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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務作品著作權的歸屬原則

發布時間: 2022-05-24 01:04:45

1、著作權法規定的職務作品的著作權歸屬原則

2018年6月新的著作權法已經修改了!!
職務作品歸屬於創作人!!單位可以前兩年免費使用,兩年後享有優先使用權;創作人兩年後可以出版發布、出售等!
第十六條 公民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工作任務所創作的作品是職務作品,除本條第二款的規定以外,著作權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有權在其業務范圍內優先使用。作品完成兩年內,未經單位同意,作者不得許可第三人以與單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該作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職務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權,著作權的其他權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享有,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給予作者獎勵:
(一)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物質技術條件創作,並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承擔責任的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地圖、計算機軟體等職務作品;
(二)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合同約定著作權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享有的職務作品。
第十七條 受委託創作的作品,著作權的歸屬由委託人和受託人通過合同約定。合同未作明確約定或者沒有訂立合同的,著作權屬於受託人。

2、職務作品著作權歸誰

法律分析:

職務作品分為一般職務作品和特殊職務作品。

1、一般職務作品其著作權由作者享有,通常可以享有人身和財產兩方面的權利,但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有權在業務范圍內優先使用。

2、特殊職務作品的作者享有署名權,著作權人的其他權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享有,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給予作者獎勵。

特殊職務作品僅僅是指以下兩種作品:

(1)主要是利用法人或非法人單位的物質技術條件創作,並由法人或非法人單位承擔責任的工程設計;

產品設圖紙及其說明、計算機軟體、地圖等職務作品。其中提供物質技術條件是指為創作專門提供資金、設備或者資料。

(2)其他法律或行政法規規定或者合同約定著作權由法人或非法人單位享有的職務作品。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十六條規定:公民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工作任務所創作的作品是職務作品,除本條第二款的規定以外,著作權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有權在其業務范圍內優先使用。作品完成兩年內,未經單位同意,作者不得許可第三人以與單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該作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職務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權,著作權的其他權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享有,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給予作者獎勵:

(一)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物質技術條件創作,並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承擔責任的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地圖、計算機軟體等職務作品;

(二)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合同約定著作權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享有的職務作品。

3、職務作品的著作權歸屬

法律分析:職務作品分為一般職務作品和特殊職務作品。一般職務作品其著作權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有權在業務范圍內優先使用。特殊職務作品的作者享有署名權,著作權人的其他權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享有,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給予作者獎勵。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十六條,公民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工作任務所創作的作品是職務作品,除本條第二款的規定以外,著作權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有權在其業務范圍內優先使用。作品完成兩年內,未經單位同意,作者不得許可第三人以與單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該作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職務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權,著作權的其他權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享有,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給予作者獎勵: (一)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物質技術條件創作,並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承擔責任的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地圖、計算機軟體等職務作品; (二)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合同約定著作權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享有的職務作品。

4、職務作品的著作權歸誰所有?

我國《著作權法》第16條第1款明確規定:「公民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工作任務所創作的作品是職務作品,除本條第二款的規定以外,著作權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有權在其業務范圍內優先使用。作品完成兩年內,未經單位同意,作者不得許可第三人以與單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該作品。」據此我們可以得知,職務作品的著作權歸屬包括兩種情況:第一,職務作品的著作權歸屬於單位。這主要是在以下兩種情況下:(1)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物質技術條件創作,並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承擔責任的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地圖、計算機軟體等職務作品;(2)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合同約定著作權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享有的職務作品。當職務作品的著作權屬於單位的時候,作者只有署名權和獲得獎勵的權利,沒有權力將作品許可他人使用。第二,職務作品的著作權歸屬於完成該職務作品的作者。在這種情況下,在作品完成兩年內,未經單位同意,作者不得許可第三人以與單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該作品。也就是說,在作品完成兩年內作者可以許可第三人以不與單位相同的方式使用該作品,但是如果允許第三人以與單位相同的方式使用作品就要經過單位同意。

5、對於職務作品著作權歸屬的規定

很多人會問,對於職務作品的著作權,作者享有職務作品的著作權嗎?單位享有職務作品的著作權嗎?對於職務作品著作權歸屬的一般規定。下面來詳細看看對於職務作品著作權歸屬的法律規定。對於職務作品著作權歸屬的規定例如,學校教師為教學編寫的教材,社會科學研究人員為本單位研究課題所寫的論文,記者為本報社、雜志社撰寫的稿件,劇團創作人員為劇團編寫的劇本、曲譜等職務作品的著作權,在沒有特殊約定的情況下,屬於作品完成者個人。在這種情況下,對作品的使用主要有以下幾種情況:(1)單位有權在其業務范圍內優先使用。作品完成兩年內,未經單位同意,作者不得許可第三人以與單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該作品;(2)在作品完成的兩年內,如果單位在其業務范圍內不使用,作者可以要求單位同意由第三人以與單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單位沒有正當理由不得拒絕;(3)在作品完成的兩年內,經單位同意,作者許可第三人以與單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作品所獲得的報酬,由作者與單位按約定的比例分配;(4)作品完成兩年後,單位可以在其業務范圍內繼續使用。作品完成兩年的期限,自作者向單位交付作品之日起計算。在下列情況下的職務作品,除署名權外,其他著作權由單位享有。(1)主要是利用單位的物質技術條件創作,並由單位承擔責任的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地圖、計算機軟體等職務作品;(2)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著作權由單位享有的職務作品;(3)由作者與其所在單位以合同約定著作權由單位享有的職務作品。上述情況下的職務作品,著作權中的署名權由完成作品的作者享有,其他權利由單位享有。法律這樣規定,是因為在實踐中,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地圖、計算機軟體等職務作品的創作僅靠一兩個人的努力是很難完成的,需要由單位提供物質技術條件,而創作出的作品的有關責任,也需要由單位向社會負責,例如某公司研製的程序軟體在運行上存在缺陷,該缺陷的責任由該公司承擔,而非直接設計者承擔。職務作品著作權歸屬的情形的法律規定著作權法第16條第2款所規定的情形包括:(1)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非法人單位的物質技術條件創作,並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單位承擔責任的工程設計、產品設計圖紙及其說明、計算機軟體、地圖等職務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權,著作權的其他權利歸法人或者非法人單位享有。認定這類職務作品,應當注意:第一,從事創作的物質技術條件主要是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單位提供的。根據著作權法實施條例第15條的規定,這里的物質技術條件,是指法人或者非法人單位為創作專門提供的資金、設備或者資料。第二,上述作品的責任(應包括各種風險和法律責任)由法人或非法人單位承擔。(2)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合同約定著作權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單位享有的職務作品,作者有署名權,著作權的其他權利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單位享有,法人或者非法人單位可以給予作者獎勵。

6、職務作品的著作權歸屬應該如何認定?

人身權是我國公民和法人的人身關系在法律上的體現和反映,著作權屬於人身權的一種,是我們作為公民的重要權利之一,因此保護公民的著作權也是法律的一項重要項目,而我們自己也需要對此多加留心。那麼如何認定職務作品的著作權歸屬呢?接下來八戒知識產權就帶您一起了解相關知識。職務作品的著作權歸屬應該如何認定一、職務作品的著作權由作者享有。這是職務作品著作權歸屬的一般規定,例如,學校教師為教學編寫的教材,社會科學研究人員為本單位研究課題所寫的論文,記者為本報社、雜志社撰寫的稿件,劇團創作人員為劇團編寫的劇本、曲譜等職務作品的著作權,在沒有特殊約定的情況下,屬於作品完成者個人。(1)單位有權在其業務范圍內優先使用。作品完成兩年內,未經單位同意,作者不得許可第三人以與單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該作品;(2)在作品完成的兩年內,如果單位在其業務范圍內不使用,作者可以要求單位同意由第三人以與單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單位沒有正當理由不得拒絕;(3)在作品完成的兩年內,經單位同意,作者許可第三人以與單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作品所獲得的報酬,由作者與單位按約定的比例分配;(4)作品完成兩年後,單位可以在其業務范圍內繼續使用。作品完成兩年的期限,自作者向單位交付作品之日起計算。二、在下列情況下的職務作品,除署名權外,其他著作權由單位享有(1)主要是利用單位的物質技術條件創作,並由單位承擔責任的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地圖、計算機軟體等職務作品;(2)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著作權由單位享有的職務作品;(3)由作者與其所在單位以合同約定著作權由單位享有的職務作品。在實踐中,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地圖、計算機軟體等職務作品的創作僅靠一兩個人的努力是很難完成的,需要由單位提供物質技術條件,而創作出的作品的有關責任,也需要由單位向社會負責,例如某公司研製的程序軟體在運行上存在缺陷,該缺陷的責任由該公司承擔,而非直接設計者承擔。

7、求:我國著作權法規定的職務作品的著作權歸屬原則

職務作品的著作權由單位享有,作者享有署名權

著作權由作者享有,單位享有優先使用作品權

8、職務作品著作權歸誰?

職務作品著作權歸誰的確認方式:若該作品主要依賴於單位條件而創作的,著作權歸單位所有,若該作品非主要依賴於單位條件而創作的,著作權歸作者享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法律依據】
2021年6月1日生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十八條
自然人為完成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工作任務所創作的作品是職務作品,除本條第二款的規定以外,著作權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有權在其業務范圍內優先使用。作品完成兩年內,未經單位同意,作者不得許可第三人以與單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該作品。
第九條
著作權人包括:
(一)作者;
(二)其他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
第十九條
受委託創作的作品,著作權的歸屬由委託人和受託人通過合同約定。合同未作明確約定或者沒有訂立合同的,著作權屬於受託人。

9、我國《著作權法》對職務作品的歸屬是如何規定的?

現在的著作權法最新的是2010年的,但是我還沒詳細看。我援引2001年的為你解答。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十六條有明確規定,一般情況下,職務作品的著作權歸屬於作者自己,法人或者是其他組織只在其業務范圍內享有優先使用的權利。但是也有特殊情形下職務作品的著作權歸屬於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詳細的你可以查看該法條。另外,我補充一下,你也可以就職務作品著作權歸屬的問題與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簽訂合同,職務作品完成後就按照合同協商好的內容履行,避免發生糾紛。以上是我的回答,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10、職務作品的著作權歸屬怎麼分

法律分析:職務作品的著作權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非法人單位有權在其業務范圍內優先使用。《著作權法》第十六條規定,公民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工作任務所創作的作品是職務作品,除本條第二款的規定以外,著作權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有權在其業務范圍內優先使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 第三條 本法所稱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創作的文學、藝術和自然科學、社會科學、工程技術等作品:(一)文字作品;(二)口述作品;(三)音樂、戲劇、曲藝、舞蹈、雜技藝術作品;(四)美術、建築作品;(五)攝影作品,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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