秉公司法。要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教育和引导立法、执法、司法工作者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恪守职业道德,做到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

律师队伍是依法治国的一支重要力量,要大力加强律师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把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作为律师从业的基本要求。

第五,坚定不移推进法治领域改革,坚决破除束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体制机制障碍。解决法治领域的突出问题,根本途径在于改革。如果完全停留在旧的体制机制框架内,用老办法应对新情况新问题,或者用零敲碎打的方式来修修补补,是解决不了大问题的。在决定起草时我就说过,如果做了一个不痛不痒的决定,那还不如不做。全会决定必须直面问题、聚焦问题,针对法治领域广大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回应社会各方面关切。

这次全会研究和部署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虽然不像三中全会那样涉及方方面面,但也不可避免涉及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等各个领域,涉及面、覆盖面都不小。这次全会提出了180多项重要改革举措,许多都是涉及利益关系和权力格局调整的“硬骨头”。凡是这次写进决定的改革举措,都是我们看准了的事情,都是必须改的。这就需要我们拿出自我革新的勇气,一个一个问题解决,一项一项抓好落实。

法治领域改革涉及的主要是公检法司等国家政权机关和强力部门,社会关注度高,改革难度大,更需要自我革新的胸襟。如果心中只有自己的“一亩三分地”,拘泥于部门权限和利益,甚至在一些具体问题上讨价还价,必然是磕磕绊绊、难有作为。改革哪有不触动现有职能、权限、利益的?需要触动的就要敢于触动,各方面都要服从大局。各部门各方面一定要增强大局意识,自觉在大局下思考、在大局下行动,跳出部门框框,做到相互支持、相互配合。要把解决了多少实际问题、人民群众对问题解决的满意度作为评价改革成效的标准。只要有利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有利于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有利于维护人民权益、维护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安全稳定,不管遇到什么阻力和干扰,都要坚定不移向前推进,决不能避重就轻、拣易怕难、互相推诿、久拖不决。

法治领域改革有一个特点,就是很多问题都涉及法律规定。改革要于法有据,但也不能因为现行法律规定就不敢越雷池一步,那是无法推进改革的,正所谓“苟利于民不必法古,苟周于事不必循旧”。需要推进的改革,将来可以先修改法律规定再推进。对涉及改革的事项,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要认真研究和督办。

同志们,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必须加强党对法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党委要健全党领导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履行对本地区本部门法治工作的领导责任,找准工作着力点,抓紧制定贯彻落实全会精神的具体意见和实施方案。要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工作重点放在基层,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加强基层法治机构和法治队伍建设,教育引导基层广大党员、干部增强法治观念、提高依法办事能力,努力把全会提出的各项工作和举措落实到基层。

6、创新与法制的高中作文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科学立法是前提、严格执法是保障、公正司法是生命线,法治建设的成效如何则要看全民守法的情况如何。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同时强调,“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这些论述深刻阐述了守法意识、法治精神在法治中国建设中的重要性。
人类早期的成文法常常铭刻在石柱或铜表上,但铸鼎未必传世,勒石未必长存,真正流传下来的是“铭刻”在全体社会成员心中的法治精神。历史发展表明,只有法律成为人们自觉遵守的规则,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法的意义、法的精神才能真正展现出来,法治的理想才能最终落地。因此,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过程中,法治精神和法治文化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
要达到“全民守法”的目标,必须以法治政府的建立促进法治社会的发育,以司法的严谨、执法的严格来培育公民守法的自觉性。这就要求我们,一方面要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司法公正对于社会公正的引领作用,并在此基础上,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利益表达机制、协商沟通机制、救济救助机制,畅通群众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法律渠道。只有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件具体的司法案件中建立对法治的信心、在日常工作生活中感受到法律的权威,他们对法律的态度才能由认识到遵守,由信任到信仰。
守法需要自觉,自觉守法要靠各行业、各领域的自我管理来培育。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同时,也要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深化基层组织和部门、行业依法治理,支持各类社会主体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发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使各行业、各领域的从业者,真正在实实在在的自律和自我管理中,一点一滴培养起社会责任意识和法治精神。
推动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和法治精神建设,离不开类型多样的宣传与教育。从上个世纪80年代至今,我国已经完成了以全体公民为教育对象的五个法治宣传教育五年规划,“六五”普法规划正在进行中,普法内涵不断丰富、领域不断拓宽,已经成为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我们要在全民教育基础上,继续推进针对不同领域、不同群体的法治教育,不断创新宣讲和教育方式,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精神文明创建内容,以精准滴灌和春风化雨的形式,将法治教育送入街头巷尾、百姓人家。只有经过多管齐下的法治教育、培育,遵法守法的意识才能蔚然成风,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才能在广大人民群众中落地生根,并为全面深化依法治国夯实坚实的社会基础。

7、请从法治角度谈谈,如何为创新保驾护航?

首先要加强立法,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使保护创新有法可依。其次要严格执法,严厉打击破坏,打击创新的违法犯罪行为。再次大力宣传创新,推崇创新,使社会上人人尊重创新,人人争相创新,为创新创造个良好的社会氛围。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培养创新型人才。

8、司法创新的重要性和意义

法律分析:改革开放40周年以来,中国的经济建设得到了迅猛发展,国家综合实力显著增强,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法律在维护国家公平正义,促进社会经济发展也起到了不可磨灭的作用。随着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的提高,法律法规的逐步完善,司法体制改革也势在必行。

从国家层面来看,司法是国家司法机关独立行使司法权的一项重要活动,为确保法院、检察院独立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这是司法改革最首要的目的。司法体制改革还为促进司法公正、司法效率的提高得到了有力的保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独立行使司法权为促进社会公平主义、为国家经济建设提供了重要保障,更是体现了科学立法、公正司法、严格执法、全民守法的重要理念。

从社会层面来看,我国现阶段仍然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毫不动摇地把发展作为党和国家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这是我国的基本国情所决定的,因此,法治建设依然显得尤为重要,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坚持把依法治国、人民当家作主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机统一起来。我们更要用司法改革的方向来达到我们司法改革的根本目的,为构建公平、自由、民主、法治的社会贡献力量!

从我们个人层面来看,司法改革提高了审理案件的效率,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了方便。让群众一起分享中国文明进步的丰收,让中国人民群众得到了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同时,也大大解放了法官检察官的司法活动受束缚的处境,提高了司法人员的相应待遇,让更多的司法工作人员更好更公正地做好司法工作。

法律是一种上层建筑,更是一个国家发展的重要保障。司法公正是一个国家经济发展的首要前提,我们国家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统一更是体现了司法公正的决心。司法改革为中国的经济建设提供有力的保障,为中国法治事业迈向新的台阶,更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作出了更好更大的贡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任务,是用刑罚同一切犯罪行为作斗争,以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9、如何改革,创新我巿的法治宣传工作

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创新宣传形式,注重宣传实效”,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创新发展指明了方向。全省司法行政部门以改革创新精神谋划和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努力推进法治甘肃建设。
要强化机遇意识,着力在创新形式上下功夫。法制宣传教育是推进依法治国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在依法治国要求越来越高,社会的期望值越来越强的新形势下,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拓展的空间和舞台将会越来越大。我们必须紧紧抓住发展机遇,树立新的工作理念,打开新的思维空间,选择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实效性的新路径,实现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全面提升。要用发展的眼光研究法制宣传教育,以改革的精神推动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拓展法制宣传教育领域。特别是在内涵、形式、载体上出新招,在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上创特色。要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阵地”和“载体”建设,将“阵地”和“载体”向科技化、信息化、数字化方向发展,充分运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微博、微信等传统和新兴媒体平台,构建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的法制宣传网络,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渗透力。要坚持把推进法治文化建设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主动适应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在全省范围内大力实施“法治文化一地一品工程”,加大法治广场,法治公园,法治长廊等普法窗口场所建设力度,建设一批具有广泛影响力的法治文化基地,不断完善城乡公共场所法制宣传教育设施,推动普法对公共场所的有效覆盖。要充分发挥地方特色文化在普法中的作用,大力推进法治文艺演出、法治书画摄影展览、法律知识竞赛、法制故事宣讲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法制文艺创作和演出活动,使法制宣传教育由普及法律知识向更加注重传播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转变,由单向灌输向更加注重互动转变,使法律信仰植根于人们的心灵。
要突出工作重点,着力在增强实效上下功夫。法制宣传教育,面广量大、任务艰巨。因此,具体工作中必须突出重点,讲究方法,注重实效。要大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牢固树立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引导全体人民信仰法律、遵守法律,有问题依靠法律来解决。要始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根据省委、省政府工作重心,及时调整工作重点,紧紧围绕民生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围绕改革发展稳定中的突出矛盾开展法制宣传,实现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的紧密结合,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工作的紧密结合,与服务群众利益工作的紧密结合。要以“法律七进”为载体,根据不同对象人群的实际和特点,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等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坚持以领导干部和青少年作为重中之重,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法,以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带动全民普法深入开展。要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入开展多层次、各领域的依法治理活动,大力推进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社区等法治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真正把普法的效果落在实处。
要增强集聚效应,在健全完善社会普法教育机制上下功夫。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要进一步确立大普法思路,构建大普法格局,不断强化和落实普法教育组织领导、责任分工、协调配合、社会动员、工作保障、考核评价等机制和制度建设。坚持条块结合和“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有效整合部门、行业、社会组织和基层单位等各方面资源,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任务落实到各行各业,落实到有关部门,进一步拓宽法制宣传教育领域,实现普法工作主体多元化、普法工作内容专业化、普法工作方式协同化、普法工作效果实效化,促进普法教育工作由政府推动逐步向社会能动转变,逐步健全、完善科学化、常态化的社会普法教育工作机制,真正形成上下联动、左右配合、协调行动的整体普法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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