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知識產權 » 非商業版權台歷

非商業版權台歷

發布時間: 2021-06-16 01:00:31

1、許可方式 到底"非商業用途"意味著什麼?

為你的作品選擇一個創作共用的許可協議並非代表你放棄了自己的版權。而是意味著你的部分權利在某些條件下可以提供給一些接受者。到底是那些條件? 我們的站點會讓你從下面一個設計好的列表中混合和搭配組成你的條件。經過組合,共有11個創作共用許可方式可供你選擇。署名. 你允許別人拷貝、分發、呈現和表演屬於你版權的作品,或者基於該作品的派生作品,但是條件是他們必須提供你的名字。舉例: 小美把她的照片加上了署名許可權,因為她很希望全世界都可以在提供她的名字的情況下使用這些照片。鮑勃在網路上發現了她的照片,想把它放在自己的主頁上。於是鮑勃就在自己的站點上放上了小美的照片,而且清晰地說明小美是作者。非商業用途.你允許別人拷貝、分發、呈現和表演屬於你版權的作品,或者基於該作品的派生作品, 但是條件是只能用於非商業目的。舉例:Taven把自己的照片加上了非商業用途許可權。Tom把Taven的照片放入一個拼貼宣傳畫上。在沒有得到Taven的允許下,Tom不可以銷售他的拼貼宣傳畫。禁止派生作品. 你允許別人拷貝、分發、呈現和表演屬於你版權的作品,但是只能原封不動,不能是派生改動過的作品。舉例: 薩拉為她的一首歌曲的錄音加上了禁止派生作品許可權。喬安希望把薩拉的歌曲的一部分截取到自己的新歌曲中。在沒有得到薩拉的特別允許下,喬安不可以這樣做。保持一致. 你允許別人分發基於你作品的派生作品,但是條件是必須提供和你的作品許可協議相同的許可協議。注意: 一個許可協議不能既是禁止派生作品又是保持一致,保持一致條款只適用於允許派生作品的情形。舉例: 老蔣的在線照片附加了非商業用途和保持一致條款。如果林麗是一個業余的拼貼圖創作者,她用老蔣的照片放在自己的拼圖作品中,這就成了派生作品。保持一致的條款要求林麗必須把為她的作品加上非商業用途和保持一致許可協議。也就是說她必須按照老蔣允許她使用的許可條件把自己的新作品公之於眾。更多的示例請訪問示例頁面(英文)。獲得一個許可協議當你選擇了創作共用提供的許可條件組合,你會獲得三種不同表達方式的許可協議:1.共用約定:這是一個簡單的許可協議解釋,還帶有明確易懂的圖標示意,讓別人可以清楚地明白你的權利。2.法律文本: 這是有關協議的完整法律文本,你要知道這些文本可以在法庭出世。3.數字代碼:這是電腦可以理解的協議編碼,幫助搜索引擎或者其他應用確認你的作品和使用條款。使用一個協議你應當在你的站點上包含一個創作共用的 "保留部分權利" 圖標,靠近你的作品。這個圖標按鈕會鏈接到共用條約頁面,這樣全世界就都可以知道你的作品採用了某種許可協議。如果你發現破壞許可協議的行為,你可以按照版權侵犯的基準去訴訟。更多使用創作共用協議的幫助和提示內容可以在參考這里(英文)。

2、自創非商業盈利視頻的版權問題

我國的法律明文規定了版權歸作者所有,其中版權包含了很多權利,如著專作權展覽權署名權屬等等,但創作人不完全引用版權人的作品時創作新作品不視為侵權。另外版權有個保護期限,過了這個期限就不再受保護,大家都能使用。比如西遊記書是幾百年前的人寫的,到了現在很多商家用來拍電影電視也沒見過他們給寫作人的後代什麼版權費,從而就知道了保護的期限。視頻被用在非營利組織的宣傳工作的只要視頻與原作品的相似度不到50%以上視為原創,

3、急!非商業性演繹需要版權嗎?

樓上的回答都是錯誤的!

你們不是商業演出,根據《著作權法》第22條第9款,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不向其支付報酬,但應當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稱,並且不得侵犯著作權人依照著作權法享有的其他權利。

由於發表在論壇里的文(該文未出版)不適用於廣播劇演出,為了演出你們把這個文章進行改編,用於你們的非商業性演繹,同樣不需要向作者取得授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
http://www.sipo.gov.cn/sipo/flfg/bq/fljxzfg/200703/t20070327_147442.htm

第二十二條 在下列情況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不向其支付報酬,但應當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稱,並且不得侵犯著作權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權利:
(一)為個人學習、研究或者欣賞,使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
(二)為介紹、評論某一作品或者說明某一問題,在作品中適當引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
(三)為報道時事新聞,在報紙、期刊、廣播電台、電視台等媒體中不可避免地再現或者引用已經發表的作品;
(四)報紙、期刊、廣播電台、電視台等媒體刊登或者播放其他報紙、期刊、廣播電台、電視台等媒體已經發表的關於政治、經濟、宗教問題的時事性文章,但作者聲明不許刊登、播放的除外;
(五)報紙、期刊、廣播電台、電視台等媒體刊登或者播放在公眾集會上發表的講話,但作者聲明不許刊登、播放的除外;
(六)為學校課堂教學或者科學研究,翻譯或者少量復制已經發表的作品,供教學或者科研人員使用,但不得出版發行;
(七)國家機關為執行公務在合理范圍內使用已經發表的作品;
(八)圖書館、檔案館、紀念館、博物館、美術館等為陳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復制本館收藏的作品;
(九)免費表演已經發表的作品,該表演未向公眾收取費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報酬;
(十)對設置或者陳列在室外公共場所的藝術作品進行臨摹、繪畫、攝影、錄像;
(十一)將中國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已經發表的以漢語言文字創作的作品翻譯成少數民族語言文字作品在國內出版發行;
(十二)將已經發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
前款規定適用於對出版者、表演者、錄音錄像製作者、廣播電台、電視台的權利的限制。

4、只要不用於商業用途就不算侵權嗎

1、有侵權的事實即行為人未經著作權人許可,不按著作權法規定的使用條件,擅自使用著作權人的作品,以及表演、音像製品和廣播電視節目。著作權侵權行為,既沒有徵得作者和其他著作權人同意,也不屬於合理使用和法定使用的情形,這是對作品的擅自使用,因而是一種違反著作權法的行為。這種侵權行為既可能是對他人的著作人身權造成了損害,也可能對他人的著作財產權造成損害,還可能同時損害他人的著作人身權和財產權。如非法復制他人作品可能只侵害了他人的著作財產權,而假冒他人作品,則往往同時侵害了他人的著作人身權和財產權。

2、行為具有違法性著作權是一種絕對權,任何人都負責有不能侵犯該項權利的不作為義務。他人在使用著作權作品時必須遵守著作權法及其他法律有關規定,如果行為人違反了法律的規定,其行為即具有違法性。至於不受我國著作權法保護的作品、未能取得著作權的作品,或者是已進入公有領域的「作品」,其他人在使用時不存在侵權問題。
3、行為人主觀有過錯所謂過錯,是指侵權人對其侵權行為及其後果所抱的心理狀態,包括故意和過失兩種形式。侵犯著作權的行為,絕大多數是故意的;也有少數既可以由故意構成,也可以由過失構成。區分過錯的形式,在確定侵權人的法律責任時有一定的意義。一般說來,故意侵權行為所應承擔的法律責任重於過失侵權行為所應承擔的法律責任。

其次談一下合理使用概念:
著作權中合理使用制度:是指在法律規定或作者無保留相關權利的條件下直接無償使用已發表的享有著作權的作品,而無須經著作權人許可的著作財產許可權制制度。
我國對合理使用的規定是:我國著作權法第22條規定了12種合理使用的方式:
1.為個人學習、研究或欣賞,使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
2.為介紹、評論某一作品或者說明某一問題,在作品中適當引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
3.為報道時事新聞,在報紙、期刊、廣播、電視節目或者新聞記錄影片中引用已經發表的作品;
4.報紙、期刊、廣播電台、電視台刊登或者播放其他報紙、期刊、廣播電台、電視台已經發表的社論、評論員文章;
5.報紙、期刊、廣播電台、電視台刊登或者播放在公眾集會上發表的講話,但作者聲明不許刊登、播放的除外;
6.為學校課堂教學或者科學研究,翻譯或者少量復制已經發表的作品,供教學或者科研人員使用,但不得出版發行;
7.國家機關為執行公務使用已經發表的作品;
8.圖書館、檔案館、紀念館、博物館、美術館等為陳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復制本館收藏的作品;
9.免費表演已經發表的作品;
10.對設置或者陳列在室外公共場所的藝術作品進行臨摹、繪畫、攝影、錄像;
11.將已經發表的漢族文字翻譯成少數民族文字在國內出版發行;
12.將已經發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以上規定適用於對出版者、表演者、錄音錄像製作者,廣播電台電視台的權利的限制。

判斷是否是合理使用,除了上面的形式外,實質要求是:
第一,根據使用作品的目的來判斷各國立法中大致都將是否是處於營利目的作為判斷是否構成合理使用的標准。第二,根據使用作品的性質來判斷被使用作品的性質這一要素是從作品本身的角度對合理使用進行判斷,使用何種性質的作品更容易被認定為是合理使用。第三,根據使用作品的程度來判斷使用作品的程度是指與享有著作權的作品的整體相比,使用的數量和質量。第四,根據對被使用作品的市場影響來判斷對被使用作品的市場影響被認為是判斷合理使用最重要的一個要素,因為合理使用和權使用只有一步之遙,判斷是合理使用還是侵權使用最終總要落腳在行為的結果上,合理使用並不是排除一切對著作權人造成損害的行為的發生,而是要將這種損害限制在一定范圍內,超出這個范圍的使用就應當是許可使用或者是法定許可,否則就是侵權行為。

根據題主所問,你轉載他人的文章並未用作商業用途,屬於為個人學習、研究或欣賞,使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而你的使用沒有影響到作者的權益,屬於合理范圍之內。如果你是整片轉載,但是有表明出處來自知乎,而且你的使用結果沒有對著作權人造成很大的損害,仍認定在合理使用范圍之內。

5、經常看到昵圖上面一些素材說什麼非商業用途授權 這個是什麼意思?

非商業用途授權是作品購買者付費下載原創作品後只獲得在本協議規定范圍內的非獨家使用權。原創作品的所有權、版權和著作權歸原創會員所有。

作品購買者下載原創作品後,不可用於任何商業用途,僅可用於個人學習、交流等非商業性用途。若作品購買者超范圍使用,因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法律後果都由作品購買者承擔。

(5)非商業版權台歷擴展資料:

侵權行為:

(1)未經著作權人許可,發表其作品的;

(2)未經合作作者許可,將與他人合作 創作的作品當作自己單獨創作的作品發表的;

(3)沒有參加創作,為謀取個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4)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5)剽竊他人作品的;

(6)未經著作權人許可,以展覽、攝制電影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編、翻譯、注釋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7)使用他人作品,應當支付報酬而未支付的;

(8)未經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計算機軟體、錄音錄像製品的著作權人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許可,出租其作品或者錄音錄像製品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9)未經出版者許可,使用其出版的圖書、期刊的版式設計的;

(10)未經表演者許可,從現場直播或者公開傳送其現場表演,或者錄制其表演的;

(11)其他侵犯著作權以及與著作權有關的權益的行為;

(12)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復制、發行、表演、放映、廣播、匯編、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13)出版他人享有專有出版權的圖書的;

(14)未經表演者許可,復制、發行錄有其表演的錄音錄像製品,或者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其表演的,著作權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15)未經錄音錄像製作者許可,復制、發行、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其製作的錄音錄像製品的,著作權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6、非商業用途算侵權嗎

您好,如果您單純是與朋友們娛樂 不做任何商業用途或獲取金錢的話,不算做侵權的。

根據《著作權法》第二十二條 在下列情況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不向其支付報酬,但應當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稱,並且不得侵犯著作權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權利:

(一)為個人學習、研究或者欣賞,使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

(二)為介紹、評論某一作品或者說明某一問題,在作品中適當引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

(三)為報道時事新聞,在報紙、期刊、廣播電台、電視台等媒體中不可避免地再現或者引用已經發表的作品;

(四)報紙、期刊、廣播電台、電視台等媒體刊登或者播放其他報紙、期刊、廣播電台、電視台等媒體已經發表的關於政治、經濟、宗教問題的時事性文章,但作者聲明不許刊登、播放的除外;

(五)報紙、期刊、廣播電台、電視台等媒體刊登或者播放在公眾集會上發表的講話,但作者聲明不許刊登、播放的除外;

(六)為學校課堂教學或者科學研究,翻譯或者少量復制已經發表的作品,供教學或者科研人員使用,但不得出版發行;

(七)國家機關為執行公務在合理范圍內使用已經發表的作品;

(八)圖書館、檔案館、紀念館、博物館、美術館等為陳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復制本館收藏的作品;

(九)免費表演已經發表的作品,該表演未向公眾收取費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報酬;

(十)對設置或者陳列在室外公共場所的藝術作品進行臨摹、繪畫、攝影、錄像;

(十一)將中國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已經發表的以漢語言文字創作的作品翻譯成少數民族語言文字作品在國內出版發行;

(十二)將已經發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

前款規定適用於對出版者、表演者、錄音錄像製作者、廣播電台、電視台的權利的限制。

如能給出詳細信息,則可作出更為周詳的回答。

7、在一個商業性公司的非商業性網站上使用字體的版權問題

[資政知識產權]:不會。如果是在非商業性質上網站使用,一般不構成商業使用,也就不構成侵權。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判斷網站是否商業使用絕不是簡單的事,例如:百度文庫,一開始是非商業性的,但是後來引入了廣告,產生了收入,則不再是非商業性的了。

熱點內容
我要開店淘寶 發布:2020-09-09 12:06:51 瀏覽:854
十大相機品牌 發布:2020-08-29 10:57:46 瀏覽:788
淋浴器十大品牌 發布:2020-08-29 01:52:31 瀏覽:627
開店寶支付 發布:2020-09-15 10:25:50 瀏覽:560
技術專利申請 發布:2020-08-27 21:42:43 瀏覽:545
怎麼掃條形碼 發布:2020-08-29 10:28:31 瀏覽:538
怎麼保護知識產權 發布:2020-08-29 01:30:26 瀏覽:535
濟南創新谷 發布:2020-09-10 04:19:14 瀏覽:533
淘寶開店照片要求 發布:2020-09-09 12:08:29 瀏覽:532
開店美發 發布:2020-09-02 20:04:55 瀏覽: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