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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

发布时间: 2022-05-24 14:44:39

1、政策例行吹风会是啥

法律分析:政策例行吹风会是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讨论了进一步简政放权和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有关工作。

法律依据: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 》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7月29日(星期四)上午10时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海关总署党委委员、国家口岸管理办公室主任黄冠胜,海关总署国家口岸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党英杰、王可介绍进一步深化跨境贸易便利化改革优化口岸营商环境有关情况。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家推行建筑工程什么制度

质量体系认证制度。

公司质量保证体系

1.公司成立以总经理为首的质量管理委员会,全面负责公司的质量管理和监督工作,定期召开质量调度会,及时掌握工程质量动态,分析存在的质量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方法,不断提高工程质量。

2.公司成立工程部下设质检科,具体负责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工作,监督检查各工程的质量管理情况,配合分公司、项目部搞好质量管理,完成公司下达的质量目标。

(2)国务院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扩展资料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

第二章 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第七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必须加强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构配>生产单位的资格(质)等级、生产许可证和业务范围的管理,监督各单位在资格(质)等级和允许的业务范围内从事活动。

加强对建设单位与发包工程项目相适应的技术、经济管理能力和编制招标文件及组织开标、评标、定标能力的审查。建设单位不具备上述能力的,应委托建设监理或咨询单位代理。

3、十部委:促进汽车消费 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

划重点

1多措并举促进汽车消费,将更多补贴用于支持综合性能先进的新能源汽车销售,促进农村汽车更新换代。

2进一步满足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住房消费需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发挥国有租赁企业对市场的引领、规范、激活和调控作用。

3有条件的地方可对消费者交售旧家电并购买新家电产品给予适当补贴,推动高质量新产品销售。

4扩大升级信息消费。加快推出 5G 商用牌照。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建设信息消费体验中心。

5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充分发挥质量认证保障安全底线,对涉及人身健康、安全环保的产品实行强制性认证。

相关解读:十部门发文促消费,汽车、家电等板块受益股一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民政厅(局)、财政厅(局)、住房城乡建设厅(规划国土委、规划局、规划国土局)、交通运输厅(局、委)、农业农村(农牧、农业)厅(局、委)、商务主管部门、卫生健康委(卫生计生委)、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顺应居民消费升级大趋势,进一步优化供给,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制定了《进一步优化供给推动消费平稳增长 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实施方案(2019年)》。现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民政部

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交 通 运 输 部

农 业 农 村 部

商务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市场监管总局

2019年1月28日

附件:进一步优化供给推动消费平稳增长 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实施方案(2019年)

为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加快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若干意见》(中发〔2018〕32 号)和《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实施方案(2018-2020 年)》(国办发〔2018〕93 号),着力引导企业顺应居民消费升级大趋势,加快转型升级提升供给质量和水平,以高质量的供给催生创造新的市场需求,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推动消费平稳增长,特制订如下方案。

一、多措并举促进汽车消费,更好满足居民出行需要

(一)有序推进老旧汽车报废更新。按规定放开报废汽车“五大总成”再制造再利用。有条件的地方可依托市场交易平台,对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汽车同时购买新车的车主,给予适当补助。对淘汰更新老旧柴油货车、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等大气污染治理措施成效显着的地方,中央财政在安排相关资金时予以适当倾斜支持。

(二)持续优化新能源汽车补贴结构。坚持扶优扶强的导向,将更多补贴用于支持综合性能先进的新能源汽车销售,鼓励发展高技术水平新能源汽车。落实新能源货车差别化通行管理政策,提供通行便利,扩大通行范围。

(三)促进农村汽车更新换代。有条件的地方,可对农村居民报废三轮汽车,购买 3.5 吨及以下货车或者 1.6 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给予适当补贴,带动农村汽车消费。

(四)稳步推进放宽皮卡车进城限制范围。在评估河北、辽宁、河南、云南、湖北、新疆 6 省区放开皮卡车进城限制试点政策效果基础上,稳妥有序扩大皮卡车进城限制范围。

(五)加快繁荣二手车市场。进一步落实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严防限迁政策出现回潮。对二手车经销企业销售二手车,落实适用销售旧货的增值税政策,依照 3%征收率减按 2%征收增值税。

(六)进一步优化地方政府机动车管理措施。已实施汽车限购政策的地方,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优化机动车限购管理措施,有条件的地方可适度盘活历年废弃的购车指标,更好满足居民汽车消费需求。

二、补足城镇消费供给短板,更好满足城镇化和老龄化需求

(七)加快推进老旧小区和老年家庭适老化改造。有条件的地方可对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无障碍通道、适老化家居环境、适老辅具等方面进行补贴,调动市场积极性。

(八)进一步满足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住房消费需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发挥国有租赁企业对市场的引领、规范、激活和调控作用,支持专业化、机构化住房租赁企业发展。将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纳入住房保障范围。支持部分人口净流入、房价高、租赁需求缺口大的大中城市多渠道筹集公租房和市场租赁住房房源,将集体土地建设租赁住房作为重点支持内容。

(九)完善托幼等配套政策鼓励居民按政策生育。鼓励地方政府通过采取提供场地、减免租金等政策措施,加大对社会力量开展3 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的支持力度。持续促进家政服务提质扩容。

(十)加强城市养老设施建设提升养老服务供给水平。加大城市养老服务用地供给,加强城市闲置资源转化利用,规划建设一批、改建扩建一批养老服务机构。升级改造大城市郊区、周边地区养老服务机构,建设一批社区医养结合服务中心,增加社区护理床位供给。

三、促进农村消费提质升级,拉动城乡消费联动发展

(十一)着力挖掘农村网购和旅游消费潜力。充分发挥邮政系统、供销社系统和信息进村入户工程现有农村网点布局优势,引导电商企业在乡镇和农村建设服务网点,开展品牌消费、品质消费系列活动。建立健全住宿餐饮等乡村旅游和服务标准,开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发布推介活动。

(十二)持续畅通城乡双向联动销售渠道。鼓励地方特别是中西部地区和“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政府,与电商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挖掘优质特色农产品,加强品牌培育,集中展示销售。有条件的地方可针对本地优质特色农产品网络销售进行补贴。大力发展连锁化、品牌化便利店。确定一批重点城市开展城乡高效配送专项行动。

(十三)优化农村消费市场环境。加大农村流通产品监督抽查覆盖面,强化消费领域大数据在打击假冒伪劣方面的应用,扩大农村对合格产品的消费使用。积极开展有机产品认证,提升食品农产品供给质量。

四、加强引导支持,带动新品消费

(十四)支持绿色、智能家电销售。有条件的地方可对产业链条长、带动系数大、节能减排协同效应明显的新型绿色、智能化家电产品销售,给予消费者适当补贴。

(十五)促进家电产品更新换代。有条件的地方可对消费者交售旧家电(冰箱、洗衣机、空调、电视机、抽油烟机、热水器、灶具、计算机)并购买新家电产品给予适当补贴,推动高质量新产品销售。

(十六)积极开展消费扶贫带动贫困地区产品销售。各级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金融机构、大专院校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贫困地区产品,推动帮扶省市与贫困地区建立长期稳定的供销关系,鼓励民营企业采取“以购代捐”“以买代帮”等方式采购贫困地区产品和服务。

五、扩大优质产品和服务供给,更好满足高品质消费需求

(十七)打造中高端消费载体。改造提升重点城市步行街,加快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培育建设。认定公布一批中华老字号品牌。抓紧出台商品交易市场发展平台经济的指导意见,促进商产融合。

(十八)扩大升级信息消费。加快推出 5G 商用牌照。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建设信息消费体验中心。推动开展信息消费体验周、城市行、技能培训等各类活动,推广典型案例经验,培养信息消费习惯。

(十九)加快推进超高清视频产品消费。加大对中央和地方电视台 4K 超高清电视频道开播支持力度,丰富超高清视频内容供给。支持广电网络和电信网络升级改造,提升超高清视频传输保障能力。有条件的地方可对超高清电视、机顶盒、虚拟现实/增强现实设备等产品推广应用予以补贴,扩大超高清视频终端消费。

(二十)促进离境退税商品销售。优化离境退税服务网点布局,鼓励增设退税商店,研究完善退税代理机构条件,提高离境退税服务便利化水平。

六、完善政策体系,进一步优化消费市场环境

(二十一)持续完善消费基础设施。推进实施中小城市、农村以及边远地区、林牧区、海岛等区域基础网络完善工程,进一步为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提供支撑。加快补齐道路、停车场、能源、电信、物流、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等方面建设短板,推进厕所革命、垃圾和污水治理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二十二)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充分发挥质量认证保障安全底线,对涉及人身健康、安全环保的产品实行强制性认证,将防爆电器、家用燃气具、500 升以上大冰箱等 3 类产品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范围,推进落实强制性产品认证改革方案,促进认证制度简捷便利。鼓励企业开展自愿认证,健全认证采信机制。

(二十三)持续深化收入分配改革。全面实施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落实好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进一步提高相对低收入群体的待遇。

(二十四)进一步加大消费者权益保护力度。深入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推动大型零售企业进行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制度试点。运用多种方式和载体,全面启动消费投诉公示工作,督促经营者诚信经营。联合开展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和预付卡治理专项行动,净化消费环境。

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优化供给、推动消费平稳增长对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具有重要意义,切实强化组织领导,突出保障协调,推动政策切实落地生效。

4、为何说以认证认可促进全面质量提升?

26日从国务院政策吹风会上获悉:截至2017年底,我国累计颁发各类有效认证证书175.3万张。其中,管理体系认证85.5万张(质量管理体系认证48.9万张)、产品认证89.3万张、服务认证0.5万张。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刘卫军介绍《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意见》有关情况,。

近年来,我国质量认证制度不断完善,行业机构蓬勃开展,但也存在社会认知与应用程度不高、认证服务供给不足、认证评价活动急需规范等问题。

对此,意见提出,力争通过3—5年努力,使我国质量认证制度趋于完备,各类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的质量管理能力明显增强,主要产品、服务尤其是消费品、食品农产品的质量水平明显提升,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质量品牌。

具体落实方面,今年认监委将以提高认证认可供给质量为主线,重点开展五大质量提升行动:

第一,百万企业认证升级。以ISO9001标准换版为契机,推动100万家企业学用质量管理先进标准方法,完成45万家获证企业体系升级换版工作,树立一批质量标杆企业。

第二,高端认证质量惠民。大力推行高端品质认证,引导市场增加高质量产品、服务供给,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在食品和消费品领域,重点开展有机食品、智能家电、儿童用品等产品认证,扩大内外销“同线同标同质”实施范围,逐步增加“三同”企业及产品数量。在装备制造领域,重点开展机器人、新能源汽车及充电桩、车联网北斗导航、城轨交通装备等认证。在健康、养老、金融、教育等服务业领域开展认证。

第三,认证服务地方行业行动。鼓励各部门各地方出台质量认证促进政策,积极探索推动认证认可在政府监管、污染防治、精准扶贫等领域的应用。

第四,中国认证、全球认可。截至2017年底,我国已加入21个认证认可国际组织,签署13份多边互认协议和117份双边合作互认文件,国际互认范围覆盖全球经济总量95%以上的经济体。今年,将深化“一带一路”认证认可合作机制,推动绿色、有机等国内认证制度获得国际互认。

5、ccc自我声明需要每年都上传资料吗?

不用,一般是五年内有效。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意见》(国发〔2018〕3号)精神,2018年6月,市场监管总局、认监委联合发布《关于改革调整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及实施方式的公告》(市场监管总局公告2018年第11号),对其中一些质量稳定、安全风险较低的产品,允许企业运用自我声明评价方式替代第三方认证。
强制性产品认证自我声明评价方式,有助于企业产品研发、生产、上市的提速增效,有效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企业自主创新,加快产品提质升级。
凡列入强制性认证目录且被允许采用自我声明方式证明产品持续符合强制性认证适用标准及实施规则相关要求的产品,须在完成对产品适用标准及相关要求符合性(以下简称产品符合性)评价、产品符合性信息报送并标注CCC标志后,方可出厂、销售、进口或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6、全面质量管理三全是指

法律分析:全面质量管理三全是指全员的质量管理、全过程的质量管理、全企业的质量管理和多方法的质量管理。

1、全过程的质量管理,要体现以预防为主、不断改进的思想和为顾客服务的思想;

2、全员的质量管理,要做好全员的教育、培训;要制订各部门、各类人员的质量责任制,落实责、权、利;要开展多种形式的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

3、全企业的质量管理,要保证和提高产品质量必须使企业的研制、维持和质量改进的所有活动构成一个有效的整体。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质量认证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质量管理、提高市场效率的基础性制度。近年来,我国质量认证制度不断完善,行业机构蓬勃发展,国际交流合作不断深化。同时,还存在认证服务供给不足、认证评价活动亟需规范、社会认知与应用程度不高等问题。为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放管服”改革,全面实施质量强国战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现就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提出以下意见。

7、住建部要求提升建筑工程品质:实现质量责任可追溯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指导意见的通知。通知要求,落实施工单位主体责任,建立质量责任标识制度,对关键工序、关键部位隐蔽工程实施举牌验收,加强施工记录和验收资料管理,实现质量责任可追溯。施工单位对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不得转包、违法分包工程。
通知明确了总体要求: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建筑工程质量问题为切入点,着力破除体制机制障碍,逐步完善质量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工程质量抽查符合率和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总体水平。
通知要求,强化各方责任。突出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建设单位应加强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严格履行法定程序和质量责任,不得违法违规发包工程,保证合理工期和造价。落实施工单位主体责任,施工单位对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不得转包、违法分包工程,建立质量责任标识制度,加强施工记录和验收资料管理,实现质量责任可追溯。明确房屋使用安全主体责任,房屋所有权人和使用人应正确使用和维护房屋,严禁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履行政府的工程质量监管责任。
通知要求,完善管理体制。改革工程建设组织模式,推行工程总承包,完善专业分包制度,在民用建筑工程中推进建筑师负责制。完善招标投标制度,强化招标主体责任追溯,严厉打击围标、串标和虚假招标等违法行为。推行工程担保与保险,推行银行保函制度,在有条件的地区推行工程担保公司保函和工程保证保险。加强工程设计建造管理,严禁政府投资项目超标准建设,严格控制超高层建筑建设。推行绿色建造方式,完善绿色建材产品标准和认证评价体系,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支持既有建筑合理保留利用,推动开展老城区、老工业区保护更新,建立建筑拆除管理制度。
通知要求,健全支撑体系。完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推动一批中国标准向国际标准转化和推广应用。加强建材质量管理。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加大建筑业技术创新及研发投入,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大数据、移动互联网、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在设计、施工、运营维护全过程的集成应用。强化从业人员管理,大力开展建筑工人职业技能培训,加快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大力推进建筑施工单位参加工伤保险,保障建筑工人合法权益。
通知要求,加强监督管理。推进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建立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制度,对违法违规的市场主体实施联合惩戒。严格监管执法,强化工程质量终身责任落实,强化个人执业资格管理。加强社会监督,关行业协会应完善行业约束与惩戒机制,加强行业自律。强化督促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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