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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法学

发布时间: 2022-05-25 05:45:16

1、从《交大法学》案看商标被界定的下限

商标权益,在商标意识逐渐觉醒的现在,成为了各大东家的宠儿。从“滴滴滴滴滴滴”的QQ信息声音到“栀子花白兰花”姑苏吆喝,声音商标看似成为了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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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此时,学术界也不甘示弱,以《交大法学》为首的期刊冲出人群。

上海交大与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委会的“爱恨纠葛”(2016)京73行初134号,给业界看待出版物名称是否能够注册为商标提供了新的思路。笔者带您一同探索:

【案情简介】

本案中,上海交通大学申请将“交大法学”注册为包括小册子、印刷品、书籍、印刷出版物、证书、杂志(期刊)等的使用商品类别第16类。

但商标局认为将能够直接显示商品内容的标识用在“杂志(期刊)”上,消费者对此容易产生误认,因此引用了两个法条说明“交大法学”不得作为商标注册,商标评委会在复议中支持了这一看法。

而后,北京知产法院分别论证了“交大法学”不属于商标局所引用的两个法条排除的情况,及“交大法学”经过使用已经获得了显著特征。

【裁判要点与评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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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大法学”从字面可以解读为“交大”和“法学”两个词语的组合。

“交大”是“交通大学”的缩写,中国除了上海交通大学,还有北京交通大学、西安交通大学等等,这成为商标局拒绝“交大法学”注册为商标的理由之一,即一般公众会对“交大”具体指哪所大学产生混淆或误认。事实上,“交大”(第6080854号)早已是一个被商标局认可的注册商标了,且上海交通大学是其商标权所有人。这一在先取得权利的商标不小心,让商标局自己“打了脸”。

而“法学”一词表示的是一个社会科学的门类,是一个常见的学科用语,直接显示了该杂志(期刊)的用途,不具有显著特征,没有识别区别的功能,无法满足商标的要件,因此“交大法学”这一描述性标志不能作为商标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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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在上图所示的解释中却对此类标志作了细分,其中第五条指出了两种情况。

在本案中,经调查《交大法学》作为一个发表法学类文章的期刊在中国学术期刊的大排行上也是赫然有名的,一般公众是可以将“交大法学”与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的法学类刊物稳定的联系在一起的,而其封面上的“交大法学”这4个字是法学大家江平的书法作品,也是为了突出其显著性特征。

商标局不应机械地理解相关法条的规则,仅通过文字组合来判断是否符合商标注册标准,而应该从整体上判断。

这种非机械的从整体上的审查方式不是孤立存在的,在相关法律中也有体现,比如在专利法上关于判断外观设计的司法实践中便有“整体观察,综合判断”的原则(案例如震旦(中国)有限公司诉北京世纪京洲家具有限责任公司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而在反垄断法中判断是否构成实际应用中也有“合理分析原则”(案例如北京锐邦涌和科贸有限公司诉强生(上海)医疗器材有限公司、强生(中国)医疗器材有限公司纵向垄断协议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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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竟出版物的名称能否作为商标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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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物的名称一般用于简要提示所出版内容的门类,而商标往往是用作区分识别出版物的不同来源。从保护范围上来看出版物的名称和商标就并不相同,因此出版物的名称是不能注册为商标的。

那作为出版物分支中的期刊,为何在“交大法学”案上最终获得了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的支持注册为商标的判决呢?

从法律条文上看,我国《商标法》第8、9条规定能够申请注册的商标特征,第10-12条规定了不得注册的商标情形。其中第11条第2款规定了当商标固有的显著性特征不足以构成法律上要求的显著性之时,经过使用而能够识别为法律所要求的显著性特征的标志也可以作为商标注册。

从期刊性质上看,作为有反复连续特性的具体出版物,期刊可以通过其一贯性使得其名称与其主办单位建立相对稳定而紧密的联系,从而发挥识别商品来源的商标的区分作用。

在“交大法学”案中,希望注册为商标的“交大法学”与上海交通大学主办的《交大法学》这一学术期刊名称相同,由于《交大法学》的长期知名度的积累,相关公众能够识别其提供者即为上海交通大学,不会误认为是相同或类似商品的其他提供者。这与如北京方便面、青岛啤酒等虽是简单不具有显著性的文字组合而成的名称,但由于历史因素而长期滞留为商标的类型有所类似。

因此,商标名称的下限依旧是与“显著性”这一重要要件所挂钩,但是审查方式不能“形而上”,而是要考虑在具体实务中的适用情况,从而形成真正符合商标法精神的判断。

2、法学(民商法方向)和法学(知识产权法方向)有什么区别???

法学(民商法方向)和法学(知识产权法方向)的区别:

(1)两种立法的价值趋向不同

民商法立法的目的在于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民事权益,正确调整民事法律关系。立法的立脚点在于充分维护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合法的个人利益,而不是侧重于国家和社会的公共利益。

知识产权法来说,立法的目的则在于维护和实现整个社会或者全人类的公共利益,为了达到此目的,必须依法确认和保护知识产权权利人的权利和利益。

(2)法律内容存的差别

民商法主要是实体法,而知识产权法中除了关于权利的实体性规定以外,还同时有大量的程序性规定,可以说是实体法和程序法的结合。

知识产权法中的大部分规定都是强制性规定,任何人,包括权利人在内,都必须无条件的遵守和执行。

(3)责任的产生方式不同

知识产权法和民商法中对责任的不同规定,实质上是两种法律中的权利不同属性的反映。

民商法把承担责任的方式紧紧地限定在民事责任的范围中是合适的。

对于知识产权法来说,由于知识产权并不是简单的私权,反映在承担责任的方式上肯定应该存在差别,这样是合理的,也反映着两种法律的差别。

(4)承担的责任不同

商法比较偏经济方面,有很强的技术性(会涉及较多经济学内容)。

知识产权法专业毕业的学生能在律师事务所、专利事务所、商标事务所等从事商标代理、专利代理等专门知识产权事务,同时也能在公、检、法等部门从事专门的知识产权司法审判及其他法律事务。

3、商标法考试题,求答案!!!

我是法学院的学生,这些题目相对简单。可笑的是,一楼给的答案基本全是错的。。。
单选:1D,2A,3C,4C,5D,6D,7C,8B
多选:1ACD,2CD,3ABCD,4ABCD,5ABC

4、试述假冒注册商标罪的实行行为应当具备哪些要素?

假冒注册商标罪,是指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行为。实践中,假冒注册商标罪疑难问题主要表现在对同一种商品、相同商标以及本罪的实行行为的不同认识。本文结合刑法和商标法的相关规定,运用刑法学和商标法学的相关原理,试图从部门刑法学的角度,对上述三个问题提出自己粗浅的看法,以求教学界同仁。

一、同种商品的认定

同一种商品与类似商品是商标法中的重要概念。以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为参照,存在三类商品,即注册商标核定使用商品的同一种商品、注册商标核定使用商品的类似商品、其他商品,因此,也就相应地存在两个界限,即同一种商品与类似商品之间的界限,类似商品与其他商品之间的界限。在商标法中研究的重点是类似商品与其他商品的界限问题,而对同一种商品与类似商品之间的界限则没有给予更多的关注。这是由于商标专用权的保护范围决定的。商标专用权的保护范围也就是商标禁止权的范围,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商标注册人有权禁止他人未经其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权利。具体而言,商标注册人有权禁止以下四种行为:(1)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行为;(2)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的行为;(3)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行为;(4)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的行为。上述四种行为也就是商标法规定的假冒注册商标行为,行为人只要实施上述任何一种行为,都构成侵权。从认定商标侵权角度看,严格区别同一种商品与类似商品并没有多大的现实意义,即使不能够认定有关商品为同一种商品,也可以认定为类似商品。因此,商标法中对同一种商品的研究也没有给予更多的关注,研究更多的是类似商品问题,类似商品与其他商品的界限问题,而不是同一种商品与类似商品的界限问题。但是,由于我国刑法规定的假冒注册商标罪的成立条件是行为人必须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所以同一种商品成了认定假冒注册商标罪与非罪的重要问题,同一种商品与类似商品的界限问题在刑法中反而凸显出来,成了刑法学不得不解决的问题。
那么,什么是同一种商品?理论上有不同的看法。有的学者认为,同一种商品是指完全相同的商品或者同一品种的商品或者同一商品名称的商品,在商品的性质和用途上基本相同;还有的学者认为,应当按照商品的原料、形状、性能、用途等因素以及习惯来判断,同一种商品一般指名称相同的商品,或者名称虽不同但所指的商品是相同的商品。有些商品的原料、外观不相同,但从消费者情况考虑,两者在本质上有同一性,应视为同一种商品。比如,自行车用的车架、车条、车轮、车圈用途不同,但在自行车零部件这一概念上也应属于同一商品。上述各种观点从不同的角度对“同一种商品”作了界定,各有一定的道理,但是也有值得商榷的地方,它们共同不足之处在于没有分清两个层次问题。第一、在分析判断同一种商品时,首先要解决案件中所涉及的商品(下文称之为“待认定商品”)与什么商品属于同一种商品,也就是解决判断同一种商品的参照商品问题。第二、用什么标准来判断“待认定商品”与“参照商品”属于同一种商品。
(一) 认定同一种商品的参照商品应当是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
判断同一种商品首先遇到的问题是,认定同一种商品的参照商品问题。因为,所谓同一种商品必然是指案件中所涉及到的商品与某种商品属于同一种,只有与一定的商品相比较而言,才能够谈得上是同一种商品,也就是首先应当确定认定同一种商品的参照商品。对此,上述几种观点都没有说明认定同一种商品的参照商品,因此,也就找不到判断同一种商品的前提。比如,上述有的观点认为,同一种商品是指完全相同的商品,或者指商品的性能、用途和原料等都相同的商品,到底是与什么商品完全相同,与什么商品在性能、用途和原料等都相同,是与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相同,还是注册商标实际使用的商品相同,还是与商标所有人申请注册的商品相同,则没有明确说明。实践中,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可能包括多种商品,而商标注册人实际上可能只在其中一种商品上使用其注册商标,如果行为人假冒了核定使用商品中的其他几种商品,是否也可以认定为同一种商品?比如,商标注册人在《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表》第12类车辆,陆、空、海用运载器上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是第12类1204商品类似群中的自行车,三轮车及其零部件和1206商品类似群中的轮椅,手推车,儿童车。但是,注册人自注册商标后,一直没有生产三轮车、手推车、轮椅和儿童车,只是在自行车及其零部件上使用其注册商标,而行为人只在其所生产的三轮车和手推车上使用了注册人的商标。自行车与三轮车、手推车显然不是一种商品,如果以核定使用的商品作为认定同一种商品的参照商品,那么,行为人在三轮车、手推车上使用他人注册商标就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了注册商标,情节严重的,则构成犯罪;如果以注册人实际使用的商品为参照商品,那么,行为人在三轮车、手推车上使用他人注册商标就不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了注册商标,也就不构成犯罪。
我们认为,认定相同商品的目的在于对商标注册人的商标权利的保护。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注册商标专用权,以核定使用的商品和核准注册的商标为限,因此,认定同一种商品的参照商品应当是注册人核定使用的商品。商标注册人在日常生产、经营中使用注册商标的情况不外乎以下几种情况:(1)在核定使用的所有种商品上都使用了注册商标;(2)超出了核定使用商品的范围,将注册商标用于其他没有核定使用的商品上;(3)在核定使用商品中的某种或者某些种商品上使用了注册商标,也就是实际使用商标的商品仅为核定使用注册商标的一部分;(4)实际使用商标的商品仅为核定使用注册商标的一部分,同时又超出了核定使用商品的范围,将注册商标用于其他没有核定使用的商品上,也就是第三、四种情况都有。
第一种情况下,判断同一种商品的参照商品应当是注册人核定使用的商品,对此不存在异议。第二、四种情况中,注册人在核定使用商品以外的其他商品上使用其注册商标,是一种冒充注册商标的违法行为,法律不仅不予保护,还应当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制止,限期改正,并可以予以通报或者处以罚款。因此,判断同一种商品当然不能以这种在核定使用商品外实际使用的商品作为参照商品。否则,就意味着对商标注册人在核定使用商品以外的其他商品上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行为予以法律保护。第三种注册人只在核定使用的部分商品上使用注册商标时,判断同一种商品应当以实际使用的商品为参照,还是以核定使用的商品为参照。我们认为,还是应当以核定使用的商品作为判断同一种商品的参照商品。行为人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了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虽然该种商品上还没有实际使用这种注册商标,但是行为人的行为仍然侵犯了商标注册人的合法权利,也同时造成了消费者的误认,欺骗了消费者。商标法明确规定,商标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而不是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实际使用的商品为限。如果仅按照商标注册人实际使用的商品作为判断商品是否相同的参照商品,也就意味着对没有实际使用的商品上的商标专用权不予保护。在实践中,存在着大量的备用商标和防御商标,而这些商标在实践中往往并不实际使用,如果以商标注册人实际使用的商品作为参照,对备用商标和防御商标就无法给予法律保护,自然侵犯了商标注册人的合法权益,设立这类商标制度也就失去了意义,此其一。其二,无论是备用商标还是防御商标,在申请注册时都需要公告,向社会和广大消费者公开该商标图样和核定使用的商品,因此,商标注册人虽然没有实际在有关商品上使用其注册商标,如果其他人在该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也会消费者对商品的来源产生错误认识,欺骗消费者,损害其利益。尤其是防御商标,被防御的商标一般是驰名商标,有的国家还明确规定被防御商标必须是驰名商标,由于驰名商标知名度高,社会影响大,虽在其他商品上使用该驰名商标,也有造成消费者误人的可能,这也是为什么许多国家将驰名商标的保护范围扩大到核定使用的商品的同种或者类似商品以外的商品上的原因。
(二)判断待认定商品与参照商品是否属于同一种商品应采用综合标准
在解决了判断同一种商品的参照商品后,还需要进一步解决根据什么标准来判断待认定商品与参照商品属于同一种问题。我们认为,判断相同商品时,应以《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表》为基础,以商品的通用名称和用途作为主要标准,同时还应当参考商品的主要原料、消费对象、销售渠道等因素。待认定商品如果与参照商品属于同一种商品,那么,它们在《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表》中所属的类别相同,通用名称和用途也应当相同。因此,在判断待认定商品与参照商品是否属于同一种商品时,首先应当确定参照商品属于商品分类表34类商品中的哪一类,其通用名称和用途是什么,然后再判断待认定商品是否也属于该类,其通用名称和用途是否也与之相同。如果两种商品均属于商品分类表中的同一类而且名称、用途也相同,则它们属于同一种商品。下面我们对上述引用的有关自行车用的车架、车条、车轮、车圈是否属于同一种商品进行评析以进步说明如何认定相同商品。第一、如果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为第12类自行车用的车架、车条、车轮、车圈等自行车配件,那么,行为人无论在车架、车条、车轮还是在车圈上使用与该商标相同的商标,都属于在相同商品上使用了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第二、如果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为第12类自行车整车,那么,自行车用的车架、车条、车轮等虽然与自行车同属于商品分类表中的第12类,但是其通用名称和用途显然不同,自然不能认为是同一种商品。第三、如果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为第12类自行车车架,那么,自行车的车条、车轮、车圈等自行车配件通用名称和用途也显然不同,也不能认为是同一种商品。可见,自行车用的车架、车条、车轮、车圈等是否属于同一种商品并不能泛泛而谈,而应当先确定判断相同商品的参照商品。
在认定商品是否相同时,应当将商品分类表、商品通用名称和用途结合起来综合分析,如果只使用其中一个标准进行判断就有可能发生错误。实践中,有些商品的名称虽相同,但在商品分类表中的类别和用途不同,比如,手套,就分为第10类医用的手套,第24类洗涤用的手套,第25类日用的手套,第28类竞技用的手套,虽都称为手套,但是它们并不是一种商品。有的商品有几个名称比如手机与大哥大,电脑与计算机等其名称虽不同,但所指的商品实质上是一种商品,在商品分类表中属于同一类别而且用途相同,只是不同称呼而已。

二、相同商标的认定

刑法中,由于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要求是相同商标,故相同商标、相同商标与近似商标之间的界限问题也成为刑法中认定假冒注册商标罪罪与非罪的重要问题。由于事物本身的复杂性、多层次性和多样性,不可能存在两个完全相同的事物,事物之间总是在某些方面或者某个层次上存在一定的差异,所谓的相同只是相对而言,是事物在某个方面的相同。因此,认定两商标是否相同只能是根据一定的标准,从相对意义上讲在某个方面或者某些方面两个商标相同。问题的关键在于用什么标准和在什么方面认定商标是否相同。这得从商标的构成、要素和功能等方面寻找答案。
(一)相同的商标是指构成要素以及由构成要素组成的图样在音、形、义方面相同的商标(客观标准)
商标是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构成,其功能在于表明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并区别同类商品或者服务。商标之于商品(或服务),犹如姓名之于人。特定的姓名与特定的人相联系,特定的姓名代表了特定的人。商标也是如此,特定的商标与特定的商品相联系,代表着特定商品的不同来源、质量、信誉,相同商标所代表的商品的来源、质量、信誉也相同。消费者一般也是根据商品的商标来区分不同商品,做出选择的。因此,我国商标法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性,便于识别。这里规定的商标的显著性(又称商标的可识别性),是指商标从总体上具有显著的特征,便于识别,人们可以借助商标把不同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项目区别开来。那么,商标之间是如何相区别,如何获得显著性的呢?根据我国商标法第8条的规定,可以获得注册的商标必须是可视性标志,包括二维(平面)可视性标志和三维(立体)可视性标志。在有的国家,已经出现了气味商标、音响商标和电子数据传输商标等其他非可视性商标,这些商标之间的相同与不同当然与可视性商标之间的相同与不同有所区别。气味商标之间的区别必然是商标之间在嗅觉上的不同,音响商标之间的不同必然是商标之间在听觉上的不同,而可视性商标之间的不同也只能是商标在视觉方面的不同。可视性商标在视觉上的差异是通过商标的构成要素表现出来的。1993年商标法规定,构成商标的要素只有文字、图形及其组合。现行商标法则规定,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都是商标的构成要素,成千上万的商标正是上述要素以及不同要素的组合设计而成的图样。因此,认定商标是否相同只能根据商标的上述构成要素以及要素组合的图样。具体地说,对于文字、字母、数字而言,组成商标的文字、字母、数字的读音、含义以及由文字、字母、数字构成的形状相同;对于图形而言,图形和色彩组成的外观形状以及由图形表达的含义相同;对于由上述的要素组合而言,文字、数字、字母既有自己的读音、含义,又有自己的外观形状。上述所讲的外观形状、读音和含义,就是通常所讲的商标的三要素,简称形、音、义。所以会出现相同商标、近似商标,就是因为构成商标的三要素出现相同或者近似。商标的相同所指的就是这三个要素的相同,而不是商标图样大小、图样印刷质量、图样美观程度等其他方面的相同。当两个商标之间存在外观形状、读音和含义相同的时,一般情况下,普通消费者就会产生误人或者混淆。由于商标的组成要素不同,不同种类的商标判断其是否相同的具体标准也不同。
1.文字商标、数字商标、字母商标。文字商标、数字商标、字母商标,分别是指仅有文字、数字、字母组成,不含文字、数字、字母以外的任何图形成份的商标。相同的文字商标、数字商标、字母商标,分别是指构成商标的文字、数字、字母不仅字音、字形、字义相同,而且文字、数字、字母的字体也相同。
2.记号商标或者图形商标。记号商标是指无任何文字,仅由某种记号构成的商标。图形商标是指无任何文字,仅由图形构成的商标。从广义上讲,图形商标也可以算是记号商标。所不同的是,记号商标的图形简单,如▲记号、半月记号、半圆记号等,而图形商标的图形结构复杂,如一幅山水图形、一座寺庙、一口古井等。图形可以是具体的图形,也可以是抽象的图形,甚至可以是虚构的图形,只要具有显著性,易于识别,都可以作为商标。相同的记号商标或者图形商标是指记号、图形和色彩组成的外观形状以及由记号、图形表达的含义相同的商标。
3.组合商标。是指由文字、数字、字母、图形组合而成的商标。相同的组合商标则是指组成商标的文字、数字、字母读音相同,文字、数字、字母、图形以及整个商标图样的外观形状、含义相同的商标。
另外,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除了存在平面商标外,还有立体商标,也就是商标法规定的三维商标。所谓立体商标,是指以商品的外形或者包装作为商标。比如,产品的容器、饮料瓶、酒瓶、香水瓶以及与商品本身联系紧密的装潢作为商标。对于立体商标给予法律保护,相应地也就存在着对立体注册商标假冒的问题。但是,根据新商标法的规定,提出立体商标注册的申请在2001年12月1日以后才能受理,所以假冒立体注册商标的犯罪我国目前还没有,假冒立体注册商标犯罪特点目前还没有实证资料可以应用分析。故此处不再对假冒立体注册商标犯罪展开论述。值得一提的是,立体商标是以产品的外形或者产品的实体包装作为商标的,而产品的外形或者实体包装本是工业品外观设计。著名的立体商标“可口可乐”瓶原也是工业产品的外观设计,由于工业产品的外观设计的保护期不像商标的保护期那样,可以无限地申请续展,过了期限就被认为失去了新颖性不再受到保护。而作为商标注册,按期续展下去,就可以得到长期的保护。但是,对于工业产品的外观设计我国是运用专利法进行保护的。根据法律的规定,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制造、销售、进口外观设计专利的,构成专利侵权,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但不构成犯罪。同样一个外观设计,如果申请商标就可以受到刑法的保护,如果申请专利却不受刑法的保护,这样就存在对外观设计法律保护的协调问题。
(二)两类不同性质的“相同”(主观标准)
从绝对意义上讲,没有任何两个商标是相同的,所谓相同的商标只是根据一定的标准在某一个方面或者某些方面的相同。如果再深入分析,就会发现,即使从相对意义上讲,也存在两种不同性质的相同——客观上的相同和视觉上的相同。客观上相同的商标是指不随人的视觉差异为转移的客观上相同的商标。具体而言,构成商标的文字、图形、数字、字母等要素的音、形、义以及商标图样的形、义在客观上相同,不因观察主体的视觉差异而有所不同。视觉上相同的商标是指构成商标的文字、图形、数字、字母等要素的音、形、义以及商标图样的形、义在视觉上的相同。客观上相同的商标不因观察的主体、观察的环境、观察的时间、地点、距离的差异而有所不同,视觉上的相同随着观察主体、观察环境、时间、地点、距离的差异而可能出现不同。比如,对于两个商标,一般消费者以一般的注意力观察时,可能认为是相同的,而商标专家观察时就可能是不同的;将注册商标与涉嫌侵权的商标置于不同的地方观察,可能认为是相同的,如果再将上述两个商标放在一起进行比较,可能就会发现两者是不同的。因此,说两个商标相同,就存在是客观上的相同,还是视觉上的相同以及谁观察的相同的差别。那么,假冒注册商标罪中的相同商标应当是哪一种意义上的相同。可以认为,理论上对相同商标的不同理解,正是对此问题做出不同回答的结果。

5、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跨专业考研

南理工的比较好!
南京理工大学是全国首批重点大学,地处中山陵风景区,校园占地3180亩。学校以工为主,理、工、文、经、管、法、教等多学科综合配套、协调发展,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院校和国防科工委与江苏省重点共建高校。学校设有机械工程学院、化工学院、电子工程与光电技术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自动化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动力工程学院、理学院、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系、外语系,建有研究生院、继续教育学院、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并与合作方联合创办了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和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两个独立学院。学校现有6个国家级重点学科,20个省部级重点学科,33个省部级重点建设的品牌、特色专业;1个国家级重点实验室,2个国家级工程中心,12个博士后流动站;拥有39个博士点、110个硕士点、57个本科专业及工程硕士、MBA授予权。学校现有教职工3064人,其中工程院院士5人,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8人,博士生导师205人,高级职称1114人。目前共有各类在籍生27149人。五十多年来,学校共为国家培养了10万多名各类高级专门人才。
自1992年起,我校已连续招收第二学士学位学生1000余名,毕业生主要分布在外经外贸、金融、高新技术、国家机关等领域或部门。由于综合素质高、业务能力强,毕业生大多已成为用人单位的骨干力量,受到社会广泛好评。鉴于知识产权人才在我国目前市场需求比较大,人才供给明显不足,经教育部批准2007年我校开始招收第二学士学位知识产权专业。
一、培养目标及专业介绍
1.国际经济与贸易
本专业为省特色专业,培养既懂理工科专业知识,又能熟练掌握对外经济贸易理论与实务,具备直接从事对外经济贸易业务技能的复合型高级人才;熟悉我国及国际通行的金融体制、政策、法规及运作方式、具有较强综合业务能力的高级经济管理专业人才。同时,通过外籍教师授课,全面提高学生的英语应用水平,使学生毕业后能熟练地用英语进行国际交流和从事国际贸易业务。
(1)国际贸易方向:
本专业方向培养掌握国际经济贸易的基本理论,通晓我国对外贸易的方式、政策与外贸实务的专业知识,具有较高英语听、说、读、写、译水平和综合能力的外经贸类专门人才。本方向开设《综合英语》、《中国对外贸易改革与发展》、《国际贸易》、《国际贸易地理》、《国际经济技术合作》、《进出口业务》、《国际商法》、《国际市场营销》、《世界市场行情》、《国际金融》、《涉外谈判》、《电子商务》等专业课。本方向学生毕业后适合到各类外贸公司、三资企业、具有外贸进出口权的大中型企业、高等院校、研究院所以及保险公司、银行等单位,从事贸易、教学、科研及与贸易相关的业务工作。
(2)国际金融方向:
本专业方向培养熟练掌握国际金融理论和实务,熟悉国际金融制度,具有较高英语听、说、读、写、译的基本技能,能用英语熟练处理金融业务函电和从事有关国际金融业务活动的高级专门人才。本方向开设《综合英语》(外教)、《货币银行学》、《财务管理》、《银行会计》、《金融法》、《银行经营管理》、《国际信贷》、《国际金融》、《国际贸易》、《国际投资》、《国际商法》、《证券市场》、《国际投资法》等专业课。本方向学生毕业后可在银行、投资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保险公司以及大型跨国公司和综合商社就业,从事投资、融资、信托、资产营运等业务活动和管理工作。
2.知识产权
本专业培养既懂科技和管理、又精通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的高层次、复合型的知识产权人才。本专业教育的重要特点是理论与实践的高度结合,着重对学生进行知识产权理论、知识产权法、与知识产权相关的法学理论与法律知识、知识产权管理知识及与知识产权相关的实务操作的教育,培养学生从事与知识产权相关的管理技能、诉讼技能、审判技能、中介服务技能等多方面的技能,并使学生能将所学的知识、技能与其原专业知识、技能有机地融合起来。
本专业开设的课程主要有《知识产权法基本理论》、《专利法学》、《商标法学》、《著作权法学》、《商业秘密法学》、《网络知识产权》、《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知识产权代理》、《专利文书撰写》、《知识产权管理》、《知识产权保护实务》、《经济发展与知识产权战略》、《专利文献检索与应用》、《知识产权保护与竞争法》、《科技法学》、《知识产权审判模拟》、《管理学概论》、《民法学》、《刑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合同法学》、《经济法学》等。本专业将努力融社会需求于人才培养的过程中,使学生在毕业后能够获得较好的就业前景,可以胜任知识产权行政管理、知识产权司法、知识产权中介服务、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知识产权教育培训、知识产权理论研究工作等各种与知识产权相关的工作。学生毕业后可以在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大型企业、科研院所、专利事务所、商标事务所、著作权保护组织、高等院校等单位从事各种与知识产权保护相关的工作。

二、招生计划
2010年招生总计划60名,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40名(其中国际贸易方向20名,国际金融方向20名),知识产权专业20名。学制二年,学费4600元/年。

三、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
2.已经获得学士学位者或即将获得学士学位的普通高校本科应届毕业生,在职人员须经所在单位同意;
3.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理工文科兼招,优先录取第一专业为工科类的考生,不招收第一学位为经济学学士学位的考生;
4.知识产权专业理工文科兼招,优先录取第一专业为理工类的考生,不招收第一学位为法学学士学位的考生;
5.身体健康,仪表端正,有较强的组织活动能力和独立自主、开拓创新的能力,适合从事相关专业工作;
6.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应届毕业生之外的普通高校在校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因触犯刑律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四、招生办法
1. 报名时间:2010年4月16日前每周周三进行报名(函报以邮戳为准)。
2. 报名地点:南京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南京理工大学艺文馆2楼)
3. 报名要求:
(1)报名时需交验第一学士学位证书或邮寄第一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2010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除外);并准备近期同一底版免冠一寸照片2张。
(3)2010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凭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办公室同意报考的介绍信、所在系(分院)的推荐函、身份证、学生证及报名登记表(请点击下载)报名。
(4)在职人员报名须凭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介绍信、身份证、工作证及第一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同时需身份证、工作证、第一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各一份)、报名登记表(请点击下载)到我校招生办报名点报名。
(5)外地考生函报时,需将介绍信、身份证、工作证(或学生证)复印件,学位证书复印件(或将取得学位证明)、照片、报名登记表(请点击下载)于2010年4月16日前(以收到邮戳为准)寄往南京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经学校招办审核后统一发放准考证。
(6)考生请于2010年4月23日来我校招生办公室领取准考证,熟悉考场,函报的须交验所需证件原件。届时交纳报名、考试费。
4.考试科目
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
(1)英语(占总成绩的70%)
可参考英语四、六级复习资料。
(2)经济应用数学或微观经济学基础任选一门(占总成绩的30%)
可参考《高等数学》微积分部分,《西方经济学》(上册,微观部分,高鸿业著,中国经济出版社)。
知识产权专业:
(1)英语(占总成绩的50%)
可参考英语四、六级复习资料。
(2)法律基础(占总成绩的50%)
可参考教育部社会科学研究与思想政治工作司组编的《法律基础》(高等教育出版社)。
5.考试时间:
2010年4月24日(周六)
考试地点:南京理工大学
6.录取方法:
(1)学校将根据考试成绩调阅学生档案,对审核合格者发给录取通知书;考生凭学校发给的录取通知书办理户口的迁移手续;
(2)凡被录取的本科应届毕业生入学报到时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不能提供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3)新生报到后,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五、其它
1.在校期间学习生活用品、用具自理;
2.招收学生为全日制全脱产学习,学籍管理按“南京理工大学学籍管理规定”执行;
3.学业期满,经考试合格者根据国家教育部有关规定颁发证书,符合派遣条件者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进行就业派遣。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南京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南京市孝陵卫200号 邮编:210094

6、山东师范大学分哪几个系???

外国语学院

英语专业

本专业培养具有良好的人文素养、扎实的英语综合运用能力和比较广泛的科学知识、能够在高等和中等学校从事英语教学和研究的教育工作者以及能在外事、经贸、文化、新闻出版、科研、旅游等部门从事翻译、研究和管理等工作的高级英语专业人才。学制四年。

主要课程:综合英语、高级英语、英语听力、英语写作、英语报刊选读、翻译、英语语言学、英美文学、英语教学法(师范类)、英语文体学、英语词汇学、外贸函电、商务英语、应用英语(包括文秘英语、旅游英语、信息技术英语、科技英语)、中西文化、教育学、心理学、计算机文化基础等课程。

本专业具有英语语言文学、外国语言学与应用语言学硕士学位授予权。

日语专业

本专业培养能在外事、经贸、教育、文化、科研、旅游、企业等部门从事翻译、研究、教学以及管理工作的专业基础扎实、知识结构合理、具有较高的人文和科学素养、德才兼备的复合型日语高级专业人才。学制四年。

主要课程:日语精读、日语会话、日语听力、日本文学、日本古典文学、翻译、写作、词汇学、经贸日语、英语、计算机基础、教育学、心理学、法律、日本社会、日本概况、高级听说、商务日语、日语外贸函电、科技日语、中日关系史等课程。

本专业具有日语语言文学硕士学位授予权。

俄语专业

本专业培养能在外事、经贸、文化交流、新闻出版、教育、科研、旅游等部门从事翻译、研究、教学和管理工作的德才兼备的复合型俄语高级专业人才。学制四年。

主要课程:俄语精读、口语、视听说、翻译、俄语语法、泛读、写作、俄罗斯文学选读、俄国概况以及外贸俄语、报刊选读、语言国情学、中俄文化比较、文学翻译与欣赏、俄语修辞学、英语、计算机基础等课程。

本专业具有俄语语言文学硕士学位授予权。

朝鲜语(韩国语)专业

本专业培养能在外事、经贸、教育、文化、科研、旅游、企业等部门从事翻译、研究、教学以及管理工作的专业基础扎实、知识结构合理、德才兼备的复合型朝鲜语(韩国语)高级专业人才。学制四年。

主要课程:英语、计算机基础、哲学、法律、心理学、韩国概况、综合韩语、韩语阅读、韩语翻译、韩语视听说、韩语词汇学、韩文写作、韩文报刊选读、韩国文学史、经贸韩语、旅游韩语等课程。

我校与韩国又石大学建立了友好姊妹关系学校,韩语系实行2+2双学士学位制。

法语专业

本专业培养能在外事、经贸、文化交流、教育、科研、旅游、企业等部门从事翻译、研究、教学以及管理工作的专业基础扎实、知识结构合理、品学兼优的复合型法语高级专业人才。学制四年。

主要课程:法语精读、会话、听力、法国文学、翻译与实践、法语语法、泛读、写作、法国概况、经贸法语、英语、法语高级听说、法语词汇学、法语语言学概论、计算机基础等课程。

西班牙语专业

本专业培养能在外事、经贸、文化、旅游、企业、教育、科研等部门从事翻译、教学、科研以及管理工作德才兼备的、语言基础扎实、语言运用能力过硬的复合型西班牙语高级专业人才。学制四年。

主要课程:西班牙语精读、会话、听力、语法、泛读、写作、经贸西班牙语、西班牙文学、高级听说、报刊选读、西班牙概况、翻译与实践、西班牙经济与文化、高级口译、西班牙语文体学、影视欣赏、词汇学、西班牙语言学概论、科技西班牙语、计算机与西班牙语学习等课程。

文学院

汉语言文学专业

这是个师范类专业。培养通晓汉语言及中外文学的发展历史与现状,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中等学校语文师资,以及从事科研、出版、文秘等工作,能够处理复杂社会文化问题和较高层次管理工作的适应能力强、专业素质高的复合型人才。学制四年,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开设的专业必修课主要有: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代文学、中国当代文学、外国文学、文学概论、古代汉语、现代汉语、语言学概论、写作、语文教育学、教育学、心理学、逻辑学等;另设60余门选修课供学生自由选择。

本专业及下列汉语言(非师范类)专业,拥有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以及学科教学论教育硕士授权点的语文方向。

汉语言专业

这是个非师范类专业。培养在汉语及语言学、中国文学等方面有宽广的知识面、系统的专业理论、良好的语言文字修养,以及敏锐的现代科技头脑、很强的就业适应力,能在高校、科研机构、新闻出版和机关企事业相关部门从事汉语言文字的教学科研、对外汉语教学、语言文字管理及应用的高素质专门人才。学制四年,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开设的专业必修课和选修课有:现代汉语、古代汉语、语言学概论、普通逻辑、文字学、语义学、语用学、汉语方言学(含汉语方言调查)、汉语发展史、中国语言学史、西方语言学史(欧美语言学)、言语交际学、应用语言学、文化语言学、社会语言学(含社会语言调查)、广告语言学、话语语言学、计算语言学、现代汉语语法研究、实验语音学、中文信息处理、语言教学论、文学理论、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等。

新闻学专业

这是个非师范类专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新闻从业者和适应能力强、专业素质高的复合型人才。具有掌握和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及立场、观点、方法,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而努力奋斗的思想品质,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系统掌握新闻与传播学基础理论与相应的各种技能之综合素质能力的现代媒体传播专业人才。学制四年,授予新闻学学士学位。

开设的专业必修课和选修课有:新闻学概论、传播学、新闻理论、外国新闻事业史、中国新闻事业史、新闻采访与写作、新闻评论学、新闻编辑学、广播电视学、广告学、新闻摄影、社会心理学、逻辑学等。

本专业以及下列广播电视新闻学专业,拥有新闻学硕士学位授权点。

广播电视新闻学

这是个非师范类专业,乃新闻学的一个分支。培养在广播电视及其它新闻传播部门,从事采访编辑、节目主持、节目制作、节目策划、媒介经营管理等工作的专门人才。培养学生具有掌握和运用马克思主义新闻工作基本理论,熟悉党的方针政策,政治敏感性强,以及良好的职业道德、坚实的新闻传播学功底与相关人文、社会、自然科学知识结构,熟练运用现代技术手段从事广播电视业务工作的能力。学制四年,授予新闻学学士学位。

开设的专业必修课和选修课有:广播电视概论、新闻理论、传播学、中国新闻史、外国新闻史、当代世界广播电视、电视新闻采访、广播与电视节目制作、播音与主持、广播电视技术、电视摄像、影视艺术、广告学、新闻事业管理等。

公共事业管理(文化产业管理方向)

这是个新上的艺术类本科专业,2006年首次招生。培养富含文学和文化底蕴,掌握文化艺术理论和现代企业管理知识,具有文化产业管理能力,能够胜任各公共事业单位和行政管理部门管理工作的专门人才。学制四年,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开设的专业必修课和选修课有:艺术概论、美学原理、中外文学、书法艺术、戏剧影视通论、艺术史论、文化产业概论、媒介经营与管理、知识产权与文化产业、民俗学概论、中西文化比较概论、中国美学史、西方美学史、文化人类学、中国文化专题、西方文化专题、企业文化概论、行政管理学、现代企业管理、公共关系学、外国艺术产业、新闻出版概论、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广告与文化产业、档案管理。

播音与主持艺术

这是个新上的艺术类本科专业,2006年首次招生。培养具有创新精神且一专多能的艺术型新闻工作者,或者具有广泛的人文社科知识,能胜任广播电视播音与节目主持制作工作的复合型专业人才。学制四年,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开设的专业必修课和选修课有:普通话语音、播音发声、播音创作基础、即兴口语表达、播音学概论、应用语言学、电视节目制作、新闻理论、新闻采编、传播学、形象造型与形体、广播电视节目播音与主持、文艺作品演播、论辩艺术、播音作品鉴赏。

政治法律学院

思想政治教育专业

该专业属师范本科专业,学术力量雄厚,教学与科研人才荟萃,在全国同类专业中处于比较领先的地位,是山东省省级教学改革试点专业。该专业1960年招收本科生、1984年招收硕士研究生,2003年被批准建立博士学位授权点。该专业开设政治学、邓小平理论、政治经济学、哲学、伦理学、社会学、中国近现代社会发展史等15门专业必修课(主干课)和世界经济概论、经济法学、中外哲学史等40余门专业选修课。

近几年来,该专业考研率一直保持在40%左右,一次就业率达90%以上。现有在校生414人。该专业现有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思想政治教育三个博士学位授权点和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思想政治教育、课程与教学论12个硕士学位授权点;并选择优秀本科生学硕连读。

法学专业

该专业属普通文科专业, 1992年经省教育厅批准设立。它以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能从事政法机关和其它部门法律实务工作及法律教学研究工作的合格人才为目标。现开设法理学、民法学、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国际法学、公证与律师制度及海商法、票据法学、中外法制史、税法学、环境法学等50余门专业必修课和选修课。

近几年来,该专业考研率一直保持在35%左右,一次就业率在80%以上。现有在校生627人。该专业现有环境与资源法学、法律史两个硕士学位授权点,并选择优秀本科生学硕连读。

知识产权专业

本专业主要培养具有普通高校法律专业基础知识,具有较高的知识产权专门学科知识,能在律师事务所、专利事务所、商标事务所等从事商标代理、专利代理等专门知识产权事务,同时也能在公、检、法等部门从事专门的知识产权司法审判及其他法律事务,或者在版权局、商标局、专利局、科技局等部门从事知识产权管理事务的知识产权专门人才。开设法理学、宪法学、民法学、刑法学、著作权法学、商标法学、专利法学(含总论)、合同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国际法学、商法学、国际经济法学、经济法学、国际私法学、行政诉讼法学、中国法制史、环境法学、知识产权代理实务、知识产权纠纷处理、法律文书与律师实务、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等50多门专业必修课和选修课。该专业属法学专业下开设的一个方向,从2006年开始招生。

公共事业管理专业

该专业以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有扎实的管理及相关专业知识,素质较高、能力较强,能在文教、体育、卫生、环保、社会保险等公共事业单位、行政管理部门从事管理工作的高级专业人才为目标。从2005年起开始培养MPA(公共管理硕士)。本专业现开设管理学、公共管理学、管理经济学、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管理定量分析、公共财务管理及行政学、地方政府学等50余门专业必修课和选修课。该专业从2002年开始招生,现有在校生366 人。现有行政管理硕士学位授权点,并选择优秀本科生学硕连读。

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

该专业主要培养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道德素质和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具备政治学、行政学方面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能在党政机关、新闻出版机构、企事业和社会团体等单位从事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方面工作的政治学和行政学高级专门人才。开设政治学原理、国际政治概论、宪法学、行政学概论、中国政治制度史、公共政策概论、西方政治制度、中国政治思想史、伦理学、人事行政学概论、当代中国政治制度、市政学、西方政治思想史、社会调查与统计、管理文秘、比较政治制度、当代西方政治思潮、国际关系概论、管理心理学、中国社会政治分析等40多门专业必修课和选修课。该专业从2004年开始招生,现有本科学生149人。现设有政治学原理、国际政治学、国际关系学、党史党建4个硕士学位授权点,并选择优秀本科生学硕连读。

哲学专业

本专业培养具有一定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素养和系统的专业基础知识,有进一步培养潜质的哲学专门人才,以及能在国家机关、文教事业、新闻出版、企业等部门从事实际工作的应用型、复合型高级专门人才。开设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西方哲学史、中国哲学史、普通逻辑学、美学、伦理学、现代西方哲学、马克思主义哲学史、哲学概论、科学技术哲学、马克思主义哲学原著、心理学、中国哲学名著导读、宗教学、西方哲学名著导读、社会学、中国传统文化概论、政治哲学、中国传统道德概论、心理学说史、科学思想史、经济哲学、应用伦理学、西方伦理思想史、东方哲学概论等40多门专业必修课和选修课。现设有马克思主义哲学、外国哲学、科技哲学、伦理学4个硕士学位授权点,并选择优秀本科生学硕连读。该专业从2006年开始招生。

教育科学学院

教育学专业

教育学专业(师范类)学制四年。本专业培养具有良好思想道德品质、较高教育理论素养和教育实际工作能力的五年制中等师范院校师资、中小学教育科研人员、教育科学研究单位研究人员、各级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和其他教育工作者。

主要课程有: 教育概论、教学论、教育心理学、发展心理学、课程论 、德育原理、学校管理学、教育哲学、中国教育史、外国教育史、教育经济学、教育社会学、教育测量与评价、教育科学研究方法、比较教育学、小学语文教法、小学数学教法、教育政策与法规、中国古代教育文选、教育行政学、基础教育改革与实验、教育文化学、人力资源管理学等。

本专业拥有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授权点

学前教育专业

学前教育专业(师范类)学制四年。本专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能够胜任和从事教育,特别是学前期教育的教学、研究、管理、咨询与测评以及市场开发等工作的学前教育专业的高素质人才。为幼儿师范、幼儿园、小学等教育单位输送合格师资,也为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教育教学科研单位、儿童教育咨询机构以及与教育特别是学前教育相关的其他各领域输送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有:学前教育学、学前心理学、学前课程论、学前教育史、游戏理论与指导、学前儿童社会性发展与教育、幼儿园组织与管理、学前艺术教育概论、幼儿美术教育、幼儿语言教育、幼儿科学教育、幼儿健康教育、儿童文学、学前卫生学、钢琴等三十余门课程。
本专业是山东省唯一的学前教育本科专业和硕士学位授权专业。

应用心理学专业

应用心理学(非师范)学制四年。本专业培养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能胜任或从事大、中、小学和社会上其他部门亟需的心理辅导与咨询、企事业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法制、广告、市场营销等领域工作和科学研究的高级专门人才。

开设主干心理学课程16门:普通心理学、实验心理学、认知心理学、心理学研究方法、人格心理学、心理学史、发展心理学、教育心理学、社会心理学、管理心理学、人事心理学、心理咨询与辅导、学校心理学、生理心理学、心理测量学、心理统计学等课程。

本专业拥有三个心理学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发展与教育心理学博士学位授权点是山东省唯一的心理学科博士点。

历史文化与社会发展学院

历史学专业

历史学专业现为省级教改试点专业,世界史是省级重点学科,为博士学位授权点。有中国近现代史、世界史、专门史、中国古代史4个硕士点,并招收历史学专业教育硕士。本专业社会需求量较大,近几年应届毕业生的一次就业率都在98.5%以上,考研率保持在40%左右。

历史学专业学制四年(师范专业)。本专业培养具有历史学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熟悉教育理论、计算机技能、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能够在高等和中等学校进行历史教学和研究的教师、教学研究人员和其他教育工作者,以及能在国家机关、文教事业、新闻出版、文博档案、企事业单位从事实际工作的应用型、复合型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中国古代史、中国近现代史、世界通史、中国思想文化史、中国经济史、中国史学史、史学概论、中国社会史、版本目录学、历史教学论、西方史学史、西方思想文化史、考古学概论、中外文化交流史等。

社会工作专业

社会工作学专业学制四年(非师范专业),本专业培养具有社会工作基础理论和知识,能熟练掌握社会调查研究技能与方法,能够从事民政、劳动、卫生、工会、青年、妇女及社会保障、社会政策研究、社会行政管理、社区发展与管理、社会服务、评估与操作等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该专业毕业生的就业前景广阔,并面向社会招收全日制专升本学生。

主要课程:社会学概论、社会工作概论、个案社会工作、团体社会工作、社区工作、社会行政、社会保障概论、人类行为与社会环境、社会心理学、社会调查方法、组织社会学、人口社会学、城市社会学、青少年社会工作、老年社会工作、学校社会工作、社会福利思想、专业外语等。

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

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学制四年(非师范专业)。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发展和市场经济需要,具备扎实的管理学与经济学专业知识,掌握现代管理技术与方法,通晓中外社会保障理论与实务,能在政府部门、人事管理部门、政策研究部门、大中型企事业单位等从事劳动与社会保障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该专业人才是我国建立和发展社会保障事业的急需人才,具有稳定的就业潜力。

主要课程:社会保障概论、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社会保障国际比较、社会保险、人力资源管理、劳动经济学、管理学原理、保险学原理、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薪酬管理、社会调查研究方法、社会福利与社会救济、行政学与行政法、劳动与就业、西方经济学、人口学、统计学、财政学、货币银行学、专业外语等。

行政管理专业

行政管理专业学制四年(非师范专业)。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发展需要,具备扎实的行政学、管理学、政治学、法学等方面的专业知识,掌握现代管理技术与方法,能在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新闻出版机构、社会团体从事管理工作以及科研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本专业是当前及今后社会发展急需的专业。

主要课程:管理学原理、行政管理学、政治学原理、当代中国政治制度、当代西方政治制度、法学导论、社会学概论、政府经济学、市政学、公共政策、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信息管理概论、管理心理学、地方政府学、西方经济学、行政领导学、国家公务员制度、社会调查研究方法、文献检索与利用等。

世界历史专业

世界历史专业学制四年(非师范专业)。本专业培养适应对外开放和市场经济需要,具备扎实的世界史专业知识,掌握国际政治、国际关系和涉外文化经济的基本知识,能在党政机关、外事、对外宣传、外贸、国际文化交流、新闻出版等部门从事工作的涉外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世界古代史、世界中世纪史、世界近代史、世界现代史、世界当代史、国际共运史、世界法律史、世界经济史、世界文化史、世界军事史、国际关系史、西方史学史、西方政治制度史、西方政治思想史、专业英语等。

数学科学学院

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类)专业

本专业着重培养能掌握数学科学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与基本方法,并能运用所学数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具备在高等和中等学校进行数学教学的教师、教学研究人员及其他教育工作者。

课程设置:数学分析基础、解析几何、一元积分学、高等代数、多元微积分、线性代数、普通物理、高等几何、复变函数论、常微分方程、微分几何、概率论与数理统计、计算方法、近世代数、实变函数论、数学教育学、初等数学、泛函分析、拓扑学、常微分方程续论、数学物理方程、群环域续论、数理统计学、数学建模、数值方法、线性规划、离散数学、数学方法论、现代数学与中学数学、数学史、计算机应用、计算机辅助教学、初等数论等。

信息与计算科学(非师范类)专业

本专业是以信息技术与计算机技术的数学基础为研究对象的理科数学类非师范专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良好的数学基础和数学思维能力,掌握信息与计算科学的基本理论、方法与技能,能解决信息技术和科学与工程计算中的实际问题的高级专门人才。毕业生能在科技、教育、信息产业、经济金融等部门从事教学、研究、开发和管理工作。

课程设置:数学分析基础、解析几何、一元积分学、高等代数、多元微积分、程序设计和算法语言、普通物理、计算机概论、常微分方程、复变函数论、概率论与数理统计、数据结构与算法、数值分析、实变函数论、数学物理方程、数学建模、微分方程数值解、泛函分析、矩阵计算、差分方法、模拟Monta-Carlo方法、有限元方法、计算物理、工程计算概论、软件方法学、流体力学引论、计算机图形学与可视化、抽象代数、非线性方程组解法、数值并行算法、拓扑学、微分几何等。

数学科学学院浓厚的学术气氛,卓有成效的研究成果,丰富的图书资料,良好的教学科研条件,规范的教学科研管理,奋发向上的学科建设精神受到国内外众多专家的赞誉,我们将进一步弘扬“爱国爱校,为人师表,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校风和“弘德明志,博学笃行”的校训,争取在学科建设、教学科研和人才培养等方面取得更大的成就。热诚欢迎广大考生踊跃报考山东师范大学数学科学学院。

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

物理学专业(师范类)

培养目标:该专业培养掌握物理学的基本原理、基本知识及实验技能,获得进行科学研究的初步训练,能在高等和中等学校进行物理学教学的教师、教育科研人员和其他教育工作者,并为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培养并输送优秀生源。

主要课程:高等数学、力学、热学、电磁学、光学、原子物理学、数学物理方法、理论力学、电动力学、量子力学、统计物理学、固体物理学、电子线路、普通物理实验、近代物理实验、物理教学论、中学物理实验与教学技能基本训练、人文社会科学基础等。

该专业是山东师范大学品牌专业;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有原子与分子物理学、光学两个博士点;有物理学一级学科硕士点;有原子与分子物理学、光学、理论物理学、学科教学论(物理)四个硕士点。

电子信息工程专业(非师范类)

培养目标:该专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具备电子技术和信息系统的基础知识,能从事各类电子设备和信息系统的研究、设计、制造、应用和开发的高等工程技术人才,并为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培养并输送优秀生源。

主要课程:高等数学、数学物理方法、大学物理学、电路分析基础、模拟电子线路、数字与脉冲电路、高频电子线路、电磁场理论,信号与系统、数字信号处理、微机原理与接口技术、C语言程序设计、通讯原理、电子设计自动化、计算机应用、大学物理实验、电子线路实验、信息处理实验、人文社会科学基础等。

该专业有固体电子学和微电子学、信号与信息处理两个硕士学位授权点。

应用物理学专业(非师范类)

培养目标:该专业培养掌握物理学的基本理论与方法,能在物理学或相关的科学技术领域中从事科研、教学、技术开发和相关管理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并为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培养并输送优秀生源。

主要课程:高等数学、力学、热学、电磁学、光学、原子物理学、数学物理方法、理论力学、电动力学、量子力学、统计物理学、固体物理学、电子线路、激光原理、激光技术与器件、信息光学、半导体物理、半导体器件、薄膜物理与技术、材料物理、人文社会科学基础等。专业实验包括:普通物理实验、近代物理实验、电子线路实验、激光技术实验、半导体物理实验等。

该专业有光学、固体电子学和微电子学两个硕士学位授权点。

电子科学与技术专业(非师范类)

培养目标:该专业培养具备物理电子、光电子与微电子学领域内宽厚理论基础、实验能力和专业知识,能在该领域内从事各种电子材料、元器件、集成电路、乃至集成电子系统和光电子系统的设计、制造和相应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研究、开发等方面工作的高级工程技术人才,并为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培养并输送优秀生源。

主要课程:高等数学、数学物理方法、大学物理学、电路基础、模拟线路、数字电路、信号与系统、电动力学、量子力学、固体物理、半导体物理、半导体器件、半导体材料、光电子器件与技术、微机原理与接口技术、C语言程序设计、电子设计自动化、计算机应用、大学物理实验、电子线路实验、电子系统设计、人文社会科学基础等。

该专业有固体电子学和微电子学、信号与信息处理两个硕士学位授权点。

化学化工与材料科学学院

化学专业

该专业是师范类专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能够胜任中等学校化学教学和学科研究的教师、化学科学研究人员和其他教育工作者。

主要课程有:大学英语、高等数学、普通物理、无机化学、分析化学、无机与分析化学实验、仪器分析、现代仪器分析实验、有机化学、有机化学实验、物理化学、物理化学实验、结构化学及实验、化工基础及实验、学科教学论及实验、综合化学实验、教育学、心理学,还有近20门侧重于理科的选修课供学生选修。

应用化学专业

该专业也是师范类专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能够胜任中等学校化学教学和学科研究的教师、化学化工科学研究人员和化工企业高级化验师。

主要课程有:大学英语、高等数学、普通物理、无机化学、分析化学、无机与分析化学实验、仪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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