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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认证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发布时间: 2022-07-02 14:29:03

1、我想开个认证公司,我公司都需要拥有哪些资质?营业执照的营业范围应该怎么写?

私人开办认证公司?
认证公司必须由国家认证机构批准,由国务院、工商总局进行审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的相关规定

第九条 设立认证机构,应当经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依法取得法人资格后,方可从事批准范围内的认证活动。

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认证活动。

第十条 设立认证机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固定的场所和必要的设施;

(二)有符合认证认可要求的管理制度;

(三)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300万元;

(四)有10名以上相应领域的专职认证人员。

从事产品认证活动的认证机构,还应当具备与从事相关产品认证活动相适应的检测、检查等技术能力。

2、申请企业资质认证证书需要什么条件

在申请企业资质之前,或者是了解条件之前,你要明确一下几点:
1、您企业所处的行业
2、您的产品和服务
3、您企业的规模,各部门架构,财务情况,是否受过惩处……等等
4、您要做的是ISO体系认证资质,还是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还是施工类,建筑类,安防类资质……
5、您做资质的目的是什么
这些你要明确,才好去做的。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你要做哪个资质,这个是最关键的,然后再根据您所属的行业,地方等对照相应的条件

3、办理ICP认证对公司资质有什么要求

ICP许可证对抄于网络企业是有要袭求的。
条件:1)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公司。 2)有与开展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专业人员。 3)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能力。 4)注册资金最低限额为100万人民币。 5)有必要的场地、设施及技术方案。 6)公司及其主要出资者和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三年内无违反电信监督管理制度的违法记录。 7)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人员社保也是避免不了的。 假如贵司经营有游戏类那么申请此证时需要有游戏类文网文证作为前置许可,贵司主营哪一方面的业务呢?

4、开iso9000认证公司要什么条件

ISO9000认证申请条件开展质量认证是为了保证产品质量,提高产品信誉,保护用户和消费者的利益,促进国际贸易和发展经贸合作。这个认证目的非常清楚地说明,企业要开展认证必须具备条件才能申请认证。
1.中国企业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外国企业持有有关部门机构的登记注册证明。
2.产品质量稳定,能正常批量生产。质量稳定指的是产品在一年以上连续抽查合格。小批量生产的产品,不能代表产品质量的稳定情况,必须正式成批生产产品的企业,才能有资格申请认证。
3.产品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其补充技术要求,或符合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标准。这里所说的标准是指具有国际水平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产品是否符合标准需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确认和批准的检验机构进行抽样予以证明。
4.生产企业建立的质量体系符合GB/T19000-ISO9000族中质量保证标准的要求。建立适用的质量标准体系(一般选定ISO9002来建立质量体系),并使其有效运行。
具备以上四个条件,企业即可向国家认证机构申请认证。一般说,已批量生产的企业多基本具备了前三个条件,后一个条件是要努力创造。目前应该积极开展宣传贯彻GB/T19000-ISO9000族标准,结合企业实际,建立质量体系认证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中国企业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外国企业持有有关部门机构的登记注册证明。
2).企业已按GB/T19000-ISO9000族中的质量保证标准建立和实施可文件化的质量体系。

5、科技型企业认定条件是什么

法律分析:认证科技型企业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中3项条件:
1、企业主要从事高新技术成果的研究与开发、高技术产品的生产和经营,主营产品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
高新技术领域》;
2、企业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5%;
3、企业技术性收入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销售收入之和占企业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30%;
4、企业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
5、企业拥有专利权、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植物新品种权等知识产权,或掌握专有技术。
符合上述第1项条件的企业,若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一项,则可直接确认符合科技型企业条件:
1、企业拥有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
2、企业近五年内获得过国家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在前三名;
3、企业拥有经认定的市级以上研发机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百一十六条 (一)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二)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三)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四)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但是,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

6、企业想要办理CMMI认证需要做哪些准备呢?

CMMI是一种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是由美国软件工程研究而成,随后在世界形成推广的一种软件评估标准,我们国内称为CMMI质量管理体系,对企业的软件综合管理形成一套体系建立,用于改善软件质量的方法。

那么企业申请cmmi认证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1、CMMI认证是针对软件企业的能力成熟度模型标准,所以必须是软件相关的企业;

2、认证企业要有专门人员对接担任,进行体系创立、监督执行、进程剖析和改进;

3、在做CMMI评估前,申报企业至少要完结体系的创立,并继续运行半年以上。

当然,除了这几点必须的,还有其他几个方面也有条件的限制:

CMMI3级评估条件

1、合法注册的企业,不是软件行业也没有关系,只要营业范围中有软件开发的业务或者公司有负责软件开发的部门即可

2、CMMI3级参加人员要求技术人员10人以上,支持人员5人以上;

3、要求公司有2个以上已完成的成熟的软件项目;软件、硬件和系统集成均可;

4、要求使用工具项目管理工具(git,svn等)。

5、申请认证CMMI3级的企业还要求公司必须成立一年以上。

CMMI5级评估条件

1、CMMI5级要求技术人员25人以上,支持人员10人以上。

2、要求公司至少4个以上已完成的成熟的软件项目;

3、要求项目管理工具(git,svn等),统计工具minitab,预测管理工具水晶球,思维导图等

4、申请CMMI5级还有一个重要条件是必须通过CMMI三级1年以上

除以上条件,在评审过程中,还需要技术人员配合咨询公司,及时向提供评审所需要的的技术文档等资源,同时还要合理的调度人员,准时参加会议,且需高层人员出席负责项目统筹,才能更好的通过CMMI认证。

7、北京注册公司要哪些条件

北京公司注册条件有合适的公司名称、注册资金、住所证明、经营范围等。

1、核准名称

公司注册,核名是关键。核名作为公司注册第一步,是非常重要的,我们可以准备五个以上的公司名称进行预先核名,名称结构:北京+字号+行业+组织形式。

2、个人身份认证

对于2017年而言,北京工商注册做了一些变动,其中个人身份认证就是变动最大的一环。想要注册公司就需要进行个人身份认证,其中需要进行个人身份认证的人员包含:股东、法人、监事。就是说只要是公司注册中的在编人员就是需要进行个人身份认证的。

3、提交申请材料

提交的办法有2种,通过代理机构进行公司注册的直接给代理机构即可,自行办理的向经营场所所在地工商局递交申请材料。备注确定公司设立的住所证明(北京要求产权性质为商业或办公)、注册资本(注册资本越大承担责任越大)、经营范围及股东持股份额。

需要注意的是,因公司不同,其所需要提交具体材料也有些不同

4、向主管工商行政管理局提交企业登记设立申请书,公司章程等文件并领取营业执照

5、领照刻章

在领取营业执照后,您的公司注册流程还并没有完成,您还需要为您的公司刻章。

如果您的公司是自行注册,那么则需要找刻章公司进行备案刻章,印章包含:法人章、公章、合同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共5个章。

6、银行开户

银行开户的形式有2种:

第一种是自行去银行开户,拿着公司的相关申请材料去公司所在城市的银行开设银行基本账户即可。

第二种是委托代理机构进行银行开户,由代理机构负责银行开户。

7、国地税报到

到主管国税、地税机关办理税务报道核定税种并申请发票即可。

8、其他

公司在注册完成后还需要进行记账报税等事项。

(7)开认证公司需要什么条件扩展资料

常见的公司名称一般有3种形式,不同形式之间并没有本质区别,注册时任选其一即可。

1、地区+字号+行业+组织形式

例:北京快又好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2、字号+(地区)+行业+组织形式

例:快又好(北京)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3、字号+行业+(地区)+组织形式

例:快又好信息技术(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建议在起名时,建议将字号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查询是否已经被注册,尽量保证没有重名,这样通过率会高一些。

8、高企认证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注:企业须注册成立365个日历天数以上;

(二)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主要产品(服务)是指高新技术产品(服务)中,拥有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且收入之和在企业同期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中超过50%的产品(服务)。
1.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所指的知识产权须在中国境内授权或审批审定,并在中国法律的有效保护期内。知识产权权属人应为申请企业。
2. 不具备知识产权的企业不能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3.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对企业知识产权情况采用分类评价方式,其中: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按Ⅰ类评价;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等(不含商标)按Ⅱ类评价。
4. 按Ⅱ类评价的知识产权在申请高新技术企业时,仅限使用一次。
5. 在申请高新技术企业及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存续期内,知识产权有多个权属人时,只能由一个权属人在申请时使用。
6. 申请认定时专利的有效性以企业申请认定前获得授权证书或授权通知书并能提供缴费收据为准。
7. 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可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http://www.sipo.gov.cn)查询专利标记和专利号;国防专利须提供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的国防专利证书;植物新品种可在农业部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网站(http://www.cnpvp.cn)和国家林业局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网站(http://www.cnpvp.net)查询;国家级农作物品种是指农业部国家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公告的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须提供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签发的新药证书;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须提供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签发的中药保护品种证书;软件著作权可在国家版权局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网站(http://www.cright.com.cn)查询软件著作权标记(亦称版权标记)。

(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电子信息、生物与新医药、航空航天、新材料、高技术服务、新能源与节能、资源与环境、先进制造与自动化八大领域。
1.电子信息包括:软件;微电子技术;计算机产品及其网络应用技术;通信技术;广播影视技术;新型电子元器件;信息安全技术( 低水平、应用前景不明的技术除外。);智能交通和轨道交通技术。
2.生物与新医药包括:医药生物技术;中药、天然药物;化学药研发技术;药物新剂型与制剂创制技术;医疗仪器、设备与医学专用软件;轻工和化工生物技术(单纯检测技术应用除外);农业生物技术。
3.航空航天包括:航空技术;航天技术。
4.新材料包括:金属材料( 不符合能耗及环保标准的中小规模烧结、球团、炼焦、炼铁、炼钢、铸造技术;普通热轧硅钢、工/中频感应炉生产的地条钢、普碳钢制备技术;常规用途的钢材机加工技术除外。不符合能耗和环保标准的冶炼技术;常规铝、铜、镁、钛合金生产与加工技术;常规电力、电工用金属导线和电缆漆包线生产与加工技术;通用铝建材和一般民用铝制品生产与加工技术除外。普通玩具、音响、冶金机械等用NdFeB永磁体和初级出口磁体产品生产与加工技术;一般抗磨用途的硬质合金制品生产与加工技术除外。低压水/气自由式雾化粗粉制备技术;常规粉末冶金铁/铜基通用机械零件生产技术;进口喂料常规不锈钢、低合金钢MIM零件生产技术;粗过滤用铜基等多孔元件生产技术除外。性能不可控的原位复合材料制备技术;常规颗粒和纤维增强复合材料制备技术;电弧/火焰喷涂、喷焊、镀锌、磷化、电镀等常规表面处理技术除外。高污染、高能耗、低光电转换效率的太阳能电池用单晶、多晶硅制备加工技术除外。常规铁氧体、FeSiAl材料及制品、贵金属浆料制备技术除外。常规钴/镍/锰酸锂和磷酸铁锂材料制备技术除外。); 无机非金属材料( 常规工艺成型的传统结构陶瓷制备技术;挤出成型的蜂窝陶瓷蓄热体制备技术;高耗能电熔及熔铸材料制备技术;粘土砖、高铝砖等传统氧化物耐火材料制备技术;炉窑用常规浇注料制备技术除外。氧化铝、氧化锆、氧化铍陶瓷基板制备技术除外。 用于功能玻璃生产的常规玻璃原材料制备技术除外。强度低于15MPa的碳化硅陶瓷膜支撑体制备技术;挤出成型水处理用氧化铝陶瓷支撑体制备技术除外。);高分子材料( 普通橡胶和仅以制品结构为特色的橡胶制备技术除外。常规或性能仅略有改善的纤维制备技术;常规的非织造布、涂层布或压层纺织品、一般功能性纤维产品生产技术等除外。50%以下填充聚烯烃普通改性材料(含崩解型材料)制备技术;淀粉填充聚烯烃的不完全降解塑料制备技术除外。 普通塑料和一般改性专用料加工技术;直接流延、吹塑、拉伸法塑料制品生产技术除外。);生物医用材料;精细和专用化学品( 常规的粉体材料制备技术除外。生物降解功能差或毒性大的表面活性剂制备技术;不符合环保标准的化学品制备技术除外。
5.高技术服务包括:研发与设计服务;检验检测认证与标准服务;信息技术服务;高技术专业化服务;知识产权与成果转化服务;电子商务与现代物流技术( 只具有企业内部物流管理系统、简单研发设计与低水平的重复性服务技术除外。);城市管理与社会服务( 一般体育产品生产开发和服务技术除外。);文化创意产业支撑技术( 院线利用相关技术进行服务除外。涉及色情、暴力、意识形态并造成文化侵蚀、有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除外;票务公司利用相关技术提供送票服务的除外。)。
6.新能源与节能包括:可再生清洁能源(简单太阳能电池组件的封装和低水平的重复性生产除外。 不满足清洁生产要求的生物质燃烧技术除外。);核能及氢能;新型高效能量转换与储存技术;高效节能技术(正常生产环节已回收利用技术和一般性高热值燃气发电技术除外。)
7.资源与环境包括:水污染控制与水资源利用技术;大气污染控制技术;固体废弃物处置与综合利用技术;物理性污染防治技术;环境监测及环境事故应急处理技术;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技术;清洁生产技术;资源勘查、高效开采与综合利用技术(常规工艺技术装备组合的“三废”处理技术;简单复配的水处理药剂与絮凝剂生产技术;未通过安全评价的用于治理环境污染的生物菌剂、物种等技术;存在二次污染又缺乏解决途径的技术除外。)
8.先进制造与自动化包括工业生产过程控制系统(不具有通用性的应用软件除外。);安全生产技术;;高性能、智能化仪器仪表(采用传统工艺且性能没有提高的传感器除外。技术含量低和精度低的传统流量、温度、物位、压力计或变送器除外。传统的气相色谱仪除外。);先进制造工艺与装备(低端数控及应用系统除外。四自由度以下的低端机器人系统除外。采用通用电机的普通调速系统除外。);新型机械(常规通用工艺技术,结构、性能、精度、寿命一般的普通机械基础件、普通塑料模具和冷冲压模具除外。技术性能一般的各类普通机械装备制造技术除外。工作环境和技术性能一般的各类普通机械产品或装备除外。普通纺织机械及检测系统除外。);电力系统与设备(小型火力发电厂和小型水电站应用系统除外。传统的输电技术、常规的输电设备除外。不具有通用性的技术与产品除外。传统的高、低压开关设备,常规的发、供、配电设备除外。不具有通用性的技术与产品除外。);汽车及轨道车辆相关技术(技术性能一般的车用发动机技术除外。技术性能一般的汽车零部件技术除外。)高技术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设计制造技术;传统文化产业改造技术。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注:“当年”是指企业申报前1个会计年度;

企业科技人员占比是企业科技人员数与职工总数的比值。
1. 科技人员
企业科技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以及专门从事上述活动的管理和提供直接技术服务的,累计实际工作时间在183天以上的人员,包括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
2. 职工总数
企业职工总数包括企业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在职人员可以通过企业是否签订了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费来鉴别;兼职、临时聘用人员全年须在企业累计工作183天以上。
3. 统计方法
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科技人员数均按照全年月平均数计算。
月平均数=(月初数+月末数)÷2
全年月平均数=全年各月平均数之和÷12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注:“近三个会计年度”是指企业申报前的连续3个会计年度(不含申报年)
1.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注:“最近一年”是指企业申报前1个会计年度;
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占比是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值。注:“近三个会计年度”是指企业申报前的连续3个会计年度(不含申报年)
(1) 企业研究开发活动确定
研究开发活动是指,为获得科学与技术(不包括社会科学、艺术或人文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工艺而持续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活动。不包括企业对产品(服务)的常规性升级或对某项科研成果直接应用等活动(如直接采用新的材料、装置、产品、服务、工艺或知识等)。
企业应按照研究开发活动的定义填写附件2《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中的“四、企业研究开发活动情况表”。
专家评价过程中可参考如下方法判断:
——行业标准判断法。若国家有关部门、全国(世界)性行业协会等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提供了测定科技“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技术、产品(服务)、工艺”等技术参数(标准),则优先按此参数(标准)来判断企业所进行项目是否为研究开发活动。
——专家判断法。如果企业所在行业中没有发布公认的研发活动测度标准,则通过本行业专家进行判断。获得新知识、创造性运用新知识以及技术的实质改进,应当是取得被同行业专家认可的、有价值的创新成果,对本地区相关行业的技术进步具有推动作用。
——目标或结果判定法。在采用行业标准判断法和专家判断法不易判断企业是否发生了研发活动时,以本方法作为辅助。重点了解研发活动的目的、创新性、投入资源(预算),以及是否取得了最终成果或中间成果(如专利等知识产权或其他形式的科技成果)。
(2) 研究开发费用的归集范围
a.人员人工费用
包括企业科技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外聘科技人员的劳务费用。
b.直接投入费用
直接投入费用是指企业为实施研究开发活动而实际发生的相关支出。包括:
——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
——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
——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调整、检验、检测、维修等费用,以及通过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用于研发活动的固定资产租赁费。
c.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
折旧费用是指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仪器、设备和在用建筑物的折旧费。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研发设施的改建、改装、装修和修理过程中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
d.无形资产摊销费用
无形资产摊销费用是指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软件、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专有技术、许可证、设计和计算方法等)的摊销费用。
e.设计费用
设计费用是指为新产品和新工艺进行构思、开发和制造,进行工序、技术规范、规程制定、操作特性方面的设计等发生的费用。包括为获得创新性、创意性、突破性产品进行的创意设计活动发生的相关费用。
f.装备调试费用与试验费用
装备调试费用是指工装准备过程中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包括研制特殊、专用的生产机器,改变生产和质量控制程序,或制定新方法及标准等活动所发生的费用。
为大规模批量化和商业化生产所进行的常规性工装准备和工业工程发生的费用不能计入归集范围。
试验费用包括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田间试验费等。
g.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
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是指企业委托境内外其他机构或个人进行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研究开发活动成果为委托方企业拥有,且与该企业的主要经营业务紧密相关)。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的实际发生额应按照独立交易原则确定,按照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研发费用总额。
h.其他费用
其他费用是指上述费用之外与研究开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包括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研发成果的检索、论证、评审、鉴定、验收费用,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会议费、差旅费、通讯费等。此项费用一般不得超过研究开发总费用的20%,另有规定的除外。
(3) 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归集办法
企业应正确归集研发费用,由具有资质并符合本《工作指引》相关条件的中介机构进行专项审计或鉴证。
企业的研究开发费用是以单个研发活动为基本单位分别进行测度并加总计算的。企业应对包括直接研究开发活动和可以计入的间接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进行归集,并填写附件2《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中的“企业年度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
企业应按照“企业年度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设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用研究开发费用辅助核算账目,提供相关凭证及明细表,并按本《工作指引》要求进行核算。
(4) 销售收入
销售收入为主营业务收入与其他业务收入之和。
主营业务收入与其他业务收入按照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口径计算。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注: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是指企业内部研究开发活动实际支出的全部费用与委托境内其他机构或个人进行的研究开发活动所支出的费用之和,不包括委托境外机构或个人完成的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受托研发的境外机构是指依照外国和地区(含港澳台)法律成立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受托研发的境外个人是指外籍(含港澳台)个人。

(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注:“近一年”是指企业申报前1个会计年度;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是指对其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范围的产品(服务)。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比是指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与同期总收入的比值。
1.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是指企业通过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取得的产品(服务)收入与技术性收入的总和。对企业取得上述收入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应属于《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其中,技术性收入包括:
(1)技术转让收入:指企业技术创新成果通过技术贸易、技术转让所获得的收入;
(2)技术服务收入:指企业利用自己的人力、物力和数据系统等为社会和本企业外的用户提供技术资料、技术咨询与市场评估、工程技术项目设计、数据处理、测试分析及其他类型的服务所获得的收入;
(3)接受委托研究开发收入:指企业承担社会各方面委托研究开发、中间试验及新产品开发所获得的收入。
企业应正确计算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由具有资质并符合本《工作指引》相关条件的中介机构进行专项审计或鉴证。
2. 总收入
总收入是指收入总额减去不征税收入。
收入总额与不征税收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称《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称《实施条例》)的规定计算。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企业创新能力主要从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企业成长性等四项指标进行评价。各级指标均按整数打分,满分为100分,综合得分达到70分以上(不含70分)为符合认定要求。四项指标分值结构详见下表:

序号

指 标

分值

1

知识产权

≤30

2

科技成果转化能力

≤30

3

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

≤20

4

企业成长性

≤20

1. 知识产权(≤30分)
由技术专家对企业申报的知识产权是否符合《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要求,进行定性与定量结合的评价。

序号

知识产权相关评价指标

分值

1

技术的先进程度

≤8

2

对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

≤8

3

知识产权数量

≤8

4

知识产权获得方式

≤6

5

(作为参考条件,最多加2分)
企业参与编制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检测方法、技术规范的情况

≤2

(1)技术的先进程度
A. 高 (7-8分) B. 较高(5-6分)
C. 一般(3-4分) D. 较低(1-2分)
E. 无 (0分)
(2)对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
A. 强 (7-8分) B. 较强(5-6分)
C. 一般(3-4分) D. 较弱(1-2分)
E. 无 (0分)
(3)知识产权数量
A. 1项及以上 (Ⅰ类)(7-8分)
B. 5项及以上 (Ⅱ类)(5-6分)
C. 3~4项 (Ⅱ类)(3-4分)
D. 1~2项 (Ⅱ类)(1-2分)
E. 0项 (0分)
(4)知识产权获得方式
A. 有自主研发 (1-6分)
B. 仅有受让、受赠和并购等(1-3分)
(5)企业参与编制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检测方法、技术规范的情况(此项为加分项,加分后“知识产权”总分不超过30分。相关标准、方法和规范须经国家有关部门认证认可。)
A. 是 (1-2分)
B. 否 (0分)
2. 科技成果转化能力(≤30分)
依照《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科技成果是指通过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的成果(专利、版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科技成果转化是指为提高生产力水平而对科技成果进行的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发展新产业等活动。
科技成果转化形式包括:自行投资实施转化;向他人转让该技术成果;许可他人使用该科技成果;以该科技成果作为合作条件,与他人共同实施转化;以该科技成果作价投资、折算股份或者出资比例;以及其他协商确定的方式。
由技术专家根据企业科技成果转化总体情况和近3年内科技成果转化的年平均数进行综合评价。同一科技成果分别在国内外转化的,或转化为多个产品、服务、工艺、样品、样机等的,只计为一项。
A. 转化能力强, ≥5项 (25-30分)
B. 转化能力较强,≥4项 (19-24分)
C. 转化能力一般,≥3项 (13-18分)
D. 转化能力较弱,≥2项 (7-12分)
E. 转化能力弱, ≥1项 (1-6分)
F. 转化能力无, 0项 (0分)
3. 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20分)
由技术专家根据企业研究开发与技术创新组织管理的总体情况,结合以下几项评价,进行综合打分。
(1)制定了企业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制度,建立了研发投入核算体系,编制了研发费用辅助账;(≤6分)
(2)设立了内部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并具备相应的科研条件,与国内外研究开发机构开展多种形式产学研合作;(≤6分)
(3)建立了科技成果转化的组织实施与激励奖励制度,建立开放式的创新创业平台;(≤4分)
(4)建立了科技人员的培养进修、职工技能培训、优秀人才引进,以及人才绩效评价奖励制度。(≤4分)
4. 企业成长性(≤20分)
由财务专家选取企业净资产增长率、销售收入增长率等指标对企业成长性进行评价。企业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计算方法如下:
(1)净资产增长率
净资产增长率=1/2(第二年末净资产÷第一年末净资产+第三年末净资产÷第二年末净资产)-1
净资产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应以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会计报表期末数为准。
(2)销售收入增长率
销售收入增长率=1/2(第二年销售收入÷第一年销售收入+第三年销售收入÷第二年销售收入)-1
企业净资产增长率或销售收入增长率为负的,按0分计算。第一年末净资产或销售收入为0的,按后两年计算;第二年末净资产或销售收入为0的,按0分计算。
以上两个指标分别对照下表评价档次(ABCDEF)得出分值,两项得分相加计算出企业成长性指标综合得分。

成长性得分

指标
赋值

分 数

≥35%

≥25%

≥15%

≥5%

﹥0

≤0

≤20分

净资产增长率赋值
≤10分

A
9-10分

B
7-8分

C
5-6分

D
3-4分

E
1-2分

F
0分

销售收入增长率赋值
≤10分

(八)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注: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是指申请前的365天之内(含申报年)

9、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证需要什么条件?

高新企业申报条件:
(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工商注册满一年以上;
(二)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染,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
(三)企业主要产品(服务)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算)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六)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须达到70分以上(不包括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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