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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產權在當今社會發展中的地位

發布時間: 2022-07-03 21:37:27

1、知識產權在經濟社會發展有什麼作用

知識產權在當今社會中的作用是:
1,為智力成果完成人的權益提供了法律保障,調動了人們從事科學技術研究和文學藝術作品創作的積極性和創造性。
2,為智力成果的推廣應用和傳播提供了法律機制的承認,為智力成果轉化為生產力,運用到生產建設上去,產生了巨大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3,為國際經濟技術貿易和文化藝術的交流提供了法律准則,促進人類文明進步和經濟發展。
4,知識產權法律制度作為現代民商法的重要組成部分,對完善中國法律體系,建設法治國傢具有重大意義。

2、知識產權戰略在我國的地位怎麼樣?

同學你好,很高興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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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產權戰略在我國的地位

21世紀,人類進入了知識經濟的新時代。知識經濟就是以知識為基礎的經濟,在知識經濟中,知識成為生產諸要素中最重要的要素。國內外的實踐證明,知識對經濟增長具有極其重要的作用。

知識產權戰略是國家發展的第一戰略儲備

中國科學院可持續發展戰略研究組首席科學家牛文元提出,提升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的定位,從五個方面考慮:知識產權是21世紀國家發展的第一戰略儲備,其重要意義絕不亞於糧食安全、能源儲備等;知識產權是國家競爭力提高的根本體現;知識產權是在衡量國家創新能力時衡量產出的最重要指標;知識產權是知識經濟社會真正的經濟增長發動機;知識產權是先進的生產力的代表。

知識產權戰略在經濟發展和跨越中的決定作用

第一,決定著經濟發展有無強大的動力。跨越式發展離不開社會的廣泛參與和創新,離不開各個領域的發明創造及其應用,創新和發明的權益得到有效保護,將極大地激

發個人和企業的積極性和創新激情,促進科研開發專業隊伍與業余隊伍的壯大。

第二,決定著經濟運行能否有序進行。通過營造公平競爭的法律環境,在保護市場的同時,使經濟發展在法制的軌道上有序運動。

第三,決定著經濟發展能否高效實現。跨越式發展強調的是時間和效率,知識產權保護就可以使我們更加明晰地了解現有狀態,明顯地減少重復勞動。

第四,決定著經濟的競爭力和影響力。科學技術的發展,人類消費質量的提高,國際國內市場的競爭焦點,已在很大程度上從價格因素轉向質量、品種、款式、加工程度等非價格因素,轉向需求的多樣化、系列化、品牌化競爭。能否成為名牌往往是制勝的關鍵,商標Et益成為現代商戰的焦點,一個民族擁有國際一流的品牌,就擁有推動國民經濟快速發展的巨大資本。

第五,決定著「後發效應」能否順利發揮。後進國家的趕超離不開對國外先進技術的引進,有效的知識產權保護,一方面可以使我們處在國際技術轉移的公平市場之中;另一方面使國外先進技術的持有者能放心地將技術引入我國市場,從而消除諸多開放引進中的障礙和顧慮,激發「後發效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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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論述知識產權法的地位

引言

對於法學教學、法學研究人員來講,一門法律學科的性質和地位,是需要首先弄清楚的問題,知識產權法學也是如此。目前國內法學理論界、司法界均承認知識產權為民事權利,同時世界貿易組織的《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中也已明確知識產權的民事權利性質。與知識產權的性質密切聯系的是知識產權的地位,即知識產權應歸屬何種法律部門,在此問題上學者們存有爭議,較為流行的觀點認為知識產權屬於民商法部門,或者屬於民法部門。但筆者以為這個問題還沒有徹底搞清楚,有探討之必要,尤其是在諸多國家紛紛實施「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的大背景下,探討此問題,意義更為重要。

一、國內學者對知識產權法地位的幾種觀點

目前國內學者關於知識產權性質的認識是一致的,認為知識產權是私權,是民事權利的一種,但在知識產權的地位,即知識產權應歸屬何種法律部門上,存在一定爭議,較有代表性的觀點主要有:

(一)國際公法。此觀點的代表人物是鄭成思教授,鄭教授認為,國際間的多邊公約及雙邊條約對整個知識產權法律制度有重大影響。國際公法已成為知識產權法的主要淵源,因此知識產權應屬於國際公法領域。 1

(二)民商法。此觀點的代表人物為吳漢東教授,吳教授認為,知識產權制度應屬司法領域,但其保護制度多設行政處罰及刑事制裁的規范,具有公法與私法結合的特點,實為保護私權之民事特別法。 2 這也是國內絕大部分學者的觀點。

(三)單獨法律部門。此種觀點代表人物為張平副教授,張教授認為知識產權在民法、刑法、行政法、國際公法等各個法律部門中都有所反映,歸類很勉強,應為獨立的法律部門。 3 張教授的觀點與筆者的觀點不謀而合,惜張教授的觀點未受到充分重視,且理由有待進一步加強。

另有學者持知識產權應歸屬於經濟法、行政法、科技法等觀點。

還有的學者企圖迴避該問題,「至於把知識產權置於何種法律中,是在經濟法中,還是在民法中,或者在行政法中,甚至在國際經濟法、經濟法中,使用民事的、刑事的或者國際法的手段來解決知識產權問題,都無關緊要」。 4 筆者以為此種觀點是不足取的,學術上的觀點存有爭議,那就說明在某些問題上還存有模糊地帶,有待進一步澄清。

筆者以為,知識產權歸屬於國際公法、民商法的觀點僅抓住了問題的一個方面,或者過分突出了問題的某個方面,而知識產權歸屬於單獨法律部門的觀點缺乏足夠理由,難以服眾,這也許就是張平副教授早在90年代初即已經提出知識產權應成為獨立法律部門的觀點而未受到應有重視的原因。

依據法律部門劃分的標准和原則,筆者以為知識產權法學應當脫離現行附屬法律地位,成為一獨立的法律部門,發揮其應有的作用。知識產權制度的重要意義正如美國前總統林肯所言在於「給天才之火添加利益之油」。 1 知識產權制度在促進人的解放,加速生產力的發展,增強國家競爭力的偉大實踐表明,這項制度本身就是一項傑出的發明創造。 2

二、劃分法律部門的原則和標准

法律部門這一概念,在有的法學著作和教材中被稱為「部門法」,它是指根據一定的原則和標准,按照法律調整社會關系的不同和不同方法所劃分的同類法律規范的總和; 3 部門法又稱法律部門,是指一個國家根據一定的原則和標准劃分的本國同類法律規范的總稱。 4

法律部門或稱部門法是法律體系的基本組成部分,也是法律分類的一種形式。

知識產權制度共同的法律特徵就是客體的非物質性。在信息時代的今天,科學技術日新月異,而傳統知識光輝燦爛,人類創造性的智力成果應接不暇,知識產權法學是否可以進而應該成為一獨立法律部門呢?

(一)劃分部門法的原則

對於法律部門劃分的原則,仁者見仁,智者見智,從不同角度可對法律部門劃分原則做出不同的概括。

張文顯教授認為法律部門的劃分,應堅持三原則:整體性原則,均衡原則,以現行法律為主,兼顧即將制定的法律原則。 5

沈宗靈教授認為法律部門的劃分,應該有六個原則:合目的性原則;從實際出發原則;適當平衡原則;相對穩定原則;重點論原則;辯證法展原則; 6

筆者以為,之所以劃分法律部門,一個重要目的就是便於人們了解和掌握本國的現行法律,隨著社會的進一步發展,科學技術的進一步提高,人們勢必創造出也來越多的精神產品,換言之,知識產權的調整對象越來越寬,同時也就需要越來越多的規范進行調整。當然,我們還要注意到各個法律部門之間適當比例之保持,具體的法律部門所包含的法律、法規不要太多,也不要太少。知識產權領域的現行法律、法規已經很多,知識產權擺脫附屬地位從而實現部門化,符合社會發展潮流,也避免了法律體系結構的頻繁變動。同時我們要拿出發展的眼光看待問題。

據此筆者主張法律部門的劃分應堅持以下幾個原則:目的性原則;實事求是原則;適當平衡原則;穩定性原則;發展原則;

(二)劃分部門法的標准

在明確了劃分法律部門所應該堅持的原則之後,我們就需要談到劃分法律部門的原則了。較為普遍的看法是,以法律調整對象為主要標准、以法律調整方法為次要(輔助性的)標准劃分法律部門。 7 張文顯教授、沈宗靈教授也持此觀點。

知識產權調整的對象為知識產品,即人們在科學、技術、文化等知識形態領域中所創造的精神產品。 8 知識產權對象的自然屬性是非物質的「智力成果」,社會屬性是「產品」,是財產,對象的內涵應顯示其兩方面屬性。

正如前所提到的,知識產權制度調整對象(保護范圍)勢必越來越寬廣,除了傳統的著作權專利權、商標權外,國際公約、各國立法或判例已將知識產權的保護對象擴大到:計算機程序、資料庫、地理標志、集成電路布圖、未披露信息,商號或商業名稱、載有節目的衛星信號、商品化權的對象、特許經營、域名等。總體來講,知識產權的調整對象呈現出擴大趨勢,隨著技術和社會經濟的發展而發展。據此,澳大利亞學者彭道頓1984年提出了信息產權的概念。我國學者對此也有響應。 1

知識產權制度確實廣泛涉及許多領域,在科技、經濟、文化、藝術活動中發揮重要作用,但不能因此將知識產權肢解為幾部分歸到不同的法律部門中去。知識產權有自己的特殊性質和基本原則,有特定的調整對象,它作為一個整體概念已被各國所接收。在聯合國下屬的機構中,有專門管理知識產權問題的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在各個具體的知識產權部門中都較早地建立國際公約,各國有一批專門從事知識產權的法律人才和研究教育機構,有一套比較成熟的知識產權保護體系。知識產權的地位如何,不完全取決於在法理上是否劃歸某類或構成獨立分支,重要的是取決於在現實生活中的實際地位,也就是其重要程度。知識產權保護制度目前已經成為發展一個國家的經濟、科技、文化等事業的重要法律制度。 2

話已至此,筆者不得不提及當前世界發達國家實施的「國家知識產權戰略」。

隨著知識經濟的發展和國際知識產權保護之加強,知識產權戰略已經日益成為各國政府促進社會發展、增強國際競爭力的重要戰略手段。美國從20世紀80年代以來成功實施了知識產權戰略,使美國擴大了技術創新和經濟競爭優勢,同時促進了TRIPS協議的達成,使全球知識產權制度進入了強保護時代。日本是世界上實施知識產權戰略最為成功的國家,也是從知識產權戰略中崛起的國家,促成日本知識產權立國策略的主要動力來自兩方面:一是日本對本國工業核心競爭力下降的憂慮;二是現代經濟社會對智力創造活動合理機制的需求。 3 筆者以為,日本自然資源相對貧乏,人口眾多也是促使日本實施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的原因之一。為此,日本不僅成立了知識產權戰略會議(2002年3月),提出了知識產權立國論,還制定了《知識產權戰略大綱》(2002年7月),國會通過了《知識產權基本法》(2002年11月),另外成立了由首相小泉任部長的知識產權戰略本部(2003年3月),進而推出了《知識產權戰略推進計劃》。

我國要實現從經濟大國向經濟強國、從粗放型經濟向集約型經濟的轉變,同樣離不開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的制定與實施。

「戰略」一詞源於軍事學,毛澤東同志在《中國革命戰爭的戰略問題》中講到:「戰略問題是研究戰爭全局的規律性的東西」。我國《辭海》對「戰略」一詞是這樣界定的:戰略是重大的、帶全局性的或決定全局的謀劃。 4 陳美章教授認為戰略是一種謀劃,是分層次的,戰略具有系統結構,陳教授還對知識產權戰略進行了界定:有效利用知識產權保護制度,為充分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獲得和保持競爭優勢並遏制競爭對手,謀求最佳的經濟利益而進行的全局性謀劃和採取的重要策略和手段。知識產權戰略可分三個不同層次:國家知識產權戰略、行業知識產權戰略和企業的知識產權戰略。 5

剛才談到的是法律部門劃分的主要標准:法律調整的對象,現在談一談法律部門劃分的次要(輔助性的)標准:法律調整的方式。

法律調整的方法,一般是指法律規范調整社會關系的手段和方式,如確定權利、義務的方式,法律化的經濟手段、行政手段,法律制裁等。社會生活的多樣性,也決定了法律調整方法的多樣性……,當人們無法完全以作為法律調整對象的社會關系來劃分法律部門時,就可以依據法律調整方法來劃分。如刑法部門,主要就是依其獨一無二的法律調整方法—刑罰—而確立獨立法律部門地位的。 1

縱觀知識產權的調整方法,其調整方法綜合性,或者說多種手段相結合,包括民事調節、行政調節、甚至刑事調節,但它最基本的規范不是強制性的,而是採取以鼓勵、協調和促進智力創造活動,確認、保護、應用與傳播智力成果為宗旨的調整方法。 2

一言以蔽之,從知識產權法的調整對象和調整方法上看,知識產權法可以作為一個獨立的法律部門而存在。

另外,筆者不得不指出的是我國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知識產權制度得到了長足的發展,在短短的二十年的時間里,我國築起一道保護知識產權的長城,形成了一套完整的立法、執法、司法體系。在加強知識產權立法,完備法律規范的同時,我國進行了保護知識產權的組織建設,設立了國務院知識產權領導小組,建立了相應的知識產權行政領導機關,完善了知識產權保護的司法組織。相關的知識產權行政、司法組織系統的建設,為我國的知識產權法制建設提供了體制上的保證。

值得欣喜的是國家已經注意到知識產權制度的重要性,並已經就率先將專利工作上升為國家戰略提上了議事日程, 3 並於2004年6月7—8日在京專門召開了「國家知識產權戰略座談會」,幾十名法律學家、經濟學家、政府官員濟濟一堂,為「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獻計獻策。

最後,需要指出的是,在我國的高等教育當中,國家教育部已將知識產權法學已經與民法學、刑法學、經濟法學等部門法學並列,成為法學本科生14門核心課程之一,從這一點上,也突顯了知識產權法這門課程的重要性。

結語

目前,知識產權法學的附屬地位,既不符合法律部門分類的原則和標准,更與知識產權制度在國家、社會中的地位格格不入,在21世紀的今天,在國外各國紛紛訴諸實施「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的大背景下,我們必須重新審視此問題。知識產權法學的部門化,是與時俱進的理性定位,並非刻意拔高,我們只不過是去做我們應該做的事情,還知識產權法學以應有的地位和尊嚴。法是利益之器,保障著人類庸常的幸福,但它的平庸眼光絲毫不影響人類對高貴的嚮往。

4、知識產權戰略在中國經濟發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作用:
知識產權發展的戰略目標是從國家的整體利益出發以培育和發展國家綜合競爭 能力為龍頭以大幅度提高自主知識產權的數量和質量為核心以提高知識產權保護和管理 的綜合能力為重點以推動技術創新、技術擴散提高產業技術水平為目的以完善知識產 權的法律環境、政策環境、市場環境為內容實現我國由知識產權大國到知識產權強國的轉 變。

實施知識產權戰略的重要意義
在我國實施知識產權戰略具有十分重要的積極意義
一 實施知識產權戰略是實現我國經濟社會跨越式發展的重要路徑。知識產權 是現代經濟的貨幣隨著知識經濟時代的來臨知識產權已經成為現代社會的財 富中心因此在這樣的時代背景下一個國家和企業單純依靠製造業是很難 得以成功立足實現其可持續跨越式發展的。知識產權規模收益已經成為高新技術企業生存的三大要件其 中知識產權的重要性尤為突出它決定各國的核心競爭力決定各國在世界產業 鏈條上的上下游分布狀態。
二 其次實施知識產權戰略是提升我國人力資本價值的重大舉措。中國是一 個舉世公認的製造業大國中國製造的產品遍布全世界從這個意義上說中國 人民對人類世界的貢獻是十分巨大的。
但為何中國人勤勞不致富中國的人力資本為何如此廉價中一個十分重要 的原因就在於我國現階段知識產權的創造管理運用和保護能力較為貧乏。要徹底改變這種現狀實現我 國人力資本的升值首先就必須從根本上扭轉中國人有知識少產權有製造少 創造的不合理格局而這就需要我們積極實施知識產權戰略。
三 實施知識產權戰略是維護和優化我國環境資源的根本保障科學技術是第 一生產力但在科技進步貢獻不大和知識產權相對貧乏的條件下我國經濟的 增長便只能主要依靠人力資源和自然資源。我國今後實現可持 續發展的根本砝碼絕不應當定位於環境資源和勞動力而是應當定位於科技 進步和知識產權 因此在我國實施知識產權戰略絕不是什麼應對外國資本挑戰的權宜之作應景文章 而是實現我國自身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緊迫需要

5、知識產權保護在中國目前的情況

我國知識產權保護已取得長足進步,但仍存在侵權賠償標准低等問題。必須清醒地認識到,目前的知識產權保護工作與社會各界的期待相比,確實還存在一定差距。具體而言,包括:

嚴保護的法律體系尚不完善,新領域新業態發展不斷對知識產權法律制度建設提出新的挑戰。

大保護的工作體系尚不健全,現有組織協調平台和機制的作用未充分發揮,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不暢,仲裁調解、行業自律、社會監督協同不夠。

快保護的工作鏈條尚未打通,行政確權、糾紛受理、仲裁調解、行政執法、司法審判等環節之間缺乏高效快速銜接機制。

相關部門應對國際知識產權糾紛的協同作用還有待加強。

另外,社會公眾、權利人均對侵權現象嚴重程度、侵權救濟的及時性有效性、侵權賠償的足額性等指標還有很多不滿意的評價。

實際保護效果與社會期待之間還存在一定差距,各界對強化知識產權保護的呼聲依然強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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