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侵權時效
1、侵權案件的訴訟時效是多長時間
侵權訴訟時效是三年。侵權責任屬於民事糾紛,適用民事訴訟時效。一般民事訴訟時為三年,從當事人知道權利被侵犯之日起起算。如果受害人向侵權者主張權利,則時效從最後一次主張權利之日起計算。
民事侵權責任承擔方式是什麼
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有:
1、停止侵害。停止侵害主要用於對知識產權(商標專用權等)和人身權(姓名權、肖像權等)的侵害;
2、排除妨礙。排除妨礙主要用於對財產所有權、經營權、承包權、使用權、相鄰權的保護;
3、消除危險。消除危險主要用於自己的財產和人身可能由於其他人的經營活動或財產管理不善而帶來的危險;
4、返還財產。返還財產廣泛適用於財產被他人非法佔有的情況;
5、恢復原狀。恢復原狀主要是用於侵佔他人財產時的一種責任形式;
6、修理、重作、更換。修理、重作、更換主要是用於債務人履行合同時音樂會標的物的質量不合格時,採取的民事責任形式;
7、賠償損失。賠償損失是在民法中最普遍使用的一種。無論是侵權責任或違約責任都可以賠償損失;
8、支付違約金。這種責任形式只適用於違約責任;
9、消除影響,恢復名譽。消除影響,恢復名譽主要適用於對名譽權、其他人身權利的侵犯和對知識產權的侵犯。
10、賠禮道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2、侵權責任的時效是幾年
法律分析:侵權責任訴訟時效是三年,我國法律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條 民事權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
第一百八十三條 因保護他人民事權益使自己受到損害的,由侵權人承擔民事責任,受益人可以給予適當補償。沒有侵權人、侵權人逃逸或者無力承擔民事責任,受害人請求補償的,受益人應當給予適當補償。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條 侵權行為危及他人人身、財產安全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等侵權責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條 二人以上共同實施侵權行為,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3、人身侵權訴訟時效
法律解析:訴訟時效 是權利人通過 訴訟 程序請求人民法院保護其民事權利的有效時間,是民法基本制度和基本理論的重要組成部分。人身侵權的訴訟時效為三年。
法律依據:《 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條6868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 訴訟時效期間 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4、侵權訴訟時效多長時間
法律分析:三年。根據法律規定向人民法院主張人身損害賠償的,適用普通訴訟時效,訴訟時效是三年,從受害人知道權利被侵害時開始計算。有特殊情況的話,人民法院會根據情況進行時效延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5、人身損害侵權糾紛的訴訟時效是幾年
法律分析:人身損害侵權起訴的訴訟時效是一年,人身損害的訴訟時效期間,傷害明顯的,從受傷害之日起算,傷害當時未發現的傷情,後經檢驗確診並能證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以傷勢確診之日起算。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條 民事權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
第一百八十三條 因保護他人民事權益使自己受到損害的,由侵權人承擔民事責任,受益人可以給予適當補償。沒有侵權人、侵權人逃逸或者無力承擔民事責任,受害人請求補償的,受益人應當給予適當補償。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條 侵權行為危及他人人身、財產安全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等侵權責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條 二人以上共同實施侵權行為,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連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