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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文版權分割問題

發布時間: 2021-10-27 05:49:59

1、關於網路小說著作權的歸屬問題

隨便那一個都可以~~因為就算你選1)專屬作品也會有很多原創小說網站轉載你的作品~嘿嘿~
起點是用戶最多的網站,很多小的書站都盯著起點,有時也會挖人~^^
真正的網路小說著作權的歸屬問題是針對已經簽約的作品~沒有簽約的作品不存在利益關系~所有不用擔心~
當然如果你已經在其他網站簽約。就要選擇3)授權作品了~就是這樣~^^

2、寫網路小說的版權問題。。。

版權當然是你自己的。只要能證明小說是你自己寫的,那麼版權自然就是你的,這個不需要證明。你愛怎樣怎樣。
但如果你跟書站簽了VIP協議的話,那個限制就多了。現在各個書站的基本上都是霸王條約,沒辦法,網路寫手都是弱視群體,
一般書站的簽約有買斷簽約,有分成簽約。
買斷簽約是指書站以千字多少的稿酬買斷你的作品版權,你就只負責寫就是了。所有版權都歸起點,比如本物霸唱的《鬼吹燈》,他簽的就是這種約。雖然《鬼吹燈》又是改編漫畫,又是簡體繁體出版,又是要改編影視,都是起點唱主角,起點授權出版的,起點授權改編的。大頭利益都讓起點佔了,作者只有點提成。
再一個分成簽約,就是作品進了VIP,按照VIP的訂閱數獲得酬勞。根據那個協議,你的什麼什麼版權起點都有優先權,比如你的書想出版簡體,那麼你要先問起點,起點要給你這書介紹出版不,起點說不,那麼你才能自己跟別的出版社談。起點在這裡面起個中間商的作用,你要出版你要改編影視什麼的,得先問起點,起點主要是要從裡面扣點油水,不然它憑著你簽了的霸王協議是可以把你事搞黃的。
出版社找上來,得跟你談,你也得跟你的責編說聲。起點只給了你你寫的VIP訂閱得到的收入,又沒把出錢買斷你的作品,憑什麼得到出版的利益。一般好書的話,起點會自己運作找出版社幫你出版,他中間得點利益。如果他沒能力這樣做的話,自己找來的出版社,他一般會要求出版封面得打上他起點書系的名字。所以你去看書店裡的正版的網路小說,它上面往往打有什麼起點中文,幻劍書盟或者紅袖晉江什麼的標志。但可能它並不是起點給出版的。
後面附上起點的簽約協議,很霸王呀。不過也不要害怕,如果你不是什麼大紅大紫的作者的話,它也不會那麼壓榨你,當然你也沒那麼多剩餘價值給它壓榨。
甲方_______(著作權人)

地址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

乙方:上海玄霆娛樂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碧波路690號樓西104室

作品名稱:________(以下簡稱簽約作品)

作者署名:______(筆名)

為了使原創文學能繼續持續發展,是作者與讀者能夠得到更好的創作環境和讀書交流環境,為色促使更優秀的原創文學作品的大量出現,甲乙雙方就簽約作品所有版權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在協議有效期內,甲乙雙方將簽約作品在全球范圍內除署名權,修改權和保護作品完成權以外的所有權力獨家授權授予乙方,包括但不限如下
1:以圖書形式在中國大陸地區出版發行中文,簡,繁體文字的專有使用權.

2:以圖書形式在中國大陸以外地區發行中文,簡,繁體文字的專有使用權(除台灣地區外)

3:以圖書形式在中國大陸地區發行外文文本的專有使用權
4:以圖書形式在中國大陸以外地區發行外文版本的專有使用權.

5:以圖書形式在中國大陸地區發行修訂本,節選本,縮編本,縮印本,圖畫本的專有使用權.

6:以圖書形式在中國大陸以外地區發行修訂本,節選本,縮編本,縮印本,圖畫本的專有使用權.
7:影視作品的改編播映權.

8:戲劇,戲曲的改編上演權.

9:報紙,雜志的刊載,轉載權.

10:游戲作品的改編製作權

11:廣播權

12:電子出版權(包括但不限於簡體和繁體中文版本簽約作品的網路連載發布,電子光碟,電子書下載,手機閱讀,多媒體數碼發布等形式.)

第二條本協議有效期自簽署之日起至簽約作品完成後六年止.本條中的『簽約作品完成『指甲方本部作品全部寫完,包括作品的正傳,前傳,後轉及外傳和相關主角人物後續發展作品.

第三條甲方保證,簽約作品系甲方獨立創作,不抄襲乙方或第三人作品,不侵害乙方獲第三人的著作權,不存在任何版權糾紛,沒有違反著作權法,出版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並且作品不含有下列內容:

1)反對憲法確定的基本原則;

2)危害國家安全,榮譽和利益;

3)危害國家統一,主權和領土完整;

4)煽動民族分裂,侵害少數民族風俗器官,破壞民族團結;

5)泄露國家機密

6)宣揚淫穢,迷信或者暴力,危害社會公德和民族優秀文化傳統;

7)誤入或者誹謗他人

8)法律,法規規定禁止的其他內容.

第四條甲方保證擁有第一條授予乙方的權利.因上述行使侵犯他人著作權及其他知識產權的,甲方承擔全部責任並賠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第五條簽約作品含有侵犯他人名譽,肖像權,姓名權等人身權及其他民事權利內容的,甲方承擔全部責任並因此賠償給乙方造成的損失,乙方可以中止合同.
第六條協議有效期內,未經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行使第一條授予一方的權利,也不得許可第三方使用,如果違反,乙方有權要求緊急賠償並中止合同,一方有權將本協議或部分權力轉移給第三方
第條協議有效期內,協議中第一條授權標的物遭受第三方害時,若一方採取法律等行動維護一方或者雙方的權益,另一方有義務協助對方
第八條協議有效期內,為宣傳,促銷甲方的作品,乙方可以無償使用簽約作品的部分內容在媒體上進行宣傳,不需另外支付甲方稿酬或其他費用
第九條甲方在協議有效期間使乙方專書作者,乙方對其除了簽約作品外以甲方為著作權人的作品擁有優先簽約權
1.甲方欲出版處簽約作品之外其他作品,需提交給乙方,給予一方一個月的優先簽約考慮時間(以甲方收到作品之日算起的一個月為准.)

2,乙方需在上述一個月的時間內,以電子郵件或者電話統治的方式告知乙方的決定結果,如果乙方決定為甲方出版作品,則以方保證按現有簽約協議與甲方進行簽約,此作品出版權即為乙方獨家擁有
3,一旦乙方一個月的有限出版權考慮時間一過,乙方決定不為甲方出版此作品,乙方即失去了對作品擁有有限出版權的六個月
4,甲方在此六個月期間有權與其它出版商簽訂出版協議,如果加方未能在六個月內完成該作品的出版協議簽訂,則該作品的有限出版權又回歸乙方所有
第十條協議有效期間,乙方按以下方式及標准向甲方支付稿酬
1,圖書簡體出版

版稅制:圖書定價X5%(版稅率)X印數(千冊為單位)

保底10000冊。
2圖書繁體出版

版稅制:圖書定價X____%(版稅率)X印數(以千冊為單位)

保底1000冊

3電子出版

根據每篇文字數量按一方所屬起點中文網網站VIP會員訂閱次數獲得起點幣,每千字內容稿酬為1起點幣/篇/次(起點幣按1:1兌換人民幣,1起點幣相當於1分錢人民幣)千字以下的章節忽略不計

舉例說明:假設簽約作品的一個章節(5200字),乙方赴非會員訂閱次數共計3000次,則甲方該章節所獲得稿酬為:

3000X5X0.01=150元(200字不滿千字忽略不計)

如簽約作品總字數為50萬字,並一直保持此訂閱數,則甲方所獲簽約作品的稿酬為15000元

3乙方行使甲方授權的第三,四,,八,十項改編權時,應支付給甲方因行使該權利獲得報酬20%金額
4除支付上述稿酬外,乙方不再向甲方支付其他款項,即使乙方以甲方授權的其他方式使用簽約作品 第十一條(這條我不說了,將的是如何支付稿酬,就挑一個重要的說一下。)

3)電子出版

簽約作品發布後,在下一個月5日以方進行簽約作品上月的銷售訂閱數結算,統計出匯款具體稿酬金額,甲方可自行到乙方網站上查詢,乙方網站提供查詢銷售之功能。
其他的都是一些無關緊要的條款,還是撿最重要的跟大家說下。

第十條,甲乙雙方同意對在合作過程中獲得或知悉的對方商業機密及其它技術和經營信息負有保密義務,並不得使用該商業秘密和信息。因為對方行為,使另一方遭受名譽或者利益方面的損失,則受損一方可以要求對方賠償由此所遭受的一切損失
第十八條雙方中若有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各項條款,因此讓對方權益受損時,應賠償對方所有損失,賠償金額不低於一萬元人民幣
第十九條雙方同意印本協議涉訟時,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3、寫網路小說哪個網站是要求版權買斷的?哪個是可以分成的?是不是買斷的不好?以後不能在別的網站發布了?

我就是寫網文的,首先說明一點無論分成買斷都是簽約的形式,簽約以後都不可以去其他網站發表,其次新人高價買斷自然比分成好,但是也就是因為是新人,所以買斷也難,不像你說的那麼容易,對於小說網站來說,不可能是本書就簽買斷,買斷需要看文章質量,作者的歷史成績,大部分新人只能達到分成,除非急需用錢,去很小的網站低價買斷,總而言之,不是隨隨便便就可以簽上買斷,大部分網站,新人簽約都只給分成。

4、關於網路小說版權的問題?

你和那些網站簽約會分掉一部分版權(也有可能是全部),但是有工資拿;你自己發有全部版權,但沒工資。如果你想自己控製版權,不必開網頁,去天涯論壇吧。等你寫得差不多,會有書商跟你聯系出版實體書的。

5、網文版權賣斷可以部分賣斷嗎?

簽合同之前這些都是可以商議的,簽了之後你再好好看看合同,全書版權都在網站手裡。
如果你想這么賣可以100萬字直接完結,後面100萬字再開一本新書 比如XX後傳之類的試試矇混過去吧!

6、關於網路小說版權的問題?我簽了合同, 但是現在不寫了,版權歸誰?

你好!從你描述的情況來看,該小說的版權還是你的。因為對方沒有付給你稿費回,這表答示該交易未能達成。但是,如果按照合同條款,可能會涉及因一方原因導致雙方未能達成這筆交易,那麼就可能引起經濟賠償等糾紛。但版權毫無疑問還是你的。自己可以多熟悉著作權法,當然也可多咨詢他人。

7、關於起點簽約後的版權問題

我就是寫網文的,也簽過約,分成簽約無論在哪個網站都是最普通的簽約方式,在起點也是如此,分成和買斷,分成簽約合同上有一個簽約年限,一般是10年,具體你也可以問編輯,在簽約年限內,網站擁有對你作品的一系列改編權,推廣權等等,這些合同上都有說明,你完全可以自己看,沒必要問,分成簽約沒什麼好研究,因為真的一般,沒什麼特別之處,對於作者沒有利益傷害,分成簽約版權依舊有你的份,如果過了那個簽約年限,舉例十年以後,那作品完全是你的,出版實體還是買賣給別人都與網站無關,是你自己的事了

8、網文原作者版權出售之後,若購買人將版權再次轉賣的話,原作者能分到二次轉賣錢嗎?

那要看第一次轉讓的時候,合同具體怎麼約定。如果有相應的條款約定再次轉讓分成的話,是可以主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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