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知识产权 » 数据库的知识产权保护模式有哪些

数据库的知识产权保护模式有哪些

发布时间: 2022-08-09 23:21:17

1、保护数字化的知识产权的方法有哪些?

您好,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一、制定相关法律
早在20世纪90年代,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美国、欧盟和日本就先后推出了关于数字化产品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例如:世界知识产权组织1996年12月主持缔结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美国1998年10月通过了《数字化千年之际版权法案》;欧盟1991年至2002年先后通过了8个涉及数字化问题的知识产权指令(Directives),其中1996年的《数据库指令》和2001年5月的《协调欧盟信息社会版权与相关权指令》都在很多方面突破了传统知识产权的法律框架,主张用“特别权”对达不到版权保护要求的数据给予特别保护;日本从1998年开始每年都对其《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进行修订和完善,以强化对日本数字化产品和数字内容产品的保护。
二、开发数字化产品知识产权保护技术
国外还从技术角度开展了大量研究。例如,数字版权管理(DRM)技术,通过数字内容加密、用户身份认证、数字内容解析三个步骤完成全套加密、解析工作。目前,数字版权管理技术已形成了一个潜在的庞大市场,世界上许多科研机构和公司都开展了相关领域的研究工作。如基于数字水印标记的Intertrust公司DigiBox技术,可以借助技术手段取得法律证据;IBM公司的Cryptolope技术依靠安全加密方法封装要保护的数字媒体信息的内容,以便限制非授权用户使用,保证授权用户的正常使用。不过,在技术措施的研究过程中仍存在着一些障碍,如技术措施与合理使用制度的冲突,以及技术措施本身的兼容问题。如今,许多国家仍在研究与此相关的法律和技术标准问题。
三、发挥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功效
目前,美、欧、日等发达国家都已建立了功能完备、管理科学、运转良好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体系。这些国家的集体管理组织一般都按照相关国际组织制定的标准,建立了自己的作品数据库,有些组织还实现了在线询问、在线许可,以及在线收费的系统。例如,日本音乐著作权协会(JASRC)的管理系统就可以办理在线许可、征收版税、分配版税等业务。

2、知识产权保护手段有哪些?

国际社会目前对信息开发者权益保护的手段主要有两种:一是法律手段;二是技术手段。

技术方面的保护是我们接触较多的,例如我国大都采用的附带加密狗、加密卡或加密盘、对软件拷贝或使用进行限制等技术措施等,但同时也给开发工作增加了负担,给用户使用带来不便。而法律方面大多数国家都是通过版权法来提供知识保护的。

但是,随着技术的进步,这样的技术保护措施并不是坚不可摧的。尤其是计算机网络化的发展,使得诸如美国白宫及五角大楼等等一些机构的绝密数据库,频繁地成为电脑高手们一试身手的对象。但是可以看到的是,我们的法律这种电脑入侵事件却并没有禁止性的规定,而是如果没有造成其它的侵权行为,则并不违法。传统的知识保护体系中,违法与不违法的界限是进入行为或由此获取的资料是否是“个人使用”。但随着计算机网络的发展,诸如“黑客”这样的人物,是有可能通过网络接触到那些涉及国家安全的机密数据的,此时哪怕仅仅是“个人使用”恐怕也并不是件有益的事。“个人使用”概念的区别变得更为困难。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技术保护不足以根本保护网络知识产权,还更需要法律保护的帮助。在美国,对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由来已久。1789年开始实施的《宪法》第一章第八条第八款指出,国会有权“保障著作家和发明人对各自的著作和发明在一定的期限内的专有权利,以促进科学和实用艺术的进步”。此后,美国又先后制订了《专利法》《商标法》《版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互联网法》和《软件专利》。为了全面执行世界贸易组织《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规定的各项义务,1994年12月8日美国政府制订了《乌拉圭回合协议法》,对知识产权法律作了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对网上知识的保护是通过版权法来进行的。在原有体系中,从技术角度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本身并不受到法律的保护,也就是说单纯地对技术保护措施进行解除一般并不违法。即只要有足够的技术手段,能够进入网络中那些绝密数据库并进行浏览是不违法的。除司法保护,美国还利用行政程序和仲裁制度保护网络知识产权。

日本在网络只是产权保护方面,建立强大的知识产权侵权应对机制,加大执法力度,对网络侵权行为严格打击和取缔,同时完善立法和各项保护制度,有力的打击了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

欧洲是世界知识产权保护的发源地,20世纪70年代起,伴随着欧洲国际商品贸易不断扩大和知识产权国际市场的形成与发展,欧洲各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出现了一体化的趋势,今天,在欧盟若干知识产权法规的制定已经形成一个统一的“欧洲”权利制度,保护知识产权领域的协调和统一已经达到一个相当高的水平。

世界各国都在加大对网络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也都面临着修改、调整现行知识产权制度以适应现代技术的发展。许多国家、地区和有关组织也都采取了相应的措施和手段。如世界贸易组织通过了《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制定了《版权条约》和《录音制品条约》;美国1998年通过了《数字千年著作权法》;欧盟颁布了《信息社会版权指令》。

我国也在把握时机,立足本国国情并努力与国际接轨,寻求一条有效的解决途径,为越来越繁荣的网络知识产权的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我国于2001年修改了《著作权法》。2005年,首次发布的知识产权保护白皮书中,提出建设“创新国家”,以及将打击侵权盗版的剑锋直戳网络领域。国务院在2006年出台了《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并且承诺在条件成熟时加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党的十七大报告将“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作为“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首要措施,明确提出“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这些信息都表明了我国想要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的决心。

3、知识产权保护的基本形式有哪些

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对其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民事权利。传统的知识产权可分为工业产权和著作权(版权)两类。在世界贸易组织(WTO)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中,把“未披露过的信息专有权”(商业秘密)“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列为知识产权的范围。
我国承认并以法律形式加以保护的主要知识产权为:①著作权;②专利权;③商标权;④商业秘密;(D其他有关知识产权

4、知识产权的保护包括哪些措施?

知识产权的保护措施主要有三大方面:

一 专利管理战略:

吸收专利管理人才,建立专利管理部门。

制订专利管理制度,规范专利管理行为。

完善专利档案,跟踪专利动态。

组织专利申报,引进保护措施。

提出专利保护诉讼,进行专利诉讼抗辩。

二 专利申请战略:保护自己的发明创造,占领市场。 

三 专利保护战略: 

专利未报,保密先行。

产品未销,专利先有。

市场未明,防御先做。

合同未签;文献先查。

诉讼未提,漏洞先补。

官司未应,无效先得。

销路未衰,技改先出。

广告未出,外观先递。

10.麻烦未出,律师先请。

5、知识产权保护的方式有哪些?

1、商标权(trademark)

在中国,取得商标权的基本途径是商标注册。商标注册后,即取得商标专用权。取得商标专用权,就意味着注册商标所有人能够依法排斥他人在相同或类似商品(或服务)上以导致消费者混淆的方式使用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商标注册是拥有商标专用权的初步证据,商标注册的有效期在中国为10年。10年到期时可以续展,续展没有次数的限制。理论上,只要权利人愿意,商标注册可以永远存在下去。

2、著作权(right)

在中国,著作权就是版权,是指法律保护文学、艺术、科学领域的原创作品,未获作者同意,别人不能复制或使用。目前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限不受限制,除此之外的著作权保护期限是作者终生有效,再加上作者死后50年。

3、专利权(patent)

专利权是国家根据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申请,以向社会公开发明创造内容或设计的内容为前提,由政府根据法定程序于特定、有限期间内授予专利申请人的一种排他性权利。也就是说,发明人是以公开换保护,而且是法定期限内的保护。根据中国专利法的规定,专利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三种。其中,发明专利权的期限是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是10年。

4、商业秘密(tradesecret)

商业秘密是指机密的商业信息,包括产品配方、过程、装置、技术秘密、计算机源代码、处方或客户名单、供货清单等。这些信息可以使企业保持竞争者的优势,它们不是常人所知或易于被发现的,企业会用合理的措施来保守机密。

6、知识产权的保护方式有哪些?

强化制度约束,确立知识产权严保护政策导向。包括加大侵权假冒行为惩戒力度、严格规范证据标准、强化案件执行措施、完善新业态新领域保护制度等。加强社会监督共治,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包括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建立健全社会共治模式、加强专业技术支撑等。

优化协作衔接机制,突破知识产权快保护关键环节。包括优化授权确权维权衔接程序、加强跨部门跨区域办案协作、推动简易案件和纠纷快速处理,加强知识产权快保护机构建设等。

签订知识产权合同注意事项

知识产权是有法定期限的,如发明专利为20年,商标为10年等,当期限届满后,知识产权将为社会共有,任何人在使用时都可以不再支付使用费。

因此在订立知识产权许可合同时,必须首先调查被许可知识产权的法律状态;此外,合同的有效期限不要超过权利保护期限,如存在超过权利保护期的情况时,则可约定权利期限届满时合同即终止。

7、知识产权的保护方式有哪些内容

知识产权的保护方式有:抢占专利权制高点、发展民族优势产业、加强技术消化、以小换大竞争等,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起步比较晚,与发达国家存在一定的差距,应当严格按照上述方式来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五条
因侵犯专利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被诉侵犯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产品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等行为的实施地;专利方法使用行为的实施地,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等行为的实施地;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等行为的实施地;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实施地。上述侵权行为的侵权结果发生地。

8、数据库进行知识产权保护表现哪方面?

目前来说牵涉到数据库的专利都是比较难申请的,建议是发明实用,载体外观,软件版权都一起申请,才比较全面。你这个问题还涉及到一个专利布局的问题,范围很大呀,关键看你像投入多少钱,以后干什么用,然后制定具体方案。

热点内容
我要开店淘宝 发布:2020-09-09 12:06:51 浏览:854
十大相机品牌 发布:2020-08-29 10:57:46 浏览:788
淋浴器十大品牌 发布:2020-08-29 01:52:31 浏览:627
开店宝支付 发布:2020-09-15 10:25:50 浏览:560
技术专利申请 发布:2020-08-27 21:42:43 浏览:545
怎么扫条形码 发布:2020-08-29 10:28:31 浏览:538
怎么保护知识产权 发布:2020-08-29 01:30:26 浏览:535
济南创新谷 发布:2020-09-10 04:19:14 浏览:533
淘宝开店照片要求 发布:2020-09-09 12:08:29 浏览:532
开店美发 发布:2020-09-02 20:04:55 浏览: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