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權證券化融資規模
1、怎樣測算一個基礎資產做資產證券化可以達到的融資規模
資產證券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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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論述題:什麼是證券化融資?
融資證券化的現實意義
我市目前的產業結構現狀不適應經濟發展的要求,企業設備陳舊,技術落後,產品檔次低。大中型企業需要進行總體改造的約佔70%左右,任務十分繁重。我市計劃「八五」期間安排67億元技改投資,在當前財政困難和控制信貸規模的情況下缺口很大,同時我市「偏重型」的產業結構受資金的約束也相當嚴重。如何籌集資金,提高有限資金的使用效益,已成為當前投資體制改革和促進我市經濟發展的關鍵。
傳統的投資體制已經不適應當前經濟形勢的需要:國家財政投資越來越少,無法解決企業的資金需求;而銀行的流動資金貸款又促使企業增加依賴性。在這種情況下,繼續依靠增加財政投資和銀行貸款來推動經濟發展,是難以為繼的。必須實行融資證券化,推動企業在市場上直接融資,走投資主體多元化的道路。
所謂融資證券化,就是指資金需求者通過發行各種有價證券(包括股票、債券等),直接向公眾籌集資金的融資方式。通過證券化融資,可以改變單一的融資格局,實現投資主體多元化;由企業自己承擔融資風險,改變對銀行的過分依賴,硬化投資約束,促進企業改善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既解決經濟發展的資金需求,又可避免單純銀行貸款和財政投資可能引起的通貨膨脹;還可以弱化企業對政府的依賴,促使企業走向市場,成為自主經經營、自負盈虧的商品生產者和經營者,實現企業經營機制的轉換。
我市實行融資證券化的客觀條件
融資證券化在我國已經起步。上海股份制試點企業已擴大到20家,股本金總額達20.15億元,特別是首次發行1億元人民幣特種股票,開創了吸引外資的第四種方式。沈陽市「七五」期間技術改造投資的20%是發行債券籌集的,成為全國發行債券最多的城市。從宏觀發展上看,繼續擴大股份制試點,積極鼓勵有條件的企業參與證券市場籌資,並推進證券發行市場化,定會創造一個實行融資證券化的良好外部環境。
從我市實際情況看,推廣融資證券化,加速證券市場的形成和發育的條件漸趨成熟。首先,隨著我市經濟的迅速發展,城鄉個人收入和居民儲蓄增幅較大。1991年全市城鄉居民儲蓄余額達122億元,比上年增長30.2%,居民手持現金和社會閑置資金的數額也相當可觀。這為我市證券融資的發展奠定了堅實基礎。其次,我市證券市場已有一定程度的發育。全市現有大連證券公司、大連財政證券公司和大連聯通證券公司等14家證券經營機構,在國債發行、交易的同時,到1990年底累計發行用於企業技術改造等債券8.5億元。再次,我市今年將擴大企業股份制試點,准備工作正在加緊進行。這將促使一部分企業向社會發行股票,走上市場融資的道路。此外,我市居民的金融意識開始增強,投資債券、股票等有價證券的願望有所展現。
推進融資證券化的措施
為推進融資證券化,應該進一步做好如下幾方面工作:
1、積極穩妥地擴大我市證券融資,增加證券市場供給。目前,我們應鼓勵條件成熟的企業發行有價證券,進行證券融資。在股份制改革方面,可採取兩條腿走路的方針,一是加快擴大企業股份制試點,把一些條件具備的國營企業改造成股份制企業;二是選擇若干中外合資企業轉化為股份有限公司。同時,還應充分利用大連的天時、地利,積極進行國際性融資。總之,應該從多方面、多渠道、多形式著手,擴大我市證券市場的供給量。
2、正確引導證券市場需求。必須充分利用各種傳播媒介和宣傳工具,普及金融知識,提高融資技巧,鼓勵集體、企業、團體、個人進行證券投資,以達到籌集資金、發展經濟的目的。機構投資包括專業投資機構和兼營的各類銀行兩大類機構參與證券投資,將會對證券市場起到一定的促進和穩定作用,因此,必須注重機構投資者的培養。
3、建立和健全證券市場中介機構和管理機構。應按國際慣例,盡快建立和完善證券市場中介機構和管理機構,為證券市場的正常營運和發展打下良好的組織基礎。在條件較為成熟的時侯,建立我市證券交易所,把證券交易引入公平、合理、科學的運行軌道。
4、完善市場法規。一是有關立法部門應加速證券市場的立法工作,制訂《有價證券法》、《證券交易法》,以規范市場行為。二是要抓好企業股份制改革的規范化和法律化,制訂《公司法》、《破產法》、《資信評估條例》、《資產評估辦法》等法規,使國營企業股份制改革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3、什麼是資產證券化和融資證券化,最好能舉個通俗例子
資產證券化從本質上來講可能兼具融資和出售的性質。那麼,從融資的角度來講,資產證券化和傳統的企業證券化(即企業用股權或債權融資)有什麼區別呢?
首先,我們需要區分「企業」與「資產」這兩個不同的概念。企業的一般定義是「把人的要素和物的要素結合起來的、自主地從事經濟活動的、具有營利性的經濟組織」(註:非營利性組織和機構及政府都可以成為資產證券化的發起人,為簡化起見,我們不在此一一解釋)。
一個企業可以擁有很多資產,包括有形的,無形的,在資產負債表上有體現的,或是表外的,每一個資產都可能會對企業的業績產生影響。而我們在資產證券化中一般使用的是企業的資產負債表中的「經濟資產」,即指資產的所有權已經界定,其所有者由於在一定時期內對它們的有效使用、持有或者處置,可以從中獲得經濟利益的那部分資產。
與企業相比,資產一般只有特定的經濟行為與之對應,有固定的使用壽命,價值相對來講比較容易確定。所以,和預測一個企業將來的現金流相比,預測一個資產或一類資產的現金流要容易很多,結果也更穩定。而在金融概念中,這種「穩定」就代表著低風險,高信用。
企業通過股權或債權融資(企業證券化)是在資產負債表右邊進行融資,以企業整體為融資主體,假設企業會永續經營。企業股權和債權投資者都會關注融資企業的整體信用,表現和發展潛力,所以企業在傳統融資中會受到很多來自投資者的限制和自身整體條件的制約。對投資者來講,企業與資產不同,是由多個要素構成的永續經營實體,會從事很多不同的經濟活動,所以對企業的壽命和發展邊界的確定很難,屬於無邊界問題求解。另外,資產負債表右邊的融資一般會導致資產負債表的擴張,周轉率和資產回報率的下降。
資產證券化融資則不同,由於「破產隔離」機制的使用,發起人可以真正將證券化資產與發起人整體信用風險隔離開來。被證券化的資產不再與發起人存在收益風險關系,即使發起人被破產清算,證券化資產也不會被列為清算資產。由於破產的發起人及其債權人不能對證券化資產行使追索權,證券投資者不必擔心發起人的整體信用風險,而是可以集中關注基礎資產本身的質量和風險。
證券化資產的信用獨立使得資產證券化產品的信用分析和轉化變得清晰明了,當基礎資產的信用不足時,發行人可以利用定向的增信手段來保證證券的質量,從而獲得高於發起人自身的信用等級。在一定的條件下,資產證券化可以轉移資產和融資出表,從而盤活存量資產,實現資產負債表的緊湊,提高整個資產負債表的周轉率。
4、景區門票資產證券化融資規模用現金流折現的方法嗎
你好,景區門票資產證券化已經有成功案例,
募資規模也一定是以未來現金流來折算的。
5、知識產權證券化是什麼?
知識產權證券化(Securitization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知識產權證券化的通常定義為:發起機構(通常為創新型企業)將其擁有的知識產權或其衍生債權(如授權的權利金),移轉到特設載體,再由此特設載體以該等資產作擔保,經過重新包裝、信用評等,以及信用增強後發行在市場上可流通的證券,藉以為發起機構進行融資的金融操作。作為一種重要的金融創新,知識產權證券化對於建設多層次金融市場、發展自主知識產權具有重要意義。
6、幫幫忙,請幫忙分析一下資產證券化融資在中國的可行性及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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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邊舉一篇例文,僅供參考:)
再談我國的資產證券化
作者:沈炳熙
來源:《資本市場》2006年8月9日
資產證券化自實施至今,已有一年多的時間。其間,盡管對於這項制度市場各方遠未達成一致性意見,但隨著建元、開元兩只資產支持證券的成功發行,不難發現,發起單位的資產、流動性、收益水平都形成了良好的運轉鏈條。與此同時,央行作為這項制度的規劃及設計者之一,一直對其少有言論。而在該制度實施一年後,我們特別約請了央行金融市場司沈炳熙副司長執筆諫言,以饗讀者。
經過多年的努力,特別是近一年來積極的試點,信貸資產證券化終於取得了階段性成果。隨著國家開發銀行和中國建設銀行兩家試點銀行的受託機構--中誠信託投資公司、中信信託投資公司發行開元資產支持證券、建元資產支持證券的成功,中國終於有了資產證券化產品,這從另一個側面證明資產證券化已經在中國從理論走向實踐。
資產流動帶來融資便利
將某種具有未來現金流的資產以證券的方式銷售出去,使這些資產的原始所有人因此取得現金,使購買了證券的人取得了這些資產產生現金的權利,這就是資產證券化的基本內容。對出售者來說,把具有未來現金流的資產賣了,失去了未來獲取該資產收益的權利,但也不需要承擔持有這些資產可能遭受的損失,更重要的是他現在就可以把未來的收益以現金的方式收歸手中。
對於投資資產支持證券的人來說,他可以取得由這些證券所代表的資產所產生的收益。由於資產支持證券屬於固定收益類證券,收益率高於一般債券,因此,這是一種比較穩妥的投資。正因為資產證券化既有利於資產的原始所有人,因此才能不斷發展,為越來越多的國家所接受和推廣。
人們可以從各個角度評價資產證券化的作用,但是在這里筆者想從融資的角度,想從搞活資產存量的角度分析一下資產證券化的意義。從融資的角度看資產證券化,就是籌資者通過證券化的方式,把資產未來的收入轉換成當前的收入。這里需要指出的是,融資並不只是借入資金,融資是取得資金的一種活動,發行股票、債券、向銀行借款、民間借貸、變賣資產等等活動,都包含在廣義的融資之中。證券融資由來已久,但資產證券化改變了證券融資以發行人信用為基礎的傳統模式,代之以資產的收益為基礎。當然,資產證券化與簡單的資產買賣還是有很大區別的:第一,資產證券化的資產必須能夠產生穩定的現金流;第二,這種資產不是按筆出售,而是進行資產組合,建立資產池,把不同資產所產生的現金集合在一起,用以支持不同等級證券的償付,因此,這種融資也被稱為結構性融資;第三,這種資產不是直接出售,而是通過資產支持證券來出售,購買者不是一個機構或一個自然人,而是眾多的資產支持證券持有人,這才叫證券化。
此外,資產證券化與資產抵押融資也不同,前者是通過出售資產所有權獲取資金,後者則是將資產作為一種抵押品,以提高融資機構的信用等級,並不出售資產所有權。這是兩種不同的融資方式,資產在兩種融資方式中起不同的作用。
從籌資人方面看,資產證券化能把未來流動性很小,甚至幾乎沒有什麼流動性的資產動員起來,使之流動並幫助其從金融市場融資。眾所周知,在現代經濟社會,銀行也好,工商企業也好,融通資金是其開展經營活動的必要條件。從金融市場直接融資是一種低成本、高效率的融資活動,但這種融資需要有一定的條件,即融資人必須具備必要的資信水平,否則便需要擔保。融資人的資信,是指融資人的信用;或者說一個機構的信用;擔保則是對融資工具所進行的信用增級,即用第三方的資產提高融資人的信用等級。由於融資主體的信用狀況不盡一致,其在金融市場上融資的成本也各不相同。只有那些信用狀況好的機構,其在市場上的籌資費用才可能比較低。否則,就難以從市場融到資金,或者必須支付很高的成本才能融到資金。從整體上提高一家企業或一家機構的信用等級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情,相比而言,提高一些資產的信用等級,則會容易得多。一家企業或其他的籌資主體也許從整體看,其信用等級不是很高,但其某一部分資產能夠產生穩定的現金流,這個籌資人完全可以通過將這部分資產證券化,從金融市場上融資。
從投資人或資金供給者方面看,資產證券化提供了一種更安全的投資方式。一般來講,投資的安全性是投資者最關心的事情,而了解籌資者的資信狀況是實現投資安全的關鍵。對一個企業或者一個籌資者的資信狀況,需要通過多方面過的調查,進行綜合性的分析、評估,才能做出正確的判斷,這是一項十分復雜的工作。銀行發放貸款時必須做這件事,在金融市場上投資,也必須做這件事。由於銀行發放貸款的客戶與它關系密切,銀行對這些客戶的情況比較了解,而在金融市場上投融資,投資人對籌資人關系遠不如銀行對客戶的關系,他們對籌資人的信用狀況了解很少,甚至一無所知,只能通過信用評級機構的評級結果來做判斷。一個機構的信用狀況取決於眾多因素,其中包括許多非經濟因素,因此即使是專門的機構,有時也難免誤判。對於投資人來說,正確的判斷難度自然更大。相對而言,對一種資產未來狀況的分析與判斷,則會顯得簡單一些,因為其涉及的面和因素都較少,這也是近年來經濟發達國家以資產做支持的結構性融資發展較快的原因。
證券化首先從信貸資產起步
我國的資產證券化首先是從銀行的信貸資產起步的。早在1997年,我國在研究住房金融問題時,就開始注意國外通過將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以擴大貸款資金來源的問題。此後,中國建設銀行、國家開發銀行先後進行信貸資產證券化的可行性研究,制定具體方案,提出試點申請。2005年,國家正式同意進行資產證券化試點的也是信貸資產。首先進行信貸資產的證券化,這並不是偶然的。在最早開始進行資產證券化的美國,資產證券化也始於信貸資產,後來紛紛仿效美國進行資產證券化的其他國家,差不多也是從信貸資產開始。信貸資產是銀行主要的資產之一,是能給銀行帶來收益的資產。銀行作為金融中介機構,它必須保持資產負債合理的期限結構,以保證經營的穩定和安全,防止因為資產負債期限錯配所引發的流動性風險。當資產期限過長,負債太短時,它就必須增加長期的負債,或者減少長期的信貸資產。把一部分信貸資產證券化,是減少長期信貸資產的具體措施。同時銀行必須保持適當的資本充足率,以保證承擔經營損失的能力。在資本總量一定的情況下,通過證券化把部分信貸資產從資產負債表中移出去,也是滿足資本充足率要求的具體措施。從另一個角度看,信貸資產證券化使部分銀行的信貸資產變成了現金資產,這也是一種融資行為。顯然,對於銀行來說,這種融資行為是十分必要的。
信貸資產證券化,比起其他資產證券化,更具有可行性和操作性。首先,標價清楚。正常的信貸資產其價值是明確的,無須進行評價。其次,收益清楚。信貸資產的收益是按期收回利息,而一定時期的利息是利率、本金和期限的乘積,利息的上述三個要素,在信貸資產中都是十分明確的。再次,發起人的信用等級較高。信貸資產證券化的發起人是銀行,銀行作為金融機構,屬於特許行業,其信用等級比一般的工商企業要高得多。由銀行推出證券化資產,其可信度一般較高,而且盡管在市場發行的資產支持證券已經與發起銀行實行破產隔離,但這些資產仍然委託發起銀行管理,其可靠性也較強。
資產證券化在我國首先從信貸資產開始起步,除了上述一般性原因以外,還有以下三點理由:第一,我國銀行業進行資產證券化的要求比其他行業更為迫切。我國目前的金融結構是以間接融資為主體,銀行承擔了社會融資的絕大部分,大量的風險也集中到銀行。在這種狀況無法迅速改變的情況下,通過信貸資產證券化,可以部分地將銀行的信用風險分散到機構投資者那裡。同時,我國銀行資本充足率不高是一個十分普遍的現象,通過信貸資產證券化提高資本充足率是十分緊迫的任務。第二,我國的徵信體系和信用評級制度都很不完善,投資者很難准確了解一般工商企業的信用狀況,相比之下,銀行的知名度較高,投資者對它的信任度也較高。因此,對信貸資產的證券化產品也容易接受一些。第三,結構性融資的難度較大,需要融資機構有一支專業化的技術隊伍,在這一點上,銀行遠遠優於一般工商企業。
資產證券化應當逐步深化
隨著兩家試點銀行資產支持證券的成功發行,下一步我們應當在總結經驗的基礎上,把資產證券化逐步深化,使更多的資產流動起來。
首先,信貸資產證券化應逐步擴大規模。信貸資產證券化所以需要試點,更多的是因為我國還需要建立適合於該業務開展的政策和法律環境。從試點實際情況看,試點銀行自身探索的難度,遠不如政策法規的調整難度。現在,這些難題已經基本解決,擴大信貸資產證券化的規模已經有了良好的外部條件。應該在有效控制風險的基礎上使其規模逐步擴大。當然,一定時期中合理的規模是多少,如何實現規模的擴大,這些問題還需要認真的研究。
其次,資產證券化應逐步從信貸資產擴展到其他資產。信貸資產證券化只是資產證券化的一個組成部分,無論是證券化理論還是許多國家的實踐表明,只要是具有穩定現金流的資產,都可以進行證券化。銀行信用卡的現金流,企業的應收賬款、基礎設施的收費項目,都可以成為證券化的基礎資產。即使是那些等待處理的不良貸款(資產),在合理的運作框架下,也可以進行資產證券化。當然,這些資產證券化,在某些方面可能要比信貸資產證券化復雜一些,例如,人們乍一聽不良資產證券化,可能難以接受,實際上,不良資產也具有現金流。只是與優良資產相比,相同數額的不良資產比優良資產產生的現金要少。如果根據歷史資料,對證券化的不良資產作了打折處理,然後按比例發行相應的資產支持證券,則投資者仍然能獲取相應的回報。而對於發起機構來說,不良資產是最缺乏流動性的資產,通過證券化,較快的回收在不良資產上佔用的資金,是非常好的處理方式。正因為如此,不少國家在處理不良資產採用了證券化的辦法。在我國,這無疑也是處理不良資產的一條良策。
再次,發起資產證券化的主體可以逐步由銀行向工商企業和其他機構擴展。從理論上說,承擔償付資產支持證券責任的是被證券化的那一部分資產,而不是資產證券化的發起人,因此,發起主體並不局限於銀行。從實踐的角度看,信貸資產證券化的發起主體是銀行,但是發行資產支持證券的主體是信託機構,同樣,如果工商企業對其資產進行證券化,也需要委託這類機構,這一點與信貸資產證券化是相同的。工商企業搞資產證券化,多了一種融資方式,可以擴大直接融資規模,發揮金融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作用。從事經濟活動的其他機構,也可以運用資產證券化這一融資方式,從金融市場融通資金。例如,市政設施的經營管理機構可以通過對一些收費型的基礎設施進行證券化,籌措建設資金,擴大投入,改善基礎設施。(作者為中國人民銀行金融市場司副司長)
7、資產證券化在我國的發展現狀及發展對策
我國資產證券化現狀與問題分析
[摘要] 本文簡介了資產證券化的概念和基本交易結構;從資產證券化的市場分類、發展動力、銀行動機、產品定價、發起主體和基礎資產等六個方面,分析了我國資產證券化的現狀和問題,提出統一資產證券化法律和交易規則,擴大投資人范圍,增強資產支持證券的流動性,並注意控制風險的建議。
[關鍵詞] 資產證券化 現狀和問題
一、資產證券化概念和基本交易結構
早在1977年,美國的投資銀行家維斯·S·瑞尼爾(Lewis S.Rainer)就已使用了「資產證券化」這個用語。但是至今,各種定義解釋仍未統一。美國杜克大學西瓦茲(Shwartz)教授定義為:「在證券化中,企業部分的分解自己,把不具有流動性的資產從企業整體風險中隔離出來,隨後以該資產為信用基礎在資本市場上融資,融資成本比起企業的直接債務融資或股權融資來的要低」。這一概念非常旗幟鮮明地提出了資產證券化實現的兩個目標,一是降低融資成本,二是分離那些「不具有流動性」的資產所帶來的風險。
資產證券化的交易結構較為復雜,但是基本結構不變。如圖1所示,在典型的資產證券化交易中,發起人通過創設金融資產,然後選擇資產匯集成資產池,並通過兩種方式轉讓這一資產池:一是發起人向信託受託人轉讓該資產池,換取基礎資產所有權權益的轉遞憑證;二是發起人向商業信託受託人或特殊目的載體(SPV)轉讓資產池,後者發行以該資產池為擔保的債務工具,並用所募集資金向發起人支付轉讓資產的價格。
二、我國資產證券化的現狀和問題
1.發展歷程
我國資產證券化起步較晚,最早可以追溯到1992年三亞市丹洲小區將800畝土地作為發行標的物,以地產銷售和存款利息收入作為投資者收益來源而發行的2億元地產投資券。
而對於我國的金融機構而言,資產證券化真正開始於2005年12月兩項試點交易的成功發行。這兩項交易分別是中國建設銀行的住房抵押貸款支持證券(RMBS)和國家開發銀行的現金流抵押貸款證券(CLO)。經過中國人民銀行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銀監會)等數家政府機構的多年努力,上述兩項涉及總額約人民幣72億元證券化資產的交易成為可能。之後,國內各家銀行紛紛試水資產證券化。2008年,建行發行了國內首隻不良資產支持證券——建元2008-1重整資產證券化。
非金融機構方面,中國聯通作為發起人於2005年8月完成了首個企業資產管理計劃交易。擔任計劃管理人的證券公司通過設立專項資產管理計劃發行了不同系列的資產支持受益憑證。這是我國企業資產證券化的標志性事件,之後一年中,另外8個專項資產管理計劃陸續誕生,「基礎資產」的范圍擴大到與高速公路收費、設備租賃、電力銷售、基礎設施建設和股權轉讓等相關的各種應收賬款或未來現金流(對應收益權)。
我國的信用風險與流動資本高度集中在銀行業,據統計,約90%的融資來自於銀行。企業從國內資本市場直接融資的渠道並未完全暢通(例如發行企業債或股票),況且企業直接融資的金額與銀行貸款的規模相比還是遠遠不夠。幫助降低信用風險在銀行界的高度集中和減少社會流動性過多的問題,使得資產證券化成為重新分配風險和資本的必要手段之一。
2.我國資產證券化的現狀及問題
目前我國的資產證券化分為企業資產證券化(也叫專項資產證券化)和信貸資產證券化(即狹義的資產證券化)。主要呈現如下特點:
(1)資產證券化兵分兩路,銀行間債市與證券市場天然相隔。受分業監管體制的限制,資產證券化被割裂為兩塊,一是銀行信貸資產證券化,二是企業資產證券化。兩種資產證券化產品各自由不同的監管部門審批,在不同的交易場所上市流通,適用不同的監管規則。
證監會將企業資產證券化完全消化在證券行業內部來運行和管理,銀行信貸的資產證券化只能在銀行間市場發行和交易,造成與銀行信貸資產證券化產品並不在統一的市場上交易的局面。面對的投資者結構單一,數量有限,證監會對企業的會計和法律界定不夠明確。而銀監會對證券化產品審批手續復雜,節奏緩慢。
(2)流動性整體過剩,銀行缺乏實施動力。關於資產證券化,國內目前有很多關於增加了流動性的討論,大概是指,將未來現金流轉換為近期的流動性。事實是,由於投資途徑有限而導致的高儲蓄率,使國內銀行的流動性過於充足。且存額與銀行貸款總額之間的差距仍在擴大。資產證券化在這一方面的優勢對銀行業整體來說,沒有很大的吸引力。當然,不能一概而論。
對於四大國有銀行和交通銀行等大行來說,有的是剛剛為上市進行過資本注入,有的存款本身過剩,但是對於很多規模相對較小的股份制商業銀行,他們的需求很迫切。一家快速成長的銀行必須不斷有資金尋求新的市場,像民生、浦發和興業這樣的銀行需要提高信貸資產的流動性以支持更多的新客戶開發,追求新的利潤。我們看到,2007年9月11日浦發銀行推出「浦發2007年第一期信貸資產證券化信託」產品,其他幾家也已准備開展資產證券化業務。
(3)利差盈利長期主導,不舍放棄既得利益。對於占融資比例絕對多數的信貸資產,目前國內銀行的盈利模式主要就是利息差,目前存貸利息差近400個基點,比世界平均水平高一倍以上,資產證券化賣掉之後,200點沒了。中國貸款是23.6萬億元,200個基點相當於4720億元收入,銀行當然不大樂意。商業銀行不實行資產證券化,也能獲得較高的收益。即便是把現金拿回來,也很難找到比貸款更好的收益率項目。用交通銀行副行長錢文輝的話說,「我們目前對資產證券化肯定不感興趣。」資產證券化的開展對很多銀行來說,首先是一種金融創新的嘗試。
(4)交易體系構成缺陷,證券化定價存在問題。資產證券化面對一個資產池,其中的基礎資產盡管被要求是同質的,即在收益率的期限、結構和風險上比較接近,同時,資產的數目要足夠大才符合風險分散的原則。事實上,國開行發行的2005和2006開元信貸資產支持的證券中,基礎資產的構成是多元的,涉及電力、通信、基建、運輸和傳媒等各個行業。這樣一來,在定價的時候就問題多多。
與一般的企業債、國債、金融債等固定收益類產品按季付息、本金最後結算的方式不同,資產支持類證券採用的是本息按季結算的方式,由此導致同樣面值的債券隨著時間推移,所代表的債權數額將逐步遞減。由於資產池中的客戶可能出現提前還款的情況,導致每季支付給所有者的本息並不是固定不變的。如果一筆回購橫跨兩個結算周期,就會出現對於債券的定價難題。
另外,市場定價要遵循基本的市場規則,由於目前的制度框架下,投資者比較少,對於資產支持的證券發起人來說,面臨價格大打折扣的威脅。今年以來不斷上揚的利率環境給資產支持證券的發行造成了較大的壓力。比如浦發銀行,就在首次資產證券化業務中只落得保本而歸。從前面幾期資產支持的發行情況來看,銀行機構相互持有對方資產支持證券的情況比較突出。風險轉移不可實現,原有資產的風險仍然留存於銀行業內部。
(5)一級市場投資受限,二級市場尚未成形,資產支持證券流動性差。相較於理論上調整資產負債結構、增加資產流動性等對於證券化的誘人表述,信貸證券化試點的尷尬不斷,先是國開行,後是浦發,關鍵是投資者太有限,而各家的資產證券化紛至沓來,勢必抬高收益率水平,導致銀行虧損。對於即將展開試水的工行、中信、興業、民生、招行等來說,浦發的尷尬可能繼續上演。
從二級市場的情況來看,資產支持證券的交投十分清淡,少有機構通過交易進行轉讓,大多數機構投資者選擇持有到期。如圖3圖4所示,到2006年信貸資產支持的證券只有6次交易發生,交易額僅為總發行額的2%,企業專項資產支持證券雖明顯優於信貸資產支持的證券,但仍顯示資產支持證券二級市場流動性的不足。一方面出券方很難在市場上找到交易的對手,另一方面資產支持證券本身尚不具備回購功能。因此,目前的流動性是無從談起。
2008年的1月11日,中國保監會向各保險公司和保險資產管理公司下發《關於保險機構投資信貸資產支持證券的通知(徵求意見稿)》。《意見稿》要求,保險公司投資的信貸資產支持證券,只能是由銀行業金融機構發起的資產證券化產品,且暫限AA級或相當於AA級以上的優先順序證券,投資額度則限於上年度末總資產的2%。雖然,開始允許保險公司投資於信貸資產支持證券,但有限的額度和有限的產品供給使保險機構普遍反應平淡。
(6)基礎資產供需矛盾,市場運作出現瓶頸。按照基本理論,擬證券化的基礎資產一般應為未來帶來穩定預期收益的正常資產,目的是用市場化的方法調控流動性風險。但在實際情況中,發起人更傾向於證券化產品結構中以不良資產為基礎資產。如果資產自身償付能力存在問題,將不僅影響資產證券化的效果,還很可能大大增加其自身運營成本,甚至影響產品證券的如期全額支付。
當然,市場的認可和證券化的步伐都是漸進的,經過,繼2005和2006兩次發行住房抵押貸款支持證券後,2008年建行又發行了國內首隻不良資產支持證券——建元2008-1重整資產證券化。越來越多的證券化產品,面對有限的投資人,對收益率和期限的要求都會越來越苛刻,發行證券難度增大。
(7)資產證券化發起主體壟斷,資產證券化優勢無存。理論上的合格發起人與實際差異很大,只有規模與資產質量處於領先地位的機構和企業才會在第一輪或第二輪的申請中進入被考慮的范圍,而資本市場中迫切需要通過資產證券化解決流動性和資本需求的不是這些大型的機構或企業,那些急需資金流動性補償的企業和機構仍然無法獲得實際的好處,資金的流轉仍然是在銀行系統內部或少數的幾個貸款本就容易的大企業。
3.對我國資產證券化的展望和建議
總體上,目前資產證券化在我國創新和學習多於其功能和實效。但存在的問題在實踐中仍有可能累積風險、創造投機、限制創新,針對以上問題,提出如下的三點建議:
(1)對資產證券化進行專門立法,確立統一的發行、上市、交易規則,建立資產證券化專門統一的法律體系;適應混業經營的新格局,加強監管機構之間的協調,形成發展資產證券化良好的外部環境。由於中國金融市場現行的分業經營、分業監管的體制,資產證券化被割裂為兩塊。而我們所發行的資產證券化產品,無論是信貸資產證券化產品還是企業的資產證券化產品,都是利用信託的基本原理,在同一種機制下應該對資產證券化監管統一規則。比如說,會計處理、稅收優惠政策以及交易規則和交易市場的統一問題,其所反映的深層次的問題是在混業金融新格局下的監管協調問題。
(2)擴大投資人范圍,增強資產支持證券的流動性。我國現有的金融結構中,交易手段缺乏,投資品種單一,造就了高儲蓄銀行高風險股市,大量的資金和投資者只擁有少數的投資品種,勢必導致金融結構進一步惡化,風險在銀行的大量積聚。資產證券化是上個世紀最偉大金融創新之一,如果沒有廣泛的投資者,即便是各家銀行都開展資產證券化業務,各家企業都開辟資產證券化專項,風險不但不能分散和化解,反倒會因為個別大型資本佔有者相互持股而累積加劇。沒有良好的流動性和充分的一級二級交易市場和交易流程,資產價格不能正確估計和實現,隨著利率市場化的進程,以及儲蓄機構的變化,利差空間逐步縮小,不合理的交易會帶來更多的經營風險。
(3)美國次級貸危機在目,我國在體制和流程都不夠不完備的時候,目前流動性整體過剩,理應減少不必要的不良資產和利率敏感性風險擴散的可能,漸進化的實施各種級別和類別的資產證券化過程。
(4)相對於大型國有股佔主導的銀行企業,更多的融資需求是一些規模較小的,但成長性較好的銀行和企業。證監會和銀監會在審批核准時,應以風險收益權衡考慮,公平合理的開展資產證券化業務,整合優質資產,構建合理規模的銀行信貸和企業專向資金證券化業務,切實地解決融資難的問題,改善金融結構,降低融資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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