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续集算不算侵权
1、红楼梦有版权吗?版权归谁?
红楼梦是没有版权的。
红楼梦属于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等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作品,其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
如果作品自创作完成之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不再受著作权法保护。但要注意不要歪曲、诋毁作品、改变作者姓名。著作权是指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作者依法对他的作品享有的一系列的专有权。
它表现为:
第一,享有著作权的作者可以决定是否对他的作品进行著作权意义上的使用;
第二,他可以决定是否就他的作品实施某些涉及他的人格利益的行为等。
为保护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作者的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和科学事业的发展与繁荣制定本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二十三条
自然人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创作完成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
视听作品,其发表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创作完成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
2、若用红楼梦87版片段做视频是算侵权吗?
你用红楼梦八七版片段做视频,如果你只是自己观赏在朋友圈发着看一看的话,不上侵权,如果你这段视频是用来产生经济效益的,是用来赚钱的,那就是侵权了。
3、红楼梦的著作权问题
续写是不违反法律的。
如果只是续写的话。
问题就在这里,如果我们看到的书,上面标着“曹雪芹 著 附录: 高鹗等 续”的话,那么高鹗(程伟元)没有任何的侵权行为。
但是我小时侯看的书,大多都是“曹雪芹 高鹗 著”那就不对了。如果曹雪芹还在世的话,就可以告出版方面,或者高鹗本人——两者都有侵权行为。
不过说真的,我不确定雪芹先生很在乎高鹗的侵权行为——这么多年《红楼梦》出了多少版啊,一分钱稿费都没给过。搁现在曹先生绝对是作家首富了。
4、书上说,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时限,那当年高鹗续写红楼梦有没有侵犯曹雪芹
1、当年还没有著作权法呢。
2、是不是高鹗续写的,这还有待继续研究。就算真的是续写,也没有侵犯他的保护作品完整权。因为不要后面的就是单独的作品,人家没有改掉前面的内容
5、请问在起点转载《红楼梦》会构成违法行为吗?
不构成违法。版权有效期是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在著作权的期限内,作品的著作权受法律保护;著作权期限届满,就丧失著作权,该作品便进入公共领域,不再受法律保护。
6、很多人都续写过《红楼梦》,为何高鹗续写的会被主流承认?
法国艺术家罗丹说,要能够发现在外形下透露的内在真理,而这个真理就是美的本身。花好月圆、人间团圆是一种美,悲剧也是一种美。有时候,悲剧的美更具震撼力,更让人刻骨铭心。
《红楼梦》的美,就在于其残缺的艺术美。距离产生美,因为原本的残缺,激发了读者的想象力。每个人从不同的角度读《红楼梦》,会发现不一样的奥妙。甚至同一个人在不同时期读《红楼梦》,也会有不一样的感悟。
曹雪芹写了《红楼梦》前八十回,后四十回的续书,有很多版本,但是以高鹗续写的最为有名,也被主流认可。高鹗胜出的原因,在于三个方面。
乾隆皇帝曾说,曹雪芹写的《红楼梦》是明珠家事。很多人认为,宝玉身上有才子纳兰的影子,富贵繁华的贾府便是纳兰生活的府邸。不过,这些说法并没有充分的证据。当然,历史上真实的纳兰容若,可比宝玉厉害多了,无论是出身还是才学,宝玉都望尘莫及。
曹雪芹的《红楼梦》一经问世,便受到广泛关注。大家争相传阅、抄写。1839年,清代女词人顾太清,仿照书中情节,和闺中好友建了一个诗社,名字叫做“秋红吟社”。她还仿照书中众姐妹写白海棠诗的故事情节,自己填了一首词:玉烛新-白海棠。
从达官贵人到民间读书人,无人不爱《红楼梦》。读完意犹未尽,于是争相续笔。在中国人的传统思维里,都喜欢大团圆的喜庆结局,很多《红楼梦》的续书也不能免俗。这一改编,与曹雪芹的原意相差万里,很难经得起时间的推敲。
只有高鹗在认真研读曹雪芹的版本后,延续了宝黛的悲剧,虽然有很多地方差强人意,但还是比别的版本好太多,他的付出不应被埋没。因为,至少,高鹗让《红楼梦》成为一个完整的版本,流传于世。
不可否认,高鹗完成的后四十回续书,经常被拿来与曹雪芹的前八十回用来比较。很多人都会根据曹雪芹书中描写的蛛丝马迹的细节,指出高鹗续书的不足。
研究《红楼梦》的学者,结合曹雪芹生活的历史背景,以及他自己的人生经历,他所在家族的遭遇,推测《红楼梦》里的人物关系、人物结局。
而如果没有高鹗的续书,大家对《红楼梦》就没有直观的感受,只有各种幻想、猜想。因为高鹗所处的时代距离曹雪芹更接近,他受到的教育也与曹雪芹最接近。最主要的是,高鹗的文笔虽然和曹雪芹没法相比,但是和同时代续书的作者比起来,已经非常不错了。
高鹗续书中的贾母对待宝黛态度的转变,凤姐的调包计,以及妙玉的结局,都与曹雪芹的原意有很大差距。当然,艺术源于生活,高于生活。高鹗没有曹雪芹的经历,自然体会不到他的心情。他按照自己的理解写出后四十回,也为后世《红楼梦》的爱好者和研究者提供了一个范本。
从这一点看,高鹗的续书能被认可,无可厚非。
各种版本的解读《红楼梦》,无不是拿曹雪芹原本与高鹗续本,还有脂砚斋批语进行比较。每个人都有非常精彩的见解,这让才疏学浅的我不用查阅海量的历史资料,便能理解书中各种人物的背景、以及互相之间的关系,确实让我受益匪浅。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整体阅读水平也在逐年提高。这从普通读者对《红楼梦》理解的深度和广度就能看出来。比如,我写了好几篇《红楼梦》人物分析的文章,作为一个资深红迷,我查阅了很多资料,感觉对人物的理解已经非常深刻了。但是,我发现很多粉丝的留言让人眼前一亮。
研究《红楼梦》的很多高手出自民间的无名读者,他们用自己纯粹的爱心和热情研究这本书,从中吸取营养,演变成自己的文字,然后把这些充满正能量的文字传播出去,影响更多人群。这是一件多好的事情啊!
我们不要忘了,任何一本书都不能脱离它所处的时代。清代文字狱的残酷,文人们有目共睹。从这一点看,高鹗续书,犹如带着枷锁跳舞,或许这样的结局,也不是出于他的本意。他势必要做出折中的选择,才能确保《红楼梦》通过审核,公开发行,得以流传。
作者都喜欢把自己的人生经历写入书中,曹雪芹如此,高鹗也不例外。高鹗是个读书人,考取功名是他的毕生追求,这一点,他的想法和曹雪芹大相径庭。
科考一直失意的高鹗,终于在乾隆五十三年考中举人。他给书中的宝玉也安排了中举的情节,是否写的是自己的经历呢?我们无从猜测。但是,为了完成这部巨著,高鹗一定翻阅了无数资料,辛苦写作,不知道修改了多少次?才得以完结。
从多方面来看,高鹗续书得到主流认可,势在必行。
7、续写红楼梦
续写了曹雪芹的红楼梦,并且会获得利益,正常情况下是不会犯法的。只要你续写的内容没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就行。
而且,能续写《红楼梦》,这是一件创造性的举动。自打曹雪芹的《红楼梦》前80回问世以来,很多人都根据自己的理解,给《红楼梦》写续集,但精品很少,目前,仅高鹗的后四十回续得到的认可度较高,但仍然争议很大。基本上认为小说中人物的结局与曹雪芹的愿意相悖。
8、抄红楼梦等名著算抄袭吗
应该不算抄袭!因为名著小说已经广为流传,特别是当今网络文化已覆盖全球,大家都知道了。你的抄袭已经没有什么经济价值了,所以不应该用抄袭一词来套,而应该用誊抄。另外这也得看你誊抄的目的,涉及造假、犯罪、欺骗等那就得用“抄袭”。如果单纯的为了练字,或加深对小说的记忆和理解,或赠送给海外朋友那不算“抄袭”。 个人理解,慬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