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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驰名商标和中华老字号

发布时间: 2022-01-15 12:45:42

1、中国驰名商标与著名商标有什么区别啊?

随者商品经济的流通发展,市场上开展有各种的文化会展,商业商品展会,交流会等,也随着公众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提高,一些人也会问这些展会的名称是否可以注册?根据官网公开信息,可看以下案例:

基本案情:

某公司作为商标申请人想将“猫主题国际艺术设计周及图”注册为商标,向商标局提出注册申请之后被驳回;申请人不服驳回决定,以申请商标含有其他显著性的要素,整体具有显著性,并未仅直接表示指定服务的内容等特点,整体用于申请商标指定服务上具备商标应有的显著或识别性。提出驳回复审,请求初步审定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

商评委经审理认为申请商标的文字部分使用在指定服务上,仅直接表示服务的内容特点,不得作为商标注册,违反了《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之情形,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申请公司不服,并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认为:
《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该项规定是指,商标标志只是或者主要是描述、说明所使用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产地等的情形。禁止该类标志注册为商标是因为这些标志被有关行业的生产者和经营者经常用来描述其商品或服务,为行业公用,不宜被一家独占使用,同时,上述标志也难以将商品或服务来源区别开来,缺乏商标的本质特征。

本案中的诉争商标由中文“猫主题国际艺术设计周”及其对应英文“INTERNATIONAL CAT ART&DESIGN WEEK”和图形构成,主要识别部分为“猫主题国际艺术设计周”。诉争商标中文“猫主题国际艺术设计周”指定使用在“组织文化或教育展览”等服务上,直接描述了上述指定服务的内容等特点,无法起到区别商品来源的识别作用,缺乏商标应有的显著特征。故诉争商标已构成《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不得作为商标注册的情形。驳回了原告申请公司的诉讼请求,该判决已生效。

综上,在有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同时,在设计商标、考虑商标名称时,也要避免申请商标陷入直接描述其服务内容等特点,选择有意义,简单易记的,或者有新鲜感,突显创造性的,有显著性的商标,才能更好的完成成功注册。

2、中国著名品牌与中国驰名商标有什么区别

首先可以从两者的认定主体来分析,中国名牌的评价机构是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有国家质检总局监督和管理。而中国驰名商标是由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和商标评审委员会构成的认定机构。
认定的标准不同也是中国名牌和中国驰名商标的区别是什么的其中一部分,,中国名牌需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并且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市场占有率和知名度都必须居于国内同类产品的前列。而中国驰名商标则是在一定地域有相应的知晓程度,且该商标的持续时间较长,受到一定的公众认可。
中国名牌和中国驰名商标的区别是什么的另一表现则是认定的主体和保护的政策不同,中国名牌是主动评价,成批保护,而中国驰名商标则是针对单一的个体,并不是针对整体。
综上所述,相信大家已经对中国名牌和中国驰名商标的区别是什么有所了解,快法务呼吁还未进行商标注册的企业尽早注册商标,商标注册已经成功的企业可以考虑中国名牌或中国驰名商标的申请,从而更全方位的对自身的知识产权进行保护。

3、中国名牌和中国驰名商标有什么区别

区别如下:

一、定义不同

1、驰名商标,是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根据企业的申请,官方认定的一种商标类型,在中国国内为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

2、国名牌,是国家质检总局授予内地优秀企业的一个奖项,其标志为圆形,中间有两个S形,“中国名牌”标志自2001年启用。

二、享受的时间不同

1、中国名牌标志的有效期为五年。每五年复评一次。

2、中国驰名商标 永久使用。

三、主体不同

1、中国驰名商标的认定机构是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和商标评审委员会。另据高法的司法解释,人民法院可以对商标是否驰名作出认定。

2、中国名牌的评价机构则是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由国家质检总局监督和管理,“名推委”是非常设机构,由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负责其日常工作。

四、标准不同

根据《商标法》第十四条的规定,认定驰名商标考虑以下五方面的因素:

1、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2、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3、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序和地理范围。

4、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5、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根据《中国名牌产品管理办法》的规定,中国名牌应具备的条件则是:

1、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的规定。

2、实物质量在同类产品中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并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市场占有率、出口创汇率、品牌知名度居国内同类产品前列。

3、年销售额、实现利税、工业成本费用利润率、总资产贡献率居本行业前列。

4、企业具有先进可*的生产技术条件和技术装备,技术创新、产品开发能力居行业前列;

5、产品按照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标准组织生产。

6、企业具有完善的计量检测体系和计量保证能力。

7、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并有效运行,未出现重大质量责任事故。

8、企业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顾客满意程度高。

五 认知度的不同

1、驰名商标通常是指市场上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是个法律的概念,它的产生经过严格的法律程序,由司法机关或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认定的,其目的在于解决商标权利冲突,保护驰名商标人的合法权益。

2、名牌则是一般公众对那些在市场上具有较高声誉的商标的俗称,它是经过民间团体或有关行业管理部门的评定产生的,它的目的是授予企业的一种荣誉,而不具备任何的法律地位,也不被其他国家的商标主管机关和司法机关认可。

六、评定标准

1、依据不同。中国名牌是依据国家质检总局第12号令《中国名牌产品管理办法》来评定,其法律法规依据是《产品质量法》和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

驰名商标是依据国家工商总局第5号令《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来认定,其法律法规依据是《商标法》和国务院《商标法实施条例》。

2、客体不同。中国名牌是对质量而言,驰名商标是对商标而言。中国名牌仅针对实物质量——即产品质量来评定。

驰名商标的认定客体不但包括商品商标,也包含了服务商标,其范围涵盖了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较中国名牌广。同时中国名牌只适用中国制造产品;驰名商标不但适用中国商标,也适用外国商标。

(3)中国驰名商标和中华老字号扩展资料

一、国际范围内认可程度和保护政策不同

1、中国驰名商标是在世界范围内得到法律认可的概念,是受《保护工业产权巴黎权约》、《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等国际公约的特殊保护。
2、中国名牌则只在国内受到保护。

二、 认定法律依据不同

1、中国驰名商标认定的依据是《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

2、中国名牌则是依据国家质检总局的发布的《中国名牌产吕管理办法》。

4、中国驰名商标和中国名牌有什么区别?

一、 享受的期限不同。
中国驰名商标是永久性的称号,一经获得该称号的品牌将永久性地享有该称号。
中国名牌则是三年期限,获得中国名牌称号三年之后荣誉将会取消,如果想继续获得该称号要重新参加评选。
二、 评选的部门不同。
中国驰名商标是由国家工商总局评选的,在权威性上是最高的。
中国名牌是由中国名牌战略委员会评选的(中国名牌战略委员会是非常设机构)。
三、 国际范围内认可程度和保护政策不同。
中国驰名商标是在世界范围内得到法律认可的概念,是受《保护工业产权巴黎权约》、《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等国际公约的特殊保护。
中国名牌则只在国内受到保护。
四、 认定法律依据不同。
中国驰名商标认定的依据是《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
中国名牌则是依据国家质检总局的发布的《中国名牌产吕管理办法》。
五、 认定的程序不同。
中国驰名商标是商标局和商评委认定驰名商标遵循行政裁定程序,人民法院认定驰名商标遵循民事审判程序,且商标局和商评委的认定不是终局裁定,仍要接受司法监督。
中国名牌的初审和推荐工作则是由省、区、市质检局掌握,最后的初选、征求意见和公布工作由“名推委”在质休总局的指导下进行,其评价结果不受司法监督。

5、中华老字号和中国驰名商标是什么关系

驰名商标是国家认定的 ,中华老字号是口碑

6、什么叫“中国驰名商标、中国驰名品牌”??

中国驰名商标(China Famous Trade Mark)是指经过有权机关(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或人民法院)依照法律程序认定为“驰名商标”的商标。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2003年4月17日颁布的《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其涵义可以概括为: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
驰名商标,是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根据企业的申请,官方认定的一种商标类型,在中国国内为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对驰名商标的保护不仅仅局限于相同或者类似商品或服务,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的商品申请注册或者使用时,都将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因此驰名商标被赋予了比较广泛的排他性权利。而且“驰名商标”持有企业的公司名以及网址域名都会受到不同于普通商标的格外法律保护。 到目前为止,获得中国“驰名商标”认定的商标共有1624个,其中外资品牌占98个。
一、商标专用权人的合法权益遭到不法侵害,而且必须将这一商标认定为驰名商标才能有效地保护其合法权益。
二、这一商标在相关人群中具备一定的知名度。
三、当事人又依法提出了申请。
1.《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中指出:驰名商标就是指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相关公众包括与使用商标所标示的某类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消费者,生产商标所标示的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其他经营者以及经销渠道中所涉及的销售者和相关人员等。
“驰名商标”,最早来自于《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按照国际和国内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驰名商标制度是为充分保护知名商标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而创设的,其宗旨是合理保护相关的商标所有权,维护公平竞争,制止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驰名商标能够为企业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有利于企业在市场经济中巩固地位,对抗恶意抢注、不同商品的相似商标影响等一系列问题,因此,中国企业纷纷申请认定其商标为驰名商标。
所谓的驰名商标,是相对所涉及的侵权纠纷而言的,其被作为驰名商标而被保护的效力,也是有一定范围和强度的。在这一个纠纷中被认定为驰名商标,并不等于在另外的侵权纠纷中也享受驰名商标的待遇。更不等于在任何时候和范围内都受到特殊的保护。
目前,中国实行行政主管部门与人民法院均可认定的双轨制,但须以当事人提出申请或请求为前提,并且该申请或请求必须建立在相关权益受损的基础上。驰名商标的保护也不同于普通商标仅限于相同或相似的商品,驰名商标采取跨类保护,只要认定为驰名商标,其他企业在其任何商品中均不得采用该驰名商标。
2.行政认定:一直以来,中国驰名商标大部分都是通过工商总局(商标局和商标评审委员会)认定的,与人民法院相比,其认定的驰名商标所占比例更大。在商标注册、使用与评审过程中产生争议时,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与商标评审委员会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依据具体事实认定其商标是否构成驰名商标。
2-1:通过商标局认定: 要申请认定驰名商标,必须通过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以下简称省级工商局)报送有关材料,由各省级工商局将经过初审并签署意见的有关申请材料以邮寄方式及时报送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最后,由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认定该商标是否驰名。
在商标注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有关当事人认为其商标构成驰名商标的,也可以向商标局请求认定其商标驰名,此时应当提交其商标构成驰名商标的证据材料。
2-2:通过商标评审委员会认定: 依照商标法及条例的规定,在商标评审过程中产生争议时,有关当事人认为其商标构成驰名商标的,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认定驰名商标,此时,有关当事人应当依法提交其商标构成驰名商标的证据材料。
2-3:通过人民法院认定: 人民法院在审理商标纠纷案件中,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和案件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涉及的注册商标是否驰名依法作出认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两个规范性文件的出台,为人民法院认定驰名商标提供了充分的法律依据。
目前,许多企业纷纷将其商标通过司法这一新兴方式认定为驰名商标,这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企业商标意识、品牌意识的增强,对于企业的知识产权维权具有积极意义;同时,司法认定方式可以在地方中级人民法院完成,使驰名商标的认定更为便利,因而已成为许多企业的首选方式。认定
4-1
根据中国《商标法》的规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二)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三)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四)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五)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在认定驰名商标时,应当综合考虑以上各项因素,但不以该商标必须满足该条规定的全部因素为前提。
相应的,以下材料可以作为证明商标驰名的证据材料:
(一)证明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知晓程度的有关材料;
(二)证明该商标使用持续时间的有关材料,包括该商标使用、注册的历史和范围的有关材料;
(三)证明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的有关材料,包括广告宣传和促销活动的方式、地域范围、宣传媒体的种类以及广告投放量等有关材料;
(四)证明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记录的有关材料,包括该商标曾在中国或者其他国家和地区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有关材料;
(五)证明该商标驰名的其他证据材料,包括使用该商标的主要商品近三年的产量、销售量、销售收入、利税、销售区域等有关材料。
经行政认定的驰名商标累积至目前已接近1000件。
4-2
法院认定驰名商标的,应当依照以上认定驰名商标的五个因素进行。当事人对曾经被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认定的驰名商标请求保护的,对方当事人对涉及的商标驰名不持异议,人民法院不再审查。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依照认定驰名商标的五个因素进行审查。
按照商标法和2001年7月17日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2002年10月12日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有关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商标、域名等知识产权纠纷案件中,按照个案认定、被动认定和根据案件需要认定的原则,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商标法第14条规定,对涉案注册商标是否驰名依法作出认定并给予强有力的保护。自2001年7月至2005年10月,人民法院依法认定了“华能”、“国美电器”、“奇正”等72件驰名商标。其中,2005年1月至10月认定的42件驰名商标中,9件的权利人是外国人。
4-5
要把驰名商标当作防止不正当竞争的一种制度,而不是当作一种荣誉称号和进行广告宣传的资本,更不能为了获得这种特殊的“资本”,弄虚作假,甚至制造根本不存在的商标纠纷,以求在诉讼中被认定为驰名商标。驰名商标是用来维护公平竞争的,而不能把它作为工具进行不正当竞争,这是起码的商业准则。
<;补充>;目前驰名商标的认定方式:
A、商标异议程序中一并向商标局申请认定驰名商标:即申请人如果认为他人经商标局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商标与申请人在先权利相同或相近似时,在提出异议申请的同时提出驰名商标的认定申请。
B、商标争议案件中同时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对商标驰名的认定申请:即申请人如果认为他人已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在请求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的同时,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证明自己商标驰名的有关材料,由商标评审委员会认定自己的商标为驰名商标。
C、在商标侵权行政处理过程中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驰名商标的认定申请:申请人如果认为他人使用的商标侵犯自己的商标专用权,可以向案件发生地的市(地、州)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禁止使用该商标的书面请求,并提交自身商标驰名的有关材料。
D、在商标侵权民事诉讼程序中,向地方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起认定驰名商标的申请。
证书及其标志样式

7、中国名牌和中国驰名商标有什么不同?

驰名商标与名牌的区别
驰名商标和名牌是不同领域的两个不同概念。具体来讲,驰名商标通常是指市场上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是个法律的概念,它的产生经过严格的法律程序,由司法机关或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认定的,其目的在于解决商标权利冲突,保护驰名商标人的合法权益。近年来,随着国际间知识产权保护合作的进展,各国驰名商标的认定,也被其他国家的商标主管机关和司法机关认可,使驰名商标在解决国际间商标权利纠纷过程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而名牌则是一般公众对那些在市场上具有较高声誉的商标的俗称,它是经过民间团体或有关行业管理部门评定产生的,它的目的是授予企业的一种荣誉,而不具备任何的法律地位,也不被其他国家的商标主管机关和司法机关认可。

根据《商标法》和56号令的规定,驰名商标除依法享有商标注册所产生的商标专用权外,还有权禁止其他人在一定范围的非类似商标上注册或使用其驰名商标。在驰名商标具有较强显著性和较高知名度的情况下,还有权禁止其他人将其作为企业名称的一部分使用。

在现代社会,消费者对商品的需求已不仅仅注重质量、外观等,而且讲究品位、时尚,代表着一定的身份和地位。因此,在科技日益发达、知识信息不断膨胀、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今天,商标本身蕴藏着巨大的无形资产,是企业不可或缺的宝贵财富。

近年来,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通过驰名商标的认定工作,对于制止社会上乱评名牌的活动起到了重要的作用,“芙蓉王”、“白沙”驰名商标作为具有法律意义的无形资产,是湖南烟草业的宝贵财富,湖南烟草的广大员工,特别是工业企业的员工,应该自觉运用中国驰名商标和中国名牌的无形资产,积极的宣传和保护好驰名商标。这对于维护湖南烟草业稳定、促进湖南烟草的快速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中国名牌产品与中国驰名商标的区别和联系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广大企业逐步认识到实施名牌战略对提高声誉、增强竞争能力的极端重要性。目前,国家对名牌的权威认定有“中国名牌产品”和“中国驰名商标”两种方式,二者之间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一般而言,“中国名牌产品”必须具有市场知名度高的商标,同样,驰名商标的载体——产品必须是质量过硬、具有竞争优势。一些产品,如鄂尔多斯牌羊绒衫等既是中国名牌产品,又具有中国驰名商标的称号。这两种荣誉在彼此认定过程中也具有互相的参考价值。
但是,中国名牌产品和驰名商标在很多方面有明显的区别:
1、二者的法律依据和实施部门不同。中国驰名商标的认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及依据该法律制定的“商标法实施细则”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5号令《关于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企业的驰名商标必须向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局提出申请,经认定后才为驰名商标并享有驰名商标的各项权利。中国名牌产品的评价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以及国务院制定的《质量振兴纲要》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12号令《中国名牌产品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授权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统一组织实施中国名牌产品的评价工作。
2、二者的内涵不同。驰名商标是指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中国名牌产品是指实物质量达到国际同类产品先进水平、在国内同类产品中处于领先地位、市场占有率和知名度居行业前列、用户满意程度高、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产品。由此可以看出,驰名商标的内涵是商标,而名牌产品的内涵是具体产品。
3、二者的对象不同。驰名商标的认定对象既包括国内企业的注册商标,也包括外国企业在华注册的商标,而名牌产品的评价仅限于我国企业的产品,不受理使用国(境)外商标的产品的申请。
4、二者的评价机制不同。按照国家工商总局新出台的《驰名商标认定和审议办法》规定:驰名商标将从企业的一种荣誉变成法律保护手段,不再由国家组织进行批量评比认定。这一新规定的出台意味着驰名商标批量评定的历史已经成为过去。而《中国名牌产品管理办法》规定:中国名牌产品评价工作每年进行一次,每年由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公布开展中国名牌产品评价工作的产品目录。凡不在当年评价目录内的产品申请不予受理。
5、二者的认定条件不同。驰名商标的构成要件为:该商标使用注册的历史和使用范围的相关材料;关于该商标宣传和促销活动的方式、地域范围、宣传媒体的种类以及广告投放量等有关材料;该商标在中国或其他国家或地区作为驰名商标受到保护的既往记录材料;使用该商标的商品近三年的产量、销量、销售收入、利税、销售区域范围等有关材料。而中国名牌产品的评价重点为:实物质量水平;市场占有率、出口创汇率、品牌知名度、年销售额、实现利税、工业成本费用利润率、总资产贡献率;企业的生产技术条件和技术装备、技术创新、产品开发能力;产品所执行标准水平;企业的计量检测体系和计量保证能力、质量管理体系;企业的售后服务体系和顾客满意程度等指标必须在全行业中位居前列。
6、二者的认定的后果不同。驰名商标被确认后,可以得到大于普通商标的保护,认定驰名商标是解决商标侵权纠纷中一种法律保护手段,它采用的是“个案认定”与被动保护的原则。已获得驰名商标的产品如果遇到侵权纠纷,可将驰名商标作为受过保护的记录,提交给商标局进行仲裁。按《驰名商标认定和审议办法》的规定,离开侵权纠纷,驰名商标对该企业没有任何意义。而中国名牌产品的评定则主要是为授予企业一种荣誉,属于国家奖励机制的一部分。
任何企业度应该认识到:名牌产品是驰名商标形成的基础,而驰名商标认定则是名牌产品寻求法律扩大保护的必经之路。

参考资料:http://www.czqts.gov.cn/readinfo.php?ID=609

8、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免检产品、中国名牌、中华老字号

中国驰名商标认定部门:
行政认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司法认定:各地中版级人民权法院
认定侧重:在消费者中的知晓范围和程度。驰名商标一般在全国范围内具有较高知名度,比如七匹狼。
历届驰名商标名单可在商标局网站上看到,地址www.ctmo.gov.cn 之驰名商标。

中国名牌认定部门:国家质检总局
获得中国名牌的产品,自动取得“中国免检产品”称号,免检期为3年。
认定侧重:质量过硬
历届中国名牌可在质检总局网站上看到。

中华老字号认定部门:国家商务部
认定侧重:品牌在市场上存在的时间长短。比如“同仁堂”
历届中华老字号名单可在商务部网站看到。

上述荣誉称号都是有有效期的,到期后可申请重新认定。

青岛范迪特商标事务所提供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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