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開店怎麼處罰
1、公務員開店可以嗎
公務員是不可以兼職的,要兼職是要組織同意的,而且不可以拿報酬,這是《公務員法》規定的。如果你想開店,可以掛在父母或老公(老婆)的名下,自己實際操作。
2、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可以經商怎麼處理
1、首先,判斷所在的事業單位是否屬於參公管理的事業單位,如果屬於,按照公專務員法要求不得經商,如果不屬屬於,進入第二步;
2、是否是黨員?並且在事業單位擔任縣(處)級以上職位? 如果都是,不得經商;如果有一項不是,進入第三步。
3、核查所在單位對員工經商有無內部限制規定。有,辭職or放棄經商。
希望我的回答能幫到你理論上是不可以的,不過只要沒人舉報,也不會有人去查你,大不了你說是家人經營的就是了,你懂的。不可以。 掛別人的名字可以。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包括在編和非在編兩種,在編的人員不能經商,否則會受到處分。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第十八條第六項違反國家規定,從事、參與營利性活動或者兼任職務領取報酬的給予警告或者記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通過參加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考核合格進入事業單位的人員均屬於國家在編的公職人員。根據有關規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不能經商。
3、公務員能不能做生意
不能,公務員不得從事營利性活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五十九條規定:公務員應當遵紀守法,不得違反有關規定從事或者參與營利性活動,在企業或者其他營利性組織中兼任職。不得曠工或者因公外出、請假期滿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
不得散布有損憲法權威、中國共產黨和國家聲譽的言論,組織或者參加旨在反對憲法、中國共產黨領導和國家的集會、遊行、示威等活動,組織或者參加非法組織,組織或者參加罷工。
公務員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模範遵守憲法和法律;
(二)按照規定的許可權和程序認真履行職責,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三)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接受人民監督;
(四)維護國家的安全、榮譽和利益;
(五)忠於職守,勤勉盡責,服從和執行上級依法作出的決定和命令;
(六)保守國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七)遵守紀律,恪守職業道德,模範遵守社會公德。
4、公務員可以做生意嗎?
不可以的,《公務員法》中明確有規定
第五十三條 公務員必須遵守紀律,不得有下列行為:
(十四)從事或者參與營利性活動,在企業或者其他營利性組織中兼任職務。
所以按照規定是不能夠做生意的,建議三思而後行。
5、公務員開店盈利如何舉報
公務員考試筆試行測定義判斷題答題技巧: 符合常識原則 當被定義項是所專熟悉的事物,可不看後屬面的定義,直接用常識判斷以節約時間。 歸納主要特徵 對於一個長的定義,可採用歸納主要特徵的方法,直接用主特徵篩選選項
6、公務員家屬可以經商嗎?對其有什麼要求?
公務員家屬可以經商。
公務員的家屬可以從事商業活動,但不得擔任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經營的企業或者營利性組織的行業監督、主管部門的領導人員。因地域或者工作性質特殊,需要變通執行任職迴避的,由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公民有經商辦企業的權利,官員的親屬作為公民,也應當享有這種權利,限制或剝奪官員親屬經商辦企業的權利,是對官員親屬的一種「歧視」。
(6)公務員開店怎麼處罰擴展資料
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五十三條規定:公務員必須遵守紀律,不得有下列行為:從事或者參與營利性活動,在企業或者其他營利性組織中兼任職務。
該法第五十五條規定:公務員因違法違紀應當承擔紀律責任的,依照本法給予處分;違紀行為情節輕微,經批評教育後改正的,可以免予處分。
第五十六條規定:處分分為: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
7、公務員可以開店,在哪個部門舉報
你確定是以他的名義開的嗎?
如果他是以別人的名義開的,你可是告不出什麼結果的
8、公務員可以做生意嗎
依據我國公務員法的規定,國家行政相關工作人員是不能從事營利性活動的,而在實踐中公務員經商參與營利性活動的情形是比較多的,對公務員的形象造成不良的影響,那麼公務員經商會判刑嗎?公務員經商會不會判刑要依據具體的案情而定,如果進行經營活動時,有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取得非法利益的,就可能構成職務犯罪,要追究刑事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五十三條規定,公務員不得有貪污、行賄、受賄,利用職務之便為自己或者他人謀取私利;濫用職權,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從事或者參與營利性活動,在企業或者其他營利性組織中兼任職務等行為。如果違反上述規定,公務員經商的話,可能會面臨行政處罰,情節嚴重的給於停崗或者開除。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五十三條公務員必須遵守紀律,不得有下列行為:(七)貪污、行賄、受賄,利用職務之便為自己或者他人謀取私利;(九)濫用職權,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十四)從事或者參與營利性活動,在企業或者其他營利性組織中兼任職務;
9、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或公務員,可以開店嗎
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可以,事業單位的人雖然享受公務員的待遇,但不屬於國家公務員,是可以經商的。
但是公務員不可以開店,國家公務員法里明確規定,公務員不能經商,也不能從事其他的兼職工作,若是要從事本部門以外的企業內工作時,則需要有相關的部門給予批准,而且公務員在這些單位里,不能有任何報酬,否則要處在處罰等。
10、公務員能經商嗎?
公務員是不能經商的,甚至連網商、電商都不能做。
公務人員一律不準個人獨資或與他人合資、合股、合夥經商辦企業,不準私自以承包、租賃、受聘等方式經商辦企業,不準從事中介活動謀取利益,不得從事或者參與營利性活動,不得在企業或者其他營利性組織中兼任職務。
按照現行的《公務員法》第五十三條公務員必須遵守紀律,不得有下列行為:
玩忽職守,貽誤工作;
拒絕執行上級依法作出的決定和命令;
壓制批評,打擊報復;
弄虛作假,誤導、欺騙領導和公眾;
貪污、行賄、受賄,利用職務之便為自己或者他人謀取私利;
違反財經紀律,浪費國家資財;
濫用職權,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
泄露國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
在對外交往中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
參與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賭博、迷信等活動;
違反職業道德、社會公德;
從事或者參與營利性活動,在企業或者其他營利性組織中兼任職務;
曠工或者因公外出、請假期滿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
違反紀律的其他行為。
拓展資料:
公務員,是指在各級政府機關中,行使國家行政職權,執行國家公務的人員。
根據《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我國的國家公務員是指各級國家行政機關中除工勤人員以外的工作人員(包括國家行政機關中從事黨團工作的專職工作人員,如人事部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等)。
公務員的法律地位:國家公務員是依法履行公職、納入國家行政編制、由國家財政負擔工資福利的工作人員。主要由國家為他們提供工資、退休和福利等保障。
參考資料:網路-公務員