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店做招牌归城管
1、门面做招牌要到城管办哪些手续,交什么费。
广告法没有规定门面招牌要缴费的。门面招牌也不算户外广告。当地城管是钻了空子。
2、做店铺招牌需要去城管办什么手续
户外广告建设必须办理审批手续方可建设,现将办理流程及所需资料提示如下:
一、领取门头广告牌匾建设申请表(注:到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服务中心领取)
二、提交材料:
1.需提供景观广告设置效果图(白天效果图6张、夜景1张,要求A4彩图,标明所用材质、尺寸、制作单位),现状图(一张A4彩图),附一张以本店为中心的6家店在内的远景效果图一张。
2.需提供景观广告拟建位置产权证明:房产证或租赁协议复印件1份。
3.需提供建筑装饰装修检查表(注:与管辖大队联系办理)。
4.需提供营业执照或名称核准书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5.餐饮、住宿业需提供卫生许可证复印件1份;单位申请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
6.餐饮、住宿等三产需先到规划环境保护局办理环境影响评价。
7.需提供:门前五包责任状复印件(如没有,请与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管辖大队片区队员联系)
8.加盟全国连锁品牌店商户需提供全国连锁品牌授权书复印件1份。
招牌形式设计:
1.招牌的位置
一般情况下,店铺招牌的位置有三种情况。
① 平行放置。店铺招牌设置在店面正上方的平行位置。
② 垂直放置。有时候店铺的招牌与店面垂直而立于侧面。
③ 纵横放置。也有的悬挂在零售店正面与侧面墙上。如果零售店处于交叉路口,最好每侧上方均应安置有招牌,使来自不同方向的行人均能从远处看到。我们还经常可看到零售店的招牌被设计成两面或三面的,也是便于不同方向迎面而来的路人看到。
2.招牌的造型
有的店铺别出心裁,以人物或动物的造型做招牌。这种招牌具有较大的趣味性,能更好地吸引消费者。同时,人物或动物的造型能明显地反映店铺的经营风格,使人在远处就可以看到前面是什么类型的商店。
3.招牌的光照
在晚间,霓虹灯和日光灯招牌能使店铺明亮醒目,增加店铺在晚间的可见度。同时,这些招牌能制造热闹和欢快的气氛。霓虹灯和日光灯招牌可设计成各种形状,采用多种颜色。灯光巧妙的变换和闪烁能产生一种动态的感觉,比起一成不变的静态灯光来说,这种灯光能活跃气氛,更富有吸引力。
4.招牌内容设计
招牌内容表达要做到简洁突出。简明扼要的招牌不但令消费者过目不忘,还能达到良好的交流目的。这与店头设计中店名命名内容相同,此处不再赘述。
为达到最有效的传达效果,招牌上字的大小应适度,要考虑中远距离的传达效果,使其具有良好的可视性和传播效果。比如,如果你的卖场在车流量极大的街道或者公路旁,建议把店招字体做到最大,内容尽量单纯,方便开车的顾客在较快的行驶速度下也能看清。
5.招牌颜色设计
店铺招牌的设计,除了注意在形式、用料、构图、造型等方面要带给消费者良好的心理感受外,招牌的色彩选择也不容忽视,消费者对招牌识别往往是先识别色彩再识别店标店徽的,如果在色彩的选择设计上别具一格,那么会对消费者产生很强的吸引力,而当把这种设计一致推广到各个连锁分店时,更会使消费者产生认同感,从而有利于企业市场地位的提高。
根据心理学研究表明,醒目诱人的色彩能产生强大的视觉冲击力,新颖独特的形象也有着不可抗拒的吸引力。所有这些,都能引起人们不同的特殊心理反应。
招牌的色彩运用要温馨明亮、醒目突出。色彩在客观上起着吸引消费者的作用,因为人们总是先从视觉上感受色彩,再过渡到内容上的。
醒目明亮的色彩能给人留下深刻印象,如具有强烈穿透力的红、黄、绿,以及一些暖色和中色调的颜色,就很容易集中顾客的注意力。同时,各种色彩之间的搭配也很重要。交通指挥灯之所以用红、绿、黄三色,是因为这三色穿透力最强,从很远的地方就能看到,因此在店面招牌中使用的也很多。
在图案、字体的选择上,也应充分考虑所从事的行业特征和目标消费群体,如经营儿童服装店的,其招牌的设计色彩应鲜艳明亮,在图案、字体上,应选择生动有趣的卡通形象和字体,既能明示经营特点,也可以吸引更多的小消费者的眼球。
简要说明:
对店铺的招牌设计需要我们渗入对顾客忠诚的情感,这样顾客才会忠实于我们的品牌。在我们身边,这样成功的例子很多,其中麦当劳和肯德基就是我们非常熟悉的例子。
喧闹的城市中,许多人在不知到何处就餐时,其第一反应就是向四周看看有没有“M”或“KFC”的招牌,因为在那招牌的不远处就有麦当劳或肯德基在提供着香喷喷的汉堡和清凉爽口的可乐。很多时候,消费者之所以会来到一个卖场购物,就是因为在远处就看到了它的招牌。
注意事项:
不论是什么材质和工艺的招牌设计制作,都要注意以下四点:
第一:招牌形式设计的位置,有平行放置,垂直放置,纵横放置等;造型,独特的造型对于广告受众来说具有强有力的吸引力,达到招牌吸引顾客的目的;光照情况,绚烂多彩的光照可以给广告受众制造热闹和欢快的气氛,更具吸引力。
第二:招牌内容设计,简明扼要的广告信息不但令顾客过目不忘,还能达到良好的交流目的。
第三:招牌色彩设计,除了注意在形式、用料、构图、造型等方面要带给顾客良好的心理感受外,色彩选择也不容忽视,顾客对招牌的识别往往是先识别色彩再识别店标店徽的。
第四:招牌情感设计,要融入对顾客忠实的情感,这样顾客才会忠实我们的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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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店铺招牌属哪个执法部门管
店铺招抄牌的挂在哪个位置、是否符合统一规范等,这个属于市容环卫部门管理,如果你所在地方有城管执法局的话,就归城管执法局管。
店铺招牌如果含有广告内容,那么对这广告内容是否合法等,工商管理部门也有权限管的,如果内容违反国家法律,工商部门有权责令撤销的。
4、市场内靠马路的门面招牌是否属于城管的管辖范围?
你做广告牌是要先去审批的,审批的时候门头广告的大小、尺寸是限定内的,也就是按照地方的标准你设容置的门头广告必须是规范的。你没有事先去审批,做出来的门头广告太大或太小的话城管是可以来管的,你们那边政府做的不够的地方就是审批的宣传不够。
5、门头招牌有什么要求才能通过城管合格
城管让你那家做就那家做,他就是合格的。不合格也合格。
6、请问店面的门头一定要城管审批吗?
需要城管审批,以成都市为例。
《成都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二十九条 禁止擅自设置招牌。设置招牌的,应当向设置地的区(市)县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有关机关批准的名称证明;
(二)招牌的用字、制作规格、式样、材料和设置位置等说明文件;
(三)经营(办公)用房的权属或者使用权证明。
(6)开店做招牌归城管扩展资料:
《成都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相关法条:
第二十五条 申请人取得户外广告或者临时户外广告设置许可后,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户外广告发布登记手续。
依法设置的户外广告及其设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占用、拆除、遮盖、涂改、损坏。因规划调整或者公共利益需要拆除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第二十七条 设置人应当每年对其进行两次以上的安全检测,并作好记录;经检测不合格的,应当立即整修或者拆除。遇狂风、暴雨等异常天气,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
7、请问门店做招牌还要去城管所备案吗?
不会, 我是做广告的, 一般户外广告/车身广告,会向工商局申请...门头招牌不会去城管所备案.
8、店铺上做招牌城管收100元每平米,到底有没有这个规定
摆明是坑人抄的!我的店面袭招牌以前那物业的说要去市政府的申请!
后来我不理他直接做好!现在他也是不说什么~城管只不过想坑人而已~
如果你是弱者的那就被他吃定了!如果是换我的话就不会给的
国家有那样规定吗,自己店面做招牌还要收费~简直是无法无天了!
9、想问一下大家:到城管办户外招牌审批要经过哪些手续?
各地政策不一样,国家没有统一规定。根据建设部《关于加强户外广告、霓虹灯设置管理的规定》第四条规定,户外广告建设必须办理审批手续方可建设,现将办理流程及所需资料提示如下:领取门头广告牌匾建设申请表(注:到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服务中心领取)
提交材料:
需提供景观广告设置效果图(白天效果图6张、夜景1张,要求A4彩图,标明所用材质、尺寸、制作单位),现状图(一张A4彩图),附一张以本店为中心的6家店在内的远景效果图一张。
需提供景观广告拟建位置产权证明:房产证或租赁协议复印件1份。
需提供建筑装饰装修检查表(注:与管辖大队联系办理)。
需提供营业执照或名称核准书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餐饮、住宿业需提供卫生许可证复印件1份;单位申请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
餐饮、住宿等三产需先到规划环境保护局办理环境影响评价。
10、城管有权利处罚门面招牌?
城管有权利处罚违规的门面招牌,招牌摆放造成交通事故的,交警部门在进行责任认定时需要考虑双方的过错,如果招牌摆放的位置容易引起交通事故的,招牌摆放者应承担主要赔偿责任。
城管执法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实施国家及本市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治理和维护城市管理秩序。
2、组织起草本市有关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研究提出完善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的意见和措施。
3、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的指导、统筹协调和组织调度工作。
4、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队伍的监督和考核工作。
5、负责本市市政设施、城市公用、城市节水和停车场管理中的专业性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城管监察队伍行政执法中跨区域和领导交办的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
6、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系统的组织建设、作风建设、队伍建设以及廉政勤政建设工作。
7、承办市政府及市市政管委交办的其它事项。
(10)开店做招牌归城管扩展资料:
城管的执法范围
1、城市管理执法的行政处罚权范围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包括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以及环境保护管理、工商管理、交通管理、水务管理、食品药品监管方面与城市管理相关部分的行政处罚权。
2、需要集中行使的城市管理执法事项,应当同时具备的条件: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多头执法扰民问题突出;执法频率高、专业技术要求适宜;确实需要集中行使的。
3、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依法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可以实施法律法规规定的与行政处罚权相关的行政强制措施。
4、城市管理执法事项范围确定后,应当向社会公开。
5、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集中行使原由其他部门行使的行政处罚权的,应当与其他部门明确职责权限和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